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圖/視覺中國
近日,郴州市北湖區紀委監委通報了1起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的典型案例。2014年9月,燕泉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原所長武甲林夥同他人為索取債務而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2018年8月23日,武甲林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北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2018年11月15日,武甲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武甲林作為一名基層司法所長,曾參與調解處置過各類糾紛,口才十分了得,加上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因此他的好友——北湖區魯塘鎮一礦產老闆何國忠在武甲林退休後,邀請他入股自己與其他幾名老闆合夥開辦的小額貸款公司,請武甲林負責催討債務一事,企圖利用武甲林的專業知識鑽法律的空子。武甲林因投資失敗、退休時欠下不少外債,面對這樣一份輕鬆、來錢快的差事,便一口答應了。
2014年9月22日10時許,何國忠電話聯繫欠款人何某(欠何國忠400餘萬元)來到位於某小區一住房內,與武甲林及其他幾名小額貸款公司人員一起催何某還錢。期間,因言語衝突,武甲林出手打了何某一耳光,其他催債人員也動手推搡何某。2014年9月23日凌晨1點半左右,何國忠、武甲林及其他幾名催債人員將何某帶至郴州市城區某酒店客房內,為防止何某脫逃,催債人員用鉗子和鐵絲將房門從裡面綁住。當天上午10時許,催債人員將何某再次轉移至某小區,直至2014年9月23日15時許,在何某寫下授權委託書及欠條後,才被允許離開。後經司法鑑定,何某右耳鼓膜外傷性穿孔,頸部軟組織挫傷,評定為輕微傷。
瀟湘晨報記者王歡 通訊員陳蓓姬 陳榮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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