留住斜陽
年關將至,又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工人工資被拖欠,現在正在討薪之中,其實他們辛苦了一年,只是想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然後能夠回家過一個體面一點的年而已,但是黑心老闆實在是太多了,自己開著豪車,坐著豪宅,卻沒拖欠著工人那一點微薄的工資……
記得去年十二月底我此前代理的一個勞動糾紛案件,那是一個免費的法律援助案件,有四個在工地工作的勞動者被拖欠了近十萬的工資,他們都是外地人,都等著這筆錢回去過年,在接待他們的時候,他們說自己除了法律途徑以外,什麼辦法都試過了,包括去公司鬧,去老闆家裡鬧,去相關部門投訴,但是都沒有任何的效果,他們從十一月份就開始追討工資,整整一個多月都沒工作了,但是還是沒有任何的結果,最後只能去法律援助機構尋求法律援助,想通過勞動仲裁在回家過年前拿回這筆錢……
在知道他們的訴求以後,我一刻都沒有耽擱,一邊向這個公司發律師函和聯繫老闆,要求見面協商,另一邊就著手準備申請仲裁的材料,和申請查封凍結公司的財產,多方面給公司壓力,最後仲裁庭還沒有開庭,老闆就主動提出要和我們調解,全額支付了拖欠四個工人的工資,這個案子沒有經過漫長的審理程序,留在調解中結束了,四名勞動者也獲得了自己應得的工資。
所以,我想說的是,能走法律途徑的,先走法律途徑,不要採取過激行為,不要傷害自己,也許很多人覺得法律沒用,但是其實你都沒去試過,怎麼知道它沒用呢,起碼我知道很多勞動者都通過了法律途徑拿回了自己應有的工資和補償金,而且勞動仲裁程序只是45天,並沒有你們想象得那麼長
李欽宇律師
所有吆喝走法律程序的人,首先肯定他絕非農民工。二是可以肯定他不知民工的苦,沒有象民工一樣被欠過薪資。三是更可以肯定他從未以法律程序要過工資。
我們先說這法律程序。
首先,你到勞動監察去報案。勞動監察會以只處理與公司有關的案件為由不受理你的案件。因為很少有公司會與民工籤勞動合同。請注意,是勞動合同。會建議你申請仲裁。如此一來一往,一週時間沒了。交通費自然免不了。
到申裁,領表,複印,填表,製作光盤(證據),會告糾伱到時通知開庭日期。
到開庭,一般四十五天!再等結果。
十五天左右,你會收到一張勞動關糸不成立的裁決書。(百分之九十,因為在規避法規上,公司有專職律師,不會給民工留有效證據,而且,公司的關係網很大,否則,人家幹不了公司。)民工滿肚子理由得到一句話,不服上法院。(別以為仲裁有贏的。注意,凡仲裁勝利的民工基本上不是民工,至少是不會老實幹活的民工。老老實實幹活的民工既不知也不會收集證據)。
到法院,又是複印又是添這那,又得請律師。訴訟費雖不多,到今天,各種費用七七八八千兒八百是不夠了。然後會通知你立案,開庭。
開庭一般一個月了。
法院與勞動仲裁都是同級別公務員,雜七雜八絲連,一般不會改變仲裁結果。會通知你,到時間取結案判決書。
你會收到一張支持仲裁結果判決書。別信什麼《建設領城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關糸認定的通知》,法官理也不會理,會選擇依據《民法通則》,
所以判決書會是,依據民法通則某條,建議你在十五日內上訴。(事實到這一步已經死了),但是從開始到現在,四個月時間沒了,一千七八的交通費,複印費,飯費,訴訟費,制光盤費(證據),已經沒了。
上訴,時間更長,但呈,由於審判結果對錯會影響法·官晉升之類,中院為保護初審法官,一般不會改判。等拿到中院判決,一年過去了。
請求再審在6個月內,再等三個月開庭,再等兩個月出庭。再等仨月結果,如此,兩年沒了。
再請檢察院抗訴。
三年了。
人生有幾個三年?
