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张扣扣案:莫因极端个案动摇对法治与常识的坚守啊,对于张扣扣案你有何看法?

时评五味野


首先,判处他死刑是情理之中的,也是意料之内的。但是抛开法律,我们是不是考虑一下人情?是的,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她母亲的命又有谁来偿?虽在22年前,杀人的是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其在实施杀人过程中,受到了其父亲以及哥哥们的教唆,他们可是成年人啊,为什么不判他们,他们才是主谋啊,那时候法律的严谨和尊严呢?22年后的今天,时代不同了,法律也有所变更,但是人情味没变吧!对于央视网评的说话,不敢苟同。希望给司法一个公平,给人民一个公平。如果在这次张扣扣案中,不值得反思,那么将来也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我个人认为:1.我相信法官的判刑是公平的,绝对拥护法律的权威。

2.在本案中,也要对于本次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做出说明。

3.其导致本案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其母亲被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法杀死,而当时的法律却没有给出公平判罚,从而导致了后来复仇。

4.虽然个案不能动摇法律,但是个案可以为后来的判罚做一个参照。

5个人认为,目前的判罚没有问题,但是也不能不考虑人情,对于22年以前的判罚,应该重审,对于判刑的绝不手软。


觉乃文化


我7岁时,同村有个泼妇在村里逮谁骂谁欺负人。我妈妈年轻时也是个刚烈的性子,这泼妇频频坐在大街上指桑骂槐的骂我们,我妈气不过,就去揍她。我当时小吓哭了,抱着她不让她去,泼妇家的儿子比我大2岁,上学晚,跟我是同班,他也上去抓我妈妈。我就疯了一样上去咬她,直到她们松手!


从那一刻起,这件事情一辈子我都记在脑子里,你欺负我妈,我一定要报这个仇!我打不过他,但是我从小跑的就快,村里比赛谁都追不上我。放了学,跟村里孩子玩,我就拉着他们跟我比赛跑步,跑到所有人都追不上我,被我远远的甩在后面为止才罢休!


到了3年级之后,我长的越来越高,体质越来越好。在一节体育课的时候,终于让我抓住了机会!我拿着准备好的荆条(农村编筐子的那种,柔韧性很强,不到2厘米粗),找到她儿子。第一下我就抽他小腿肚子上,第二下我就抽他手上,他疼的跑不动,手也动不了。我就疯狂的朝他身上、脸上抽,直到揍的他哇哇大哭,在后面追着要揍我!我围着操场跑道(小学操场是200米的),跑了5圈,直接把他累趴下,还是追不上我!我反过来再抽他,问他以后还敢不敢欺负我妈!直接打到他求饶,说再也不敢了才罢休!从那起,每天上学我都拿着荆条,一直到上初中,他都不敢跟我说话!

张扣扣在13岁这个年纪,目睹自己的至爱的至亲遭此不测,至此,再也没有母亲的关爱,再也没有母亲的体贴,一个13岁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痛苦煎熬,是无法想象的!不知遭受了多少同龄孩子的嬉弄嘲笑,也不知承受了多少来自王家的挑衅和羞辱。

一个本应在自己的母亲疼爱下的男孩,在青春叛逆期来临的一霎那,目睹的是淋漓的鲜血和遥遥无期的漫无未来的生活。当我们还在母亲的怀里撒娇沉浸在无限的母爱中的时候。他或许正在漆黑的夜里,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蒙头痛哭,甚至都没有人帮他拭去眼角的泪……



一次次在噩梦中惊醒,看到母亲的样子,奈何无论怎么用力,再也无法抓住母亲的手。仇恨的种子就在无尽的悲伤和黑暗中生根发芽!或许他去当兵就是为了去磨练自己的身体和意志。他卧薪尝胆,闻鸡起舞。就为有一天亲手杀敌,快意恩仇,以慰母亲在天之灵!

作为一个同龄男人,情感上我理解他的所想,也理解他的所为!他经历过最痛苦的失去,他励志要血债血偿。我无权评价他的选择!!!因为这是一份来自人性内心深处最原始的诉求,他坚定的要得到!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有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来品论他的是非曲直!!!

