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乖866
農村土地確權後,新生兒以及有戶口的一部分人沒有土地,該怎麼辦?
土地確權是對農民承包地使用權、經營權權利進行一個確認,並不是重新分配土地。在確權以後頒發的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不管農戶家裡是增人了還是減人了,農戶承包的地塊、面積並沒有變化,還是二輪土地承包是的地塊和麵積。
一、新生兒、新媳婦沒有土地,怎麼辦?
我們二輪土地承包實在93年開始的,最遲的地區在98年都完成了二輪土地承包,也就是說從98年以後家裡新增的人口都沒有土地。這種情況在農村是非常普遍的,那麼新生兒、新媳婦就沒有土地嗎?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我國土地承包是家庭聯產承包制,承包的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說家庭戶內人口共同承包著一塊土地,所以新生兒、新媳婦上在這個家裡的戶口本上後,就和家庭其他成員一起承包了這塊土地,村裡不再重新給新增人員分配土地。我們可以在新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面看到,有一攔填寫的是土地承包共同人,也就是家庭其他成員。
二、新增人口能不能獲得新的土地?
新增人口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獲得土地,一是如果承包戶出現了絕戶情況,或者其他承包戶自願退出承包地,村集體依法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承包給新增的人口;二是通過流轉、出租等方式,獲得土地的經營權;三是申請開墾四荒地,如果審批通過以後,可以承包四荒地。
綜上所述,新增人員一般都是和其家庭成員共同承包原承包地,村集體不再分配新的承包地。
新農人散耕
西門觀點: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是土地確權的基本原則,整體上是公平的,個別家庭新增人太多的,可以個別調整。
農村土地從上世紀改革開放初期八十年代開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責任制到現在,已經進入深層次改革,以前的土地承包只是把土地分到家庭,但沒有確權,法律效力不高,村委會可以私自將農民土地低價收回高價賣給開發商,從總牟利。
土地確權後,農民的承包地有了法律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為了確保農民利益不守侵害,為了讓農民放心流轉自己的土地,達到集中連片現代化耕作之目的,在第二輪承包三十年的基礎上,在延長三十年,直至2057年。
第二輪承包2027年到期,在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還有四十年的承包期,在這四十年的承包期內,大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那麼土地確權後,新生兒和一些有戶口的人沒有土地怎麼辦?
土地確權後,沒有土地的人可能有這幾種:一是新生兒,二是新媳婦,三是外來人。這三類人中,新生兒肯定沒有土地,二十五歲以下的新媳婦可能沒有土地,在孃家都沒有,還有一種就是退伍軍人,大學畢業學生。
其實,這三類人家庭都有土地,只是由於增人不增地,人多了,地還是那麼多,人均圖地少了。如果,一個家庭三五口人,只有一個人沒有地,問題不大,如果,三口人中,兩口人沒地,或四口人中三口沒地,問題較大,可以申請村集體機動地,或者別人退回或村集體收回的地中調整。
雖然增人不增地,但減人也不減地,誰家都有增人,誰家也都有減人,減人不減地,彌補了新增人沒地。整體上是平衡和公平的。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土地確權是在2018年進行的,由於確權時間及戶籍制度相關因素,在農村有三類人群沒有得到確權登記。一類是2018年後的新生兒; 二類是擁有土地承包權但戶口已遷到城市的居民; 三類是擁有土地承包權居住在本村的農轉非戶口。其中在農村有戶口的包含一類和三類。
那麼以上三類人群沒有得到耕地確權,有戶口的一部分沒有土地沒有工作,怎麼辦?
一、土地雖然確權登記了,其實農民原有耕地面積並未受影響。農轉非也好,新生兒也好,雖然土地證上暫時沒有你的名字,但你家原有土地面積全部確權在父母或者親人戶頭上,你家總的耕地面積實質未受影響,你依然可以耕種,即使父母去世了,在承包期內村委會也無權收回耕地,兒女作為合法權益人即使確權證書上沒他們的名字,當然也可以繼續經營父母土地的。
二、土地確權就是要強調,土地政策長期而且將長期保持穩定不變,不會因為戶口遷出而收回土地,也不會因為新生人口而增加土地。目的就是要維護原有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確權後,不願種土地的人可以將土地在村集體內合法流轉,願做土地又沒土地的人給錢,不願做土地的人把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你,達到農村土地供需平衡。
三、國家會向無地農民提供生存環境,引導無地農民打工、創業、經商等方式生存養家餬口。城鎮化建設和工業製造業都需要大量勞動力,在城市打工、創業,安家落戶城市,不依靠種地依然生存得很好。所以,不必擔心沒地無法生存,沒有路就是最好的出路,而且種地不一定會有出路。
農人阿洪
農村土地確權後,新生兒和一部分有戶口沒土地的人咋辦?