所以從時間上看,哪個民工經得起這時長?告狀的結果是穿褲衩。有這工夫,不如再到別處幹,吃虧一次,權當教訓。
再一個,經濟上也不允許。
李YingChun
親身經歷過:
那年給一個湖北佬打工(真事,不是對湖北人有意見),花了半年時間,業績搞起來了,翻了三倍還多。結果老闆年底了調了一個啥也不懂的過來,讓我和他彙報工作,還必須每天每個人每個字都彙報清楚……TMD怎麼忍?我就憤然離職,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了。
然後老闆欠我一個月工資沒發(補償沒算),叫個人給我打電話說讓我撤訴給我5000元(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我沒答應。他就走了勞動監察大隊的門路。打了三個月官司,我敗訴。
沒辦法,起訴到初級人民法院,又鬧了六個月(起訴+審理+判決),我贏了。但是湖北佬不急,他又上訴到了中級人民法院。然後又是六個月,判我贏了。但是執行又有問題,要初級人民法院執行,給法官打電話說對方沒錢(汽車好幾輛,換了辦公場地),要求強制執行讓我們提供賬號什麼的……忙乎了兩年,一毛錢沒拿到。這就是打官司的代價。
我想問:哪個農民工敢來玩這個遊戲?
北海之龍王
很多時候都是被逼出的,有下面幾點
一 家裡急需用錢,無奈只能用這種簡單的辦法,
二,農民工大部分都沒有多少文化,對法律程序不瞭解或者不知道,
三,走法律程序時間太長,而且浪費大量時間,而每一個農民工身後都有一大家子人等他掙錢養家餬口的,如果為了打官司而不去工作,讓一家人都去喝西北風嗎,
所以不是農民工不想走法律程序,實在是等不起那個時間,因為心裡明白就算打贏了官司,那些老闆拖著不給錢,還不是沒用
張富洋
1我是農民工,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律,我不承認,2為什麼不願走勞動門部或法律程序,因為經勞動部門也不會一定就拿到錢,有些老闆就是無賴,越經勞動法律程序,他覺得越好拖欠,你不能打他,罵也不行,死活不給錢,勞動部門也沒有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大家想一想,農民打工有幾個錢,還去打官司,誰願意?3,為了方便,農民工便選樣了一些過激行為,但很少傷害他人,農民工也是在一定規範中做一些過激行為,有幾個農民工為了要錢,把老闆打死打傷的。說農民工沒文化,不懂法,這隻能說農民工是弱勢群體,他們無權無勢,如果有能力誰願做違法的事,因為法律真正給老百姓的權力並不多,做到實處很少,所以,農民工討薪難。
龍鳳姐弟1
我是農民工,我來分享一下我自己討薪的心酸歷程。
2014年從別人那分包一些排水管安裝的活來做,當時說好做完就給錢。為了儘快做完拿錢我每天都是加班到晚上10左右下班,原本計劃1個月的時間完成,我只花了20天時間提前完成,拿工錢的時候說老闆手頭緊張,還有7千元年底一次性付清,我應了。反正都是熟人怕什麼。
時間真快從3月份一晃就到了年底,打電話叫那老闆把欠款給我打過來,我卻一直給我苦窮,說甲方還欠他幾百萬還沒來,等錢一到就會轉給我,這一等不要緊,讓我整整等來2019年的元旦,並且對方的電話再也沒打通過,看來這辛苦賺的錢打水漂啦。
