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清朝,有兩個其他朝代沒有設置的特殊機構。

一個是打牲烏拉總管衙門。

一個是官參局。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打牲烏拉總管衙門,專門為皇室採辦東珠、蜂蜜、猞猁猻、貂皮、鱘鰉魚等東北特產,當初也有采辦人參的職權。

人參是長白山區的特產,號稱百草之王,藥用價值極高,早在金國時期,女真族就通過採挖人參獲利。

經過數百年的採挖,到了清朝時期,人參已經成為珍稀物種了。

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

康熙帝下詔:人參“專備上用,不準常人採穵(通挖)。”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乾隆帝以總管衙門沒有能力獨立完成採挖人參任務為由,詔命吉林將軍兼職辦理參務,於是成立了官參局。

清朝皇帝重視養生,人參則成為皇室的養生必備物品。

當時的清朝皇室對人參的消耗量很大。有一年,曾足足用盡三百四十八斤。

由於皇室對人參的需求逐年增大,再加上過度採挖,造成野生人參產量逐年萎縮。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貢品人參達五百一十多斤,而到了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貢品人參只有一百一十九斤。

雍正、乾隆時期,朝廷不得不下旨,採取“歇山”制度,採挖兩年,而後禁採一年。

後來,黑龍江地區發現了烏蘇裡參場,情況才稍有好轉。

嘉慶皇帝在位時期,野生人參資源耗減日趨嚴重。

以至於發生了一起以次充好,弄虛作假欺騙朝廷的嚴重事件。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嘉慶十五年(1810年),吉林將軍秀林送交朝廷的貢品人參中,除少量野生山參之外,大部分為“秧參”。

“秧參”是人工快速催肥的養殖人參,一兩年的功夫就可達到皇家需求的標準,這種假貨當然瞞不過常年和人參打交道的御醫。

嘉慶得知真相後,勃然大怒,詔令朝廷官員徹查。

結果查出很多貪腐的官員。

清朝,2個其他朝代沒有的特殊機構

​朝廷每年撥付給官參局,用於採挖人參的鉅額專款,大部分都被各級官吏中飽私囊。

其中主犯——吉林將軍秀林一人就貪汙白銀三萬多兩。

嘉慶帝盛怒之下,下旨嚴懲,吉林將軍秀林被賜死;

盛京將軍富俊包庇下屬撤職查,寧古塔副都統富登阿翫忽職守降級留用,其餘涉案官吏均被撤職,發配苦寒之地為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