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找了后老伴,住在子女名下的房里,如果父亲去世后,有权让她搬走吗?

xuewei1717


有权让她搬走!因为即便是她跟你父亲有结婚证,但是毕竟房子是婚前财产。而且你爸已经81了,再起结婚证是什么意思呢!应该不会只是为了好好照顾你爸那么简单吧!

在我们这里,老人再找老伴,多半不会再领结婚证的。只是以搭伙过日子的形式,生活在一起。等到一方去世后,接回自己的家办丧事。如果是男人先去逝,女人都会回孩子们家的,即便是男人的孩子们挽留,女人也会因为没有血缘关系,而离开的。

不过也有个例,那是我一个姐姐的婆婆,她的后老伴是国家公务员,她为了能够享受国家补贴的待遇,所以背着老头,偷偷的起了结婚证。可是等老头去世后,她也照样回到了儿子家。老头孩子的房子,仍然是老头儿子的,跟她没有关系。

只不过她如今,依然有老头的补贴。这也就是她办结婚证的目的,如今也算是达到了。

你家这样的情况,如果你父亲执意要办结婚证,你也就只好由他了。因为人老了,脾气像小孩一样的。不过最好先做一个婚前财产公正最好,以免的将来不好说话!

我是容姐,一个喜欢实话实说的中年女子。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也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容姐心语


我先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听:

我有个姑妈,姑夫因意外离世后,因为是农村的,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姑妈找了个78岁的,有退休工资的老头,比她大18岁。婚前老头的子女都是同意的,领了结婚证。

并且,婚前,我姑妈就和老头协商好,他必须每月给她1500元的生活费。我姑妈若能陪他到百年之后,就给我姑妈三万元钱。他去世后的抚恤金也全部是我姑妈的。

婚后,老头就一直生病,姑妈就一直照顾到老头去世,同时还照顾着老头一个孙女上学。当时,大概13岁左右。他们共同生活了有三年。期间,老头如约给姑妈每个月1500元的生活费,在农村也够生活了。

老头去世后,给姑妈留了一万多元的抚恤金。他们在农村住的几间破房子,被老头的本家给要回去了,不让我姑妈住了。当时我姑妈的户口也是转过去的,在他们村上也是有土地的。

但是老头的家人过河拆桥,直接就把我姑妈撵出来了,地也不让种。老头的子女自从老头去世后,也从未来看过我姑妈。真正的世态炎凉啊!

不过,我姑妈从一开始就想到这点了,所以也没有过多的去纠緾。本来那老头一走,我姑妈就和他的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题主的这种情况,和我姑姑经历的基本相似。

从你的描述看,女方有退休工资,基本的生活费人家还是有的。你父母的房子既然已经过到你名下了,说明你父亲在房产上还是为你考虑了。

他高兴找个老伴,就让他找好了,这样有人可以照顾他的日常起居生活。从描述看,那个女的要求领结婚证,说明还是想和你父亲死心踏地的过下去。

你担心的是你父亲比她大很多,会先离世。她会占着你的房子不搬。这个情况,你应该在你父亲和她结婚之前,就要说清楚房产是在你名下的,人家有知情权。并可以考虑立一个协议什么的。人心叵测,以防将来纠緾不清,先小人后君子,事情就会好办的多。

当然从法律上来说,房子是你的,你有权让她搬走。看描述,你与继母之间应该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你父亲去世后,你与继母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你让她住你的房子是你善良,让她搬走也无可厚非。

但站在人情角度上来说,毕竟她与你父亲夫妻一场,虽说是半路夫妻,但她也带给了你父亲晚年愉快的生活,当然这也是相互的。

如果她暂没有住房,可以让她住着。如果以后,你自己要用房,那就另说,毕竟人首先要为自己考虑。也在情理之中,你对她并没有赡养义务。

但是条件允许,你可以找到一种解决的办法,给予一定的资助。这样她也会感激你的。

当然,这种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合理的家务事最难处理了,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好,矛盾重重。能做到于情于理于法都妥贴的人并不多。生活毕竟是现实的,人也往往都是先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的。如何选择,全靠当事人的修行深浅。


24帧半


我还真遇到过。 当年正好房改房,由我出资购下我父亲住的一套房,装修费用均由我出,所以房产证就只有我一人名子。但是房子由由我父母居住,后来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又重新找了老太,但未领结婚证。