1、農村土地確權經營權制度,現今又延長30年不變;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遵循生死兩不變的原則;
3、新生兒雖有農村戶口,但是是沒有新的土地資源分配的,只能與家人共有原來自家被確權過的土地,但隨著其祖輩等陸續離世,這樣不斷新老交替,達到土地使用權屬的逐步平衡;
4、一部分有戶口沒有土地的人,同樣是沒有新的土地資源分配的。但是現在因農村土地大量閒置,如果確實需要土地種植,可以就近種植鄰居家的土地。
謝謝🙏
燕嶺葉
農村土地確權後,對一大部分人沒有土地怎麼辦?回答這個問題首先的弄清農村土地確權的目的是什麼?農村土地確權主要目的是落實黨的十八精神,搞好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戶的使用權和經營權,落實土地三權分置,為以後的流轉土地做好準備。
農村二輪承包土地合同期是三十年,像我們這個地方二輪承包期是五十年。再加上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三十年,最少的也有三十五年多。在這個承包期內,一般是沒分到土地的希望。為什麼?土地承包法規定在承包期內是不允許收回任何人的承包地的,。土地承包法同時也規定有人願意有償交回承包地的,集體可以收回,可是恐怕沒有人願當這個傻子吧!沒土地怎給你分?
再說另外一個能分土地的希望,村裡在承包期內所有共同承包人全部消失的,集體可以收回土地。村委會有一部分機動地,這兩種情況是有一部分土地可供沒有土地的村民分地,但是有沒有村幹部願意給你分,這裡面情況非常複雜。尤其是沒有經濟來源的村,那個當幹部的願意給你分了土地而切斷來錢路子。好歹賣個土地承包費,集體辦個事兒總比沒強吧!所以說這個分土地的希望恐怕也是失望。要是按土地承包法規定,不是沒有分到土地,這次土地確權證上明白寫著你全家人姓名,等於說你有多少土地都是家庭成員共同承包的,從這裡理解每個人都有土地的。要說沒有隻能說是二輪承包時沒分到土地。
但是沒有土地不等於沒有辦法。你可以和村裡在外打工不想種地願意流轉的人,籤個合同種他們地,流轉費互相協商。像我們這個地方流轉費每畝100元。大部分人流傳費都不收,種五丶六畝土地每年給百二八十斤小米吃了事。如果沒人流轉,那就只好另謀出路,等待下一個承包期結朿看吧。
手機用戶王竹清
農村土地確權,是對第二輪土地承包承包經營權的規範確認,並不是重新分配土地,所以,新生兒或者嫁入的人,依然是沒有土地的。當然,如果有人故去,土地也不會收回。也就是說,土地確權不影響原來的土地面積。
那麼,新生兒等人口沒有土地,怎麼辦呢?其實,主要還是一個觀念的問題。筆者要問你一句,城裡人有土地嗎?都沒有,連一分土地也沒有,但是,城裡人不是生活的很好嗎?
有人說,城裡人跟農村人不一樣,佔有更多資源。這話我承認,但是,城鄉差別不斷在縮小,現在城鎮戶口包分配工作的時代早已過去了,城裡人一樣要通過學習,去市場應聘,才能有工作。
而且,隨著戶籍制度的改革,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將會被取消,變成統一的居民戶口,戶口將沒有任何區別,除了北上廣以外的城市,落戶將會變得很容易。城裡人跟農村人站在統一起跑線上。
既然城裡的新生兒有辦法生存,農村的怎麼就沒辦法生存了呢?關鍵在於人,在於人的培養,只要有一定的學歷文憑知識,有一定的技能,擁有一技之長,找工作就不是難事。
現在很多農村人,都在城裡工作,農民工的概念也將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消失,所有的人,無論城市人還是農村人,都一樣參與市場競爭。
當然,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農村土地還會進行調整的,那時候,沒有土地的人會分配到土地,不過,這是多少年以後的事情了。我們農村人,總不會等著那點土地吧?也許,到了那個時候,你家的孩子,早就不要那土地了,根本看不上!
