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团风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扫黑除恶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紧盯宣传发动、线索研判、案件侦办、深挖背后、强基固本,治乱清扫,一批群众身边最痛恨的黑恶势力得到应有的惩处,一些行业乱象得到精准治理,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治乱清扫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彰显。
一、“建”强组织体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这场斗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把握和推进,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充分发挥总部署、总协调、总督办的职能作用。一是组建高规格“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30家成员单位协同参与,建强了专项斗争的“指挥部”。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启动快、声势大、战果好,县委县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新精神和指示作为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的常项议题,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专项斗争,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
二是组建高效率“作战部”。从政法、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抽调38 名精干人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执纪问责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宣传报道工作办公室等“四大办”,定人定岗、定责定位,按实体化、实战化组建了县扫黑办。县扫黑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踪掌握斗争的动态,充分履行领导小组的参谋助手作用,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线索摸排、分类移交;专题调研、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斗争持续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建强了红色“尖刀连”。县公安局作为扫黑除恶主先锋,率先开展“扫黑除恶”誓师大会暨大练兵活动,与麻城、红安、罗田等兄弟县市巡特警联合开展冬季集训活动。法检、纪监、组织等部门也将扫黑除恶政策、法律法规作为支部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学教活动内容,邀请全国打黑专家人才库领导、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市扫黑专家组领导莅临我县授课,开展业务指导,为一线干警传经送宝。不断克服基层警力薄弱的实际,有效整合了刑侦、治安、禁毒、法制等警种部门资源,将刑侦、技侦、网侦、图侦、情报力量进行优化组合,形成合成作战。培养了一支意志坚定、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红色“尖刀连”。二、“造”好宣传声势
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扫黑除恶成效最深刻的感受者。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是这场专项斗争的鲜明特征。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出“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扫黑除恶氛围。一是开展“大宣传”,造群众知晓的氛围。共张贴公告3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卡5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专栏1000余个,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电子显示屏推送信息3万余条,出动流动宣传车118台次,村村响、电视台开办的扫黑除恶专栏在黄金时段持续播报,有效提升扫黑除恶群众参与率、知晓率。二是凝聚 “组织力”,造干部参与的热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党员干部的带动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的组织生活有机融合,通过开展大讨论、讲党课、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向全县3000名干部职工“致一封信”,将扫黑除恶30道应知应会题列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三是传播“正能量”,造人人鼓劲的高潮。发挥微信、微博、报刊等媒体覆盖广、受众多的优势,滚动发布 “奖励举报”政策,登载追逃信息,全面激发群众正义感,仅半月,27名在逃人员陆续归案。“4.17” 案在全市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极大震慑了黑恶分子的嚣张气焰。张家湾村召开扫黑除恶群众大会,周边村镇社区千余人闻讯而来,县委除恶务尽的决心赢得了群众广泛信任支持。三、“搜”集黑恶线索
民之所恨,锋芒所向。坚持从人民群众最恨的事情抓起,以黄砂开采、城镇拆迁、土地征用、民间借贷、围标串标、涉赌涉毒等重点行业领域为牵引,拓宽线索摸排的广度和深度,开展线索的“大起底、大清查”。一是落实责任“摸线索”。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传递“摸出线索是负责,摸不出线索是失责”的信息,从专业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逐一压实法纪部门、基层组织、行业部门线索摸排主体责任,形成主动摸、层层排、扩线挖的工作合力,并将涉恶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纳入综治考核。2018年度,坚决否决了排查走过场,问题突出的2个执法单位。
二是深入群众 “挖线索”。走访暗访“两代表一委员”,挨个座谈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一警两员”(民警、网格员、治安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工地、市场走访座谈、现场咨询,全县驻村工作队长、“四双”队员驻村帮扶、宣传政策、搜集线索,实现了从“坐等线索”到主动深挖线索的悄然转身,为打掉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提供了精准定位。三是快查快办“督线索”。制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台账。专门成立线索研判组,负责线索收集、汇总、研判、交办等工作,采用“交办单+督办单”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线索不积压、不超期,督导效果明显。四是定期梳理“核线索”。对转办出去的线索,列出转办清单,坚持定期“回头看”,做到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确保每条线索结论都经得起检验。对实名举报的线索,件件回告;对有犯罪前科的,件件评查,坚决落实“签字背书制”;对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涉黑恶团伙案,坚决落实“一案三查”不让问题线索成为群众“永远的期待”。四、“打”出组合铁拳
县政法、纪监、组织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强力推进,以“三个突出”,争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头兵。一是突出一线作战。全县政法、纪监部门全员参战、全警动员、全线出击。全县公安机关坚决落实“三个一律”“局长盯案”等制度要求,“一把手”担任专案组长,直接靠案指挥,推动案件侦办,进一步巩固上下齐心、全警全力的攻坚态势。对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两抢一盗”、赌博涉黄等现行违法犯罪案件,以“压发案,多破案”为目标,坚持打早打小,努力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出新招实招硬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工作,采取下沉基层、走村入户、明察暗访、随机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全覆盖检查,以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的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守住稳稳的幸福。二是突出重拳出击。全县政法、纪监部门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捣毁其“保护伞”。对重大涉黑恶线索,政法、纪监部门坚持专案专办、大案重办、专案经营、同步侦办的策略,既密切协作,又执纪监督,做到扫黑必净、除恶务尽。特别是“4.17”专案的有序推进,更振奋了民心、鼓舞了土气、扩大了影响。
三是突出治乱清扫。针对“六乱”(乱挖乱采乱屯乱圈乱占乱建)现象,县委县委集中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飓风”“清网”行动,对社会藏污纳垢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清洗”,各种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广大群众拍手称快。五、“创”新协调机制
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探索建立了六大协作机制,通过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协调推进。一是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对梳理出的涉黑恶重点案件,按照案件类别,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及各位副组长全部一线领案。二是建立了“大小三长”联席会议制度。适应案件推进需要,及时碰头会商梳理案件、研判案情、打通关节,督导推进;三是建立了线索双向移交和联合办案机制。政法、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交,纪委监委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目前,与纪委、国土等部门双向移交线索53条,严肃查处幕后“保护伞”,推进了行业管理。
四是政法部门之间建立了“四案”制度。法检两家提前介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实现案前会商、案中联办、案后会诊、案件补正机制有效运作。五是建立联审机制。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把候选人“入口”关,直接否决和建议否决提名人选8名。六是建立督导督办制。县委政法委先后4次会同县公安局组成督导组,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县在侦、在诉的涉黑恶信访件进行挂牌督办,督导线索和案件办理进度。六、“整”改督导问题
按照省、市扫黑办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扫黑除恶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扫黑办牵头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并将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湖北情况反馈会主要精神在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深入学习。各乡镇及成员单位扫黑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部署落实扫黑除恶整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深度整改格局。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围绕中央第7督导组向湖北省反馈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3个阶段整改方案,即:“第7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第7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和“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对整改问题,落实清单管理,逐项对照检查、逐项细化,逐项整改,做到“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揽子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透彻见底。三是强化督办问责。为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将其列入年度巡察计划,加大了在县委综合考核占分比重,并计入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职清单。同时,县扫黑办全程督导,切实加强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督办通报,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县政法各单位及纪委监委、组织部、水利、国土、教育等重点职能部门的整改工作正按照时间表沿着路线图有序推进。閱讀更多 楚天法治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