这老太因为自己二个儿子均属招女婿,投身儿子困难,找我父亲的意思就是想有个安身之处。当时我看出她的意思,当我父亲的面,直接告诉她房子是我的财产,与我父亲无关。将来我父亲百年后,我自己要住。但是我父亲的 工资收入(离休),可以分成三分,一份为我父亲与老太的生活费用,共同生活费不用老太掏钱。一份为老太存款,还有一份作为我父亲应付不时之需。当时她没作声,我视她默认。此后就这么操作,她也没提出异议。后来我父亲为她以后考虑,还瞒着我偷偷为她购置一套四十平米的房子。

后来我父亲去世后,她想继续留住,我没同意,她的二个儿子还为此来与我闹过。再后来,我与她谈判,告诉她,父亲给他的钱,我一份不要,全部给他。另我自己再一次性给她二万。就此搬出。如果她不同意,我就起诉,我父亲的存款,给她购置的房产,全部要收回。她考虑几天后,同意我的第一个方案。搬出。


老倪聊史


背景:我妈是遗腹女,我外婆带我妈二婚嫁给我外公做填房(外公正室已过世)。但不到一年我外公就因饮酒过量一觉睡去就没醒来了。当时舅舅们都成年了,但房子一直给我外婆住到死(超过半个世纪),也当我妈是妹,我爸工作也是三舅父走关系迁过去的,对我家一直很照顾。

到我外婆死,房子收回他们兄弟分,我妈没份继承。不过已经够了,按传统算也轮不到我妈分遗产。

前几天我外甥儿子出生了,表姐还带外甥上门来送猪脚姜。三舅父去世我父母也封了封大红包,以感谢当年他的照顾。


云出无心David


其实中国人挺逗的,觉得父母的钱给孩子才算是给自己人,给后来的老婆就是外人?虽然有很多是图钱,但是也有部分是合得来。我认识一个外国老头,七十几岁退休了,老伴死了挺久了,不过之前一直工作吧,所以也没想过找伴。

他自己算是有钱的吧,有两套房子,之前有家餐厅做的不错的,后面也转租出去了,还有几块地,种橘子跟柠檬,还有退休金。有房有钱还有收入跟退休金。

他有个女儿,已经结婚嫁人了。

然后他说他想找个伴,问我有没有认识的,或者网上哪里可以找伴侣的这种,他更喜欢东方人,觉得东方人更勤快性格也更含蓄。

他说他想找个伴,如果对方条件一般,他还可以帮助对方,哪怕他去世了,对方还可以领他的退休金,留一些钱啊什么的给对方。

从来没说什么钱留给他女儿或者什么的。他说他女儿有自己的家庭跟生活。

肯定会留一部分财产给他女儿吧。

在西方人观念里这个钱是他自己挣的,他有权怎么处理自己的财产。

但是换做中国人的话,子女就觉得她爸的钱就应该理所当然的全部留给她。

是,如果有一部分共同财产,女儿的亲生母亲也有份,肯定是希望留给自己的女儿。但是父亲的一部分是不是有权决定是全部留给他女儿,还是留他的一半给他后来的伴侣呢?

其实财产就是谁对自己好就留给谁,没有一定要留给子女的道理。尤其是一些子女对父母根本就不好不孝顺。


Winniebbb


离我家有段距离的一个小区里有这么对老夫妻,老头的老伴去世了,老婆婆的老伴也去世了,他俩当初在一起,双方子女也闹过,后来老头老太把两家子女邀请过来,商量着,把各自将来的遗产什么的都做了安排,两个人都有退休金,现在在外租房。因为各自身后事都解决,反而是无事一身轻。而且双方子女都会不定期的来看看。相处的还不错。我还时不时的看到老头和老太一前一后的出来遛弯。

其实再婚之后,子女最担心的就是属于自己的利益,怕被对方的子女弄走。干脆分清了,也就没什么担心的了。(如果老两口有病了!双方子女一起出钱给他们看病不就是了!不偏不倚的。没了利益之争,双方相安无事!)


大喵的喵喵


我朋友妈妈去世后她爸爸找了一个保姆,没多久就住在了一起。那个阿姨也要求领证,但叔叔意识还算清楚,知道唯一的房子只能给亲女儿,就只是同居。叔叔去世后保姆不肯走,我朋友给了她十万,她才搬走。

你家这种情况,房子已经在你名下,不用担心产权。但应该劝你父亲不要领证。一旦领证,如果你父亲去世,继母没有产权有居住权,你是没有办法赶走她的。特别是她还有女儿,如果老太太去世了,出于人道主义,即使警察介入也没办法让她离开。 老太太今年62岁又有退休金,如果自己有住房是不可能找81岁老伴的,很明显是想给她女儿找个常住的房子才走这一步的。老太太应该不知道产权不在你父亲名下。建议你找老太太谈一次,说明产权情况并和她签一份协议,在她和你父亲共同生活期间你父亲负担她的生活费,并按月支付双方协商好金额的工钱,等老人去世后她带着女儿搬走。