当然,从法律上来讲,杀人偿命,无可厚非,法不容情!希望张扣扣一路走好!也希望生者珍惜生命!更希望人们和社会能反思:暴力事件的始末,案发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真正做到尊重和敬畏生命了吗?



美护悠然


二十二年来张扣扣是怎样过来的,如果张扣扣有一个完整的家和我们大家一样能够得到应有的母爱。能够和别的孩子一样回家的第一句话叫声“妈妈”,早上起来上学之前能够吃上妈妈亲手做的一顿早餐,周末能够睡到妈妈说娃上学挺累的让他好好睡一觉等到自然醒,过年过节的时候能够和别的孩子一样穿上妈妈亲手缝制的衣服,走到别人面前炫耀一下妈妈的功劳。可是,这一切与张扣扣无缘,在他幼小的心灵只有妈妈的惨死和当时的表情以及他当时多么的渴望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一个单亲家庭对孩子的伤害大家可想而知吧,如果张扣扣和大家一样在幼小的时候能够得到温暖的母爱,今天或许他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或许他会有一个漂亮的老婆和几个可爱的孩子可悲的是这些他没有得到。试问谁之过,时间不会倒流。张扣扣童年的多么损失惨重,人生没有重来时。我想张扣扣当时是一个“爱钻牛角尖的人,一个死脑筋的人”。他在二十二年里只想一件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走到今天的“无能变现”都与妈妈的惨死有关。

谁生下来就是一个北大,清华的高才生。谁的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改变贫穷的面貌,谁的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比他们更有出息。可悲的是张扣扣在他幼小的心灵只有自己没有保护好妈妈,让妈妈惨死在别人手里。幼小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张扣扣和我们一样,他的理想是长大当一名科学家,光宗耀祖。可惜的是他的理想从十三岁那年发生了质改变,他不能得到妈妈的呵护。在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下能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这一切的一切都与他擦肩而过。他童年的回忆是别人家的孩子有妈妈,别人家的孩子过年过节有妈妈亲手做的可口饭菜,而他的童年是在爸爸农忙的时候自己洗衣做饭。每个人生下来只要四肢健全,头脑清楚,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样在一个起跑线上的他已经输掉了没有妈妈鼓励和支持。这些一切的一切谁能够弥补给张扣扣,让他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每天不能安心学习,心里只有为妈妈报仇的想法。久而久之使他成了一个很自卑的人,觉得自己的一切不如别人好。我不是专业医学方面的,请问大家自爆自卑是不是一种心里疾病。如果自爆自卑是一种心里疾病给张扣扣量刑方面能否考虑一下。试问张扣扣幼小心灵受到创伤谁之过。


手机用户5879176181


母亲死了那么多年,杀人者逍遥法外!快意恩仇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扣扣当过兵,练过武,从一个孱弱的娃娃成长为男子汉,他等到机会,将三名仇人诛杀。

妈妈!儿子为您报仇了!心中十几年的痛终于可以放下。

扣扣是清醒的。只是冤有头债有主,他完成了多年的夙愿,对母亲有个交代。他并没有想报复社会,而是认罪伏法,走进了派出所!

这种大孝之人应该判死刑吗?东方文明的任何朝代都是以孝为治国之本!经典文化也讲百善孝为先!中国的五千年文明,都在为扣扣争一个活字!

这个案子给美国的法律会怎么判?美国有许多类似的案件,为什么不参考一下?美国曾发生一个案件,儿子被侵犯,父亲手刃了罪犯。法院判定误杀!判决结果是,他是一名父亲而不是罪犯,关押这位父亲毫无意义!

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扣扣如何判决?我想各位心里都有杆秤!

我们的检方给扣扣判了死刑。我很失望!

如果扣扣被执行死刑,这个国家很难看到希望,仅仅是跟着国际形势,处在国运上升阶段,就是风口上的猪,短暂飞起,终将摔下!



