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忠義會”頭目張雷被判刑20年


長春“忠義會”頭目張雷被判刑20年


4月4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對張雷等7名被告人組織領導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

長春“忠義會”頭目張雷被判刑20年

長春“忠義會”頭目張雷被判刑20年

經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張雷、呂憲鵬、許鑫參加鄒亞群成立的“忠義會”,張雷建立微信群,成員包括呂憲鵬、許鑫、蘇有朋等人,形成了以張雷為首,以呂憲鵬、許鑫、蘇有朋為重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集團成員主要以處對象為名,以言語威脅、實施毆打、強制猥褻、強姦等手段強迫婦女賣淫,違背婦女意願,嚴重侵害婦女人身權,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7名被告人涉及強迫賣淫、搶劫、強制猥褻、強姦4項罪名5起違法犯罪事實。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張雷犯強迫賣淫罪、強制猥褻罪、搶劫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涉案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五個月至有期徒刑十九年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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