正月十八的月亮


老年人再婚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有些老年人再婚找到老伴后,由于没有房居住,于是就住在子女名下的房产里。也有些子女为了防止父亲的房子等财产外流,故意将老人的房产办理在自己的名下。

不论怎么说?这两种方式都是让子女对于该财房产有当然所有权。作为老人以及后来结婚的老伴,对于房屋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在老人去世后,该房产子女可以收回,也就是可以要求另一半搬出房屋。

如果对方拒绝搬出,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物权保护诉讼。



但是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够和平解决。对方不论怎么讲?也是与自己的父亲生活了几年。从人情世故出发,如果说对方确实没有地方居住,方便的话还是尽量地让她居住。当然,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另行找其它房子把父亲的老伴安顿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这样的事情,最好是人性化解决。


法重情深


1、找到这位老太太,是你爸高兴还是你高兴了?有人替你照顾你爸了。

好吧,即使找保姆,估计也不像这位老太太照顾老伴一样的照顾你爸这么尽心尽力。

父亲去世,在让她卷铺盖滚蛋。

甚至你连工资都不用出?为什么?即使警察问起来,你也有理由啊。

都是她自愿的,谁让她看上你爸了。

看到这,只能佩服,你这算盘,打的可以了。

2、但是孩子,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心里不会觉得愧对人家吗?

你爸没有房子,已经过户给你。

即使他们俩领了结婚证,老太太对房子也无继承权。

这点很显而易见。

我觉得事先,你就应该把具体情况跟老太太说清楚,

跟不跟你爸在一起?让她自己决定。

3、在这个年纪,即使遇到再真的爱,

也要考虑一点点现实吧。

我都会考虑。更别说60多岁的老太太了。

她总要考虑一下你爸走后她的生活吧。

好吧,突然想起来,如果领了结婚证,那你爸走后,你对她是有抚养义务的。

你做好准备了吗?

做什么事情虽然有时候法律约束不了我们,

但可以稍微顾忌一下道德层面好吗

夜深人静的时候,要做到问心无愧才是最好的。


佛系妈妈育儿


大实话:如果继母没有对子女担负养育责任,那么子女也没有义务对继母进行养老。

要说现在这种情况也是真的很常见,那就是很多人会在自己的另一半去世后再找一个陪伴晚年生活的半路夫妻,有的是子女不想让自己的父母到了晚年那么孤单,想着自己再孝顺也做不到那么细致。也有的是自己觉得老了不能老指望子女,子女怎么说也是有了自己的家庭,尤其到了老年,不能什么事都麻烦子女,还不如自己找个伴,一起互相帮助着过日子。

最近就听说了这样一件事,同事小李大晚上的在群里吐槽,小李说他母亲因病早逝,他父亲在小李二十多岁的时候找了个后老伴,但是父亲呢,几年前也去世了,而继母现在还跟小李一家住在一起,但是妻子有点不大乐意,说又不是小李的亲生母亲,不想让她继续住在这里了。要说继母平时对小李一家也不错,也不是什么不安分、事儿多的人,所以小李就犹豫,自己到底该不该让继母搬走?那么我们试着来分析一下。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看,既然房子是在子女的名下,那么当然子女有对房子进行支配的权利。而且如果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而继母并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那么对等来说,继子女当然也不用对继母进行赡养,因此如果不想让继母继续住下去,那么也是有权利让她搬走的。但是如果父亲和继母在子女还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就在一起,也对继子女进行了养育,那么继子女也是有义务对继母进行赡养,当然不应该让继母搬走,而是好好尽孝。

从道义的角度看,可能子女们会想,毕竟继母也是和去世的父亲夫妻一场,怎么着生前也是照顾父亲了那么多年,现在父亲去世了,继母如果有亲生儿女还好,如果没有孩子,那么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又能指望谁呢,不还是需要依靠继子女吗,因此出于道德上考虑,也是不应该让继母搬走的。

小李这个事呢,也不是太复杂,一家人好好商量着来,还是好办的,比如可以跟妻子商量,只要继母不存在坏心眼,还能帮我们照看照看孩子,但是如果哪天继母做事情什么的太过分,我们到时候再给她找地方住也是可以的。

总之呢,任何关系都是互相的,需要相互体谅。如果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那么生活中永远是不顺心的多。如果人与人坦诚相处,不仅生活中的矛盾少了,而且好人也是有好报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