農家講壇
農村裡面土地確權之後,新生的嬰兒以及有戶口的一部分人都沒有分得土地,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
其實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感同身受,作為8090後出生的人,基本上都很多一部分人都沒有取得土地的經營承包權。
對於這種情況之下應該怎麼辦呢?
等待下一次確權或者分配劃分土地
如果要等到下一次確權或者分配土地,那麼這個時間是非常漫長
我們都知道在2018年進行再次土地確權和延長土地的經營承包權時間,一直會持續到2058年以後,才會對這些土地有大的改動或者調整。
所以要等到這麼一個下一次確權或者劃分的時候,農村裡面很多一部分人都不會取得相對應的土地經營承包權。
這種情況之下應該怎麼辦?有什麼可以作為農村裡面調整或者使用經營承包土地的呢?
土地經營承包權是按戶口分配的
針對於農村裡面的土地經營承包權是按照戶口來進行劃分的,並不是以現在的人數劃分
那麼以前有名額的時候,在劃分土地經營承包權的時候,很多人都分配了得到相對應的土地經營承包權
那麼對於現在新生或者新娶進來的人或者外來的人,那麼這種情況之下是沒有土地經營承包權的
但是在同一個家庭內是為這個家庭裡面,作為一個戶口裡面有這個經營承包土地的,其實都已經算屬於共同的經營承包土地了。
如何獲得農村裡面的經營承包土地?
其實這一個辦法還是非常渺小,希望非常困難的,今天我們就實際的來給大家提個建議。
申請土地的經營承包權。在農村裡面如果長期沒有獲得經營承包權的情況之下,由於各種原因的問題,現在仍然想取得土地的經營承包權。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申請,對於土地的經營承包曾想獲得土地的經營承包權,可以通過申請。
因為我們知道農村裡面有一些戶口會隨著自然的時間消失而滅亡,也就是我們俗稱絕戶。
這些農村裡面他們的經營土地承包,在戶口註銷的時候,土地經營承包權自然也迴歸到集體的名下。
這種情況如果經過申請有可能會被劃分這些土地的經營承包權。
對於有償土地的經營承包權流轉
那麼現在農村裡面我們都知道有很多人一個戶口或者一家子都搬遷到外面去了,針對於農村裡面的經營土地承包權,他們也沒有實際多大的用處,這種情況之下可以再從他們的手中流轉這個土地經營承包權。
也就是我們農村裡面購買。向他們購買這些土地的經營承包權,經過正規的手續以及合法的流程,你是可以獲得這個經營土地的承包權。
這個多數都是自然與政策的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我們不便妄加評論太多。
因為本身我自己也沒有獲得這個土地的經營承包權,但是我的家庭裡面是有土地經營承包權的。
農人莫小道
針對農村土地問題一直以來是農民廣為詬病的話題,農村最初的土地政策就是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可是這種情況由於調換頻率比較高,在當時以農家肥為主的時期,誰都不願意把糞肥下到承包田,都把肥料用在了自家的自留地裡。當時為了保持土地肥力,鼓勵大家把肥料施在承包田,才有了承包田期限延長的政策,直到95年全國實行土地三十年不變政策。
然而當下確實時代不同了,農田施用農家肥的越來越少,都以化肥代替了。因此在地裡的消耗上基本都是一樣的了。所以個人覺得應該從新分配土地,畢竟三十年滄海桑田,農村原有的人口大戶,隨著老人的逝去,兒女進城等多方面原因,導致了現行土地分配製度有失公平。
就拿我家來說,目前有六口人,現有耕地面積4.8畝旱田地。其中1.2畝是當時口糧田,承包地當時每人1.2畝,我家三口人加起來一共4.8畝,從86年至今人口增加了三口,耕地卻再無增加。我家令居目前三口人,現有耕地面積24畝。其原因是他們家原來人口多,隨著老人的相繼去世土地也就一點點集中,而新的土地政策還是三十年延期,不調不動!這樣就導致了農村大量新生人口沒有土地。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也是安農之本,作為新社會的農民沒有地可種,或者因為土地分配不均而大打出手,是不是一種悲哀呢?
滄浪之花
我們這的政策是按現在戶口本上的人口確權。
海棠依舊256
國家政策三十年不變新娶回來的她的土地是在孃的當然分不了新生兒的土地沒有隻能以後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