富申园


一个人生死都是必须的,但是分为两种情况:迟与早;值与不值!张扣扣只是死的早一点,但是死的值,为什么值,第一,他为母报仇,也许母亲不认可,但道德和良心没有错,社会是认可的!第二,张扣扣不是无故杀人,或乱杀无辜,社会没有指责唾弃他,反而为民除害,是民间英雄,只是法律不允许,我们不反对法律,但我们支持张扣扣的复仇行为,从伦理上来说,儿子没有白养,从社会上来讲,他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反而威慑了那些有钱有势群体,不要欺负弱势群体,欺负弱势群体,迟早要遭报应的。


用户2074728767270


张扣扣的判决出来了,法律的尊严是杀人偿命。从古至今我们民族的法律就延袭至今的文明社会。可当时张扣扣的母亲被打死时,我们的法律判的又是否公平?谁去安抚过张扣扣?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母亲的惨死和现场解剖,那血淋淋的场面对他有多大的刺激?旁人能体会到他的遭遇吗?公平的说,我们的社会是有责任的,如果社会能去关心他及家人,每年春节有人去他家问寒问暖,为或没有心理专家去安抚?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做到这些,张扣扣还会去复仇吗?如果,,,,这个惨剧留给人们的遗憾太多,我只代表个人观点,张扣扣这种复仇精神值得称赞,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如果张扣扣是生在1937年抗日战争年代,我渴望多有些张扣扣这样的人,鬼子还能让中华儿女抗战8年?中华民族真的需要有血性的男儿。


手机用户57372290240


央视的评论还是中肯的,张扣扣被判死刑,这是早已能够预料到的必然结果,张扣扣的行为如果不判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在没有死刑的国家。

张扣扣的律师们做了一些努力,其实在他们接这个案子时,他们比谁都明白,这是一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但是,作为法律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理所应当的,更何况这是一个极具轰动效应的官司,从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的角度都是需要律师介入的。虽然我们确实很同情张扣扣的人生遭遇和他带着悲情色彩的复仇行为,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不能因为情感因素去折中。那样去做就不是法制精神的行为,而是人治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我们的法制社会建立,法制精神成熟,张扣扣必然会受到公开公正的审判。

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无论任何情由,因为情感冲动而报复性的、故意的连杀三人,都是不可能获得赦免的,如果这样严重的罪行都能够被赦免,引发的社会性、法律性问题的连锁反应,将会彻底颠覆现有的法制基础。

水浒传里那样的快意恩仇,只是文艺作品的夸张加工,而且那个时候的社会基础也就那样子,一个县令就可以积批捕、审理、判决甚至执行多种权力于一身,说难听一点,处置一个案子和一个人的命运全凭县太爷的心情,这种程序下完成的判决如何保证其公正性?

张扣扣为母报仇大开杀戒自然是错的,即便其情可悯,但是此风绝不能长,在一个公民社会中,如果私仇可以压倒公权,那人民的生命安全将再也无法保证。私斗成风、任意仇杀成了常态,社会的治安如何保障?

再者,“清官难断家务事”,私人间的仇恨肇因原本复杂、夹缠不清,完全凭自己单方面的情感立场就去行凶杀人,世间将不再有公平正义。

比如张扣扣事过十多年,在仇恨应该消弭的时候,才突然大开杀戒,这真的仅仅是为母报仇吗?

案发后指认现场

有没有人生的不顺导致人生态度消极以及由此引发的怨恨因素?挟私泄愤这种可能也不能排除。

当然,再有一种可能就是心理变异因素,也就是精神健康方面的因素,作为公正执法,我们应该需要还原整个事情真相,做出不偏不倚的判罚。

总之,无论任何因素,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为母报仇是出于个人的孝道和忠义,但是必须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张扣扣已经准备好了,作为公众和看客的我们,更应该准备好。

