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74所校外培訓機構取得辦學“身份證”

德州新聞網訊

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4月11日,記者從德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獲悉,自2018年11月,按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審批管理辦法(試行)》聯合區教育局辦理辦學許可以來,截至目前,德城區已有74所校外培訓機構取得了《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獲得辦學“身份證”。

據悉,獲得許可的74所培訓機構,培訓類別以學科類培訓和藝術類培訓為主。為進一步規範全區校外培訓機構申辦設立,便於家長選擇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德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嚴把校外培訓機構准入關,嚴格按照審批管理辦法中有關機構設置符合規定的場所、師資等各項基本要求審核申辦材料,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予審批,為校外培訓機構套牢“緊箍咒”,並且這些獲得許可機構的辦學行為,今後還將受到教育行政部門的常態化監管。

在嚴把准入關的同時,還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利民服務舉措,為方便、便利群眾申辦校外培訓機構,手把手指導提申請、走程序,提前一步指導材料準備,對符合要求、材料齊全的機構做到立即受理,為民辦培訓機構申辦開通“綠色便民申辦通道”等,辦理時限由2個月壓縮至30日,大大提高了審批服務效率。“下一步,我們將秉持‘放管服’理念,積極學習對接協調各單位,著力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質效,從延伸服務、統一管理、網上預審、勘查先行四個方面入手積極探索行政審批與便民服務‘雙平行’模式,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服務。”德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社會事務審批組負責人鮑方說。

另外,德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提醒家長,在為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首先要看辦學資質,正規的培訓機構要具備兩證,即審批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培訓機構不得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培訓對象攤派費用或強行集資,一旦發現有與公示不符的情況,可撥打所在地教育部門監督電話舉報。其次,家長在選擇培訓機構時,多核查師資力量,注重培訓機構的信用信譽,報名時要籤書面合同,便於日後退費事宜,並且注意保存繳費合同等一類憑證,便於以後留作證據,依法維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湯錦瑤 通訊員 艾敏 趙開武 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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