我再來分享另一個討薪案例,2015年5月我幫一家熟人開的裝修公司做水電工程,整個工程下來是2萬元,他們只付給我1萬元,還有一半等年底結清。到年底這家公司悄無聲息地到閉關門了,公司的幾個合夥人也不知道去哪裡了,我打電話給我的那朋友,朋友說我的工資現在規法人代表周負責,但是不知道周的去向,電話也打不通,周沒出現他們合夥人是不會出這錢了,並且公司並不止欠我一個人的,欠幾十個人的錢加起來最少也有幾百萬。我沒法只能等結果。一等又是等到了2018年元旦還沒錢也沒看到人,於是我去求助勞動局,勞動局工作人員說集體討薪的效果好。
我又搭車十幾公里把那些討薪的十個人招集起來,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局的人說把你們的勞動合同與欠條拿來。
當時我們就懵逼了,我們哪來的欠條與勞動合同?我們都是臨時工口頭協議啊。沒這些勞動局也幫不了我們,我們只能又回去找那個公司的股東開欠條,又寫個勞動協議書,再次跑到勞動局,你還別說勞動局還真是受理了,還幫我們申請了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讓我們安心回去等勞動仲裁結果。我一直在想這勞動局還真是幫我們辦好事呀。
大概過了兩個月,那位援助律師打電話來說勞動仲裁結果下來了,她對我們法律援助的工作
到此結束,讓我們都去仲裁書上簽字。我們眼巴巴地問她,我們的工資能拿的到嗎?,她說,等等看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那家公司。
我們對這位律師千恩萬謝。
又等了一個月,一分錢也沒拿到,我們就去法院起訴公司。工作人員說,你們知道公司還有哪些財產嗎,我們說這個老闆有奧迪車,還有房產……
工作人員說,這是個人財產不能算公司財產,如果你們能夠知道該公司的法人在哪裡,帶警察去把他抓來,看看公司還有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如果你們無法提供法人的行蹤法院也沒辦法,如果無力償還,法院也沒招……
說實在的這些我們都沒辦法提供。並且這些到現在還沒著落,哪位大神支個快速討薪的招唄。
綜上所述,那些惡意欠薪的行為簡直是零成本,我們討薪的成本有時候遠遠會超出薪水的價值。
500家居一支花
我申請過勞動仲裁,本人還是碩士,非法學專業,從打算勞動仲裁到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整整花費了三個月,主要耗時有三點,其一,期間要在新單位上班,要去法律諮詢;其二,要對付勞動仲裁的各種要求,西安新城區勞動仲裁給你說也不好好說,去一次挑個毛病,說不行,那就回去改,我的個老天啊,人要上班,每次去哪裡都是請假,你一次不說完,我改三次申請書就要請三次假。最無奈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只要打印的,手寫的不行,那以前沒有打印機還不活了。其三,證據的準備,就一個錄音文件,是要打印出來,把字一個一個敲出來的,我整整打印了一本小說啊。相關法律條款案例我還可以百度,或發帖求助。如果是農民工自己去弄這個,我敢保證大部分把人就先累死了。如果說請律師,我們這裡勞動仲裁起步五千,如果糾紛也才一萬塊,請律師值得嗎。
我打了官司我越發可以體諒農民工過激行為,因為打官司相比過激更麻煩,對他而言真的是更不現實。
風暴隱士
走法律程序?
