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训言“隐恶扬善”,其中大有深意。对过失者来说,绝大部分人被揭露时都会恼羞成怒,越是受到指责批评,越是逆反、嗔恨,在这种心理驱动下,很可能做出更大的错事,如言“扬人恶,即是恶,疾之甚,祸且作”;对社会而言,总是去宣扬阴暗面,更容易使人心晦暗、堕落;对批评者而言,揭露他人过失,往往出于嗔心的主导,而非真正想帮助别人。
真想去帮助犯错的人乃至饶益社会,不是靠宣扬过失,而是靠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环境的熏陶,靠关爱、包容和输入善法。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明宣过失:具足悲智的善知识帮助弟子,执法机构震慑不正之风等;对普通的个人而言,不应去宣扬他人的过失,因为这有百害而无一利。
反过来,多赞扬他人的品德、优点,有助于对方改过、进步,“人知之,愈思勉”;也有利于集体的团结;还能破除自己的执着,增长自心的善法,因为一般人总是关注自己,很难真心去夸奖别人。
“隐恶”不是藏污纳垢,而是不要故意去宣扬别人的过失;“扬善”也不等于是歌功颂德。“隐恶扬善”的背后是深切的悲心和长远的考虑,与只顾眼前、自欺欺人、隐瞒过失、粉饰太平的行为有天壤之别。每个人都会犯错,每个团体也都会有问题,要勇于去面对、改正这些过失,不能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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