首先你是農民工不是政府職能部門的人也不是警察,勞動仲裁讓你自己去收集證據提交,農民工哪裡知道什麼叫證據,現在的私人公司用人都不會給你留下任何證據,勞動合同是假的根本不會到你手裡,考勤表你也拿不到,不會給你有公司公章的任何文件,發工資全是現金髮放,不給你購買保險,你不可能到公司去搶這些東西吧,然後即是你反應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會告訴你去勞動仲裁,總之勞動監察大隊就是個擺設壓根不會出來辦案,就是一句去勞動仲裁。
然後你到勞動仲裁填了表提交了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證據,然後就是等待,等到時間到了就你掌握的所謂的證據根本不足以讓勞動仲裁支持你,所以你失敗,失敗後你才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你的證據永遠得不到支持,只能敗訴,關鍵的是勞動仲裁,監察大隊,法院沒有一個部門說,我們一起去公司調查一下,拿出勞動合同,拿出考勤表,問一下公司的同事,這些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勞動維權難以得到勝利。
茶葉106114602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看一個暴力討薪的新聞。
2015年2月,臨近春節,劉某父親因黃老闆尚有工程款未結清,多次打電話聯繫卻無人接聽,劉父便同兒子劉某一同前往黃老闆家中,打算面談。雙方在黃老闆家中交涉期間,情緒越來越激動,互相發生推搡拉扯。黃老闆不斷將劉某與劉父往門口推,並抱起劉某拋在地上,劉某起來後,用右拳毆打黃老闆的臉部、頭部和鼻部。最終造成黃老闆左側鼻骨骨折和鼻中隔骨折。而劉某也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由此可見暴力討薪是一種費力不討好的行為。同時也證明,暴力是談判的最終手段之一,可這也是破釜沉舟的手段。
很多情況下,面對工資拖欠,臨時工兄弟是願意通過溝通,交涉等合法手段來進行討薪的。排除個人性格因素,讓臨時工採取暴力極端手段的原因個人覺得無非以下幾點:
一、欠薪老闆無良抵賴。這種無良老闆通過一次次的推卸、延遲,給臨時工兄弟們畫餅充飢。一次次的透支臨時工兄弟的信任和耐心。當討薪方在對老闆的直接交涉過程中不斷碰壁,怒氣值攢滿之後,爆發殺傷性大招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合法維權途徑週期較長。公正
的來說,目前我國對於勞動者的保護和維權是不斷的在完善和發展的。可是,就現階段而言,其處理事情的時間週期依舊太長。對於這些等著拿錢回家過年,等米下鍋的臨時工們,動輒15個工作日的等待時間讓他們無法將希望完全寄託在正常的維權渠道上面。相比於長週期的等待,他們更願意相信自己看得見的討薪手段。
三、相信很多人都有一種觀念,那就是工地老闆只要一欠工資,接下來鐵定就是要跑路的故事線。這種老套的故事線在之前的確存在,但現在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可是,正因為有這樣不良的前車之鑑,很多討薪者不願意或者說不敢相信老闆所謂的延遲付款。比起老闆的承諾,甚至是權威的證詞,他們更願意相信已經拿在手裡的現金。在這樣的慣性思維的作用下,很多討薪者的耐心和對老闆的信任度是在不斷降低的。
總之,無良老闆的欺騙,正常維權尚未起效,慣性思維帶來的恐懼以及家庭生活對金錢的需求。這一系列內外影響因素,很容易讓討薪的臨時工陷入思維死循環。當他們的怒氣值被無良老闆逼滿,內心找不到更有效的方式時,暴力便成為了他們最後的手段。
馮起升
我媽就是小包工頭,所以我覺得我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下一個工程的程序:先是由公司老總選地,再由方包工(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叫法,我們這邊叫方包公)承包。方包工手下沒有工人,所以他們會把盤下來的工程交給清包公,也就是我媽這種類型的包工頭。
於是開始三方協定,但是,清包工手下雖然有工人,但是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經常因為沒有文化在做協議的時候被坑,這還只是小事。
工程完成後,公司高層開始撥錢。這個錢要一級一級的往下撥,到了方包工手裡,就沒剩多少了,方包工還會那麼容易把錢給清包工嗎?
再說民工,他們跟建築公司和方包工沒有直接聯繫,所以無法問他們直接要錢。所以,工人們的壓力就全落在了清包公的頭上,但是清包工手裡沒有拿到公司的錢,哪來的錢給工人?於是矛盾激發了,清包工要帶著工人去監察局告公司和方包工,但是能被公司坑的頂多就是個幾十萬的小合同,監察局會當回事嗎?就算真的接了案子,一個沒權沒勢的小包工頭,能把一個大公司告下來?這種事情想想就行了
所以我媽經常說,遇到一個不拖欠工資的老闆,真是上輩子積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