最后,愿张扣扣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欺凌和仇恨。


明德山人6998


死的是张先生的妈妈,从小受罪的是张先生,没有妈妈的孩子在村子里面会遭受什么样的白眼和冷落,一个孩子失去了母爱这辈子是不是缺少了什么,法律专家可以凭借现在的法律条款告知大家这是张先生的错误,条款没错,可是法律有没有给张先生一个好的童年,做任何事情大家都要推己及人,如果你觉得张先生是错的,我希望你就是张先生,你的妈妈被打死,你失去母爱,你受尽白眼和冷落,这是你健康的童年,希望你长大成人后也很理智,知道杀人是不对的,知道违反法律,知道不该报仇,应该窝囊过一辈子,活着烂人一个,死了也不会被给你生命的母亲原谅,这就是你,一个理智的人。当然说完这些,希望咱们国家的法律从大陆法系像海洋法系转变,法律的意义是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有时候这个利益不光是金钱和生命,还有尊严,还有情感,当这些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像海洋法系那样能够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只按条款,那样的法律无法让人信服,只是穷人的紧箍咒,有钱人的保护伞。



杜_少爷


私力复仇肯定不该推崇,如何消弭仇恨的种子才是关键——张扣扣案,我们还有许多值得反省的地方

引起全民关注的张扣扣案,终于一锤定音:4月11日,陕西省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今年1月8日,汉中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在实行两审终审制的我国,这一起案件,就应该算是尘埃落地了!

或许,在有些人看来,这是一地鸡毛,但法律是严肃的——法治需要正义的演绎,正义需要法治的保护!

所以,央视的评论“莫因极端个案动摇对法治与常识的坚守”,既照顾到了情理,又照顾到了法理,不偏不倚,充分彰显公平与正义,弘扬法治中国的理想与信念!

但纵观整个案件,我们还有很多值得反省的地方,最关键的一点——当仇恨的种子已经种下的时候,我们又没有想过,如何去消弭?

我们不妨来做一些假设,这些假设,或许对今后依然可能发生的类似案例,有一定的积极的社会治理意义:

第一,如果当年案发后,能对张扣扣等受害者家属多一些心理干预,仇恨会不会消弭?

不可否认,张扣扣的一生,都处在常人难以理解的凄苦经历中的,妈妈挨打、致死并被公开解剖,这三个场景,如同恶魔一般,纠缠着张扣扣,就如同弗洛伊德所说“那些发生于童年时期的疾病是最严重、也是最难治愈的”。

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专门的心理医生介入,对张扣扣施加一定的心理干预甚至心理矫正,那颗仇恨的种子,是不是就没有机会长成参天大树,最后接下恶果?那种心理学上称作偏执性人格障碍的心理,是不是可能会被矫正?

我知道,这真的很难,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消弭仇恨,但我想,至少,情况会好上很多——作为社会管理机构,我们是不是有必要建立这样的制度?

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必要?

第二,如果社会各组织机构,能对张扣扣等生活与工作关注一些,案件可不可能不会发生?

张扣扣走上绝路,既与他亲眼目睹母亲被打死、被解剖这一童年记忆有关,难道就与他后面的生活没有关系了吗?

一个人,胸中有仇恨,心中又没有牵挂,是很容易把仇恨的种子变成仇恨的行动的!很明显,我们可以判断,张扣扣参军,是带着强烈的目的性的——学本事!张扣扣没有成家,更没有孩子,甚至,也没有工作,几乎可以说,他孑然一身,了无牵挂!

反过来,如果他有工作、有家庭,甚至有自己的孩子,他是否还会陷入到复仇的恶性循环之中呢?

这很事后诸葛亮——我想说的是,面对人生如同张扣扣那样的重大变故,我们的社会治理机构,真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法官妈妈托起315名少年新生)

第三,不能因法治的力度而忽视人性的温度,在一些重特大案件中,我们是否应该把工作做得更深入一些?

毫无疑问,法律是公众意志的体现,其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持社会秩序。既然要维持社会秩序,必然需要强力手段,有些时候,脉脉的温情,是起不到威慑效果的,这也就是现在为什么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在教育重要加强惩戒的原因。

但另一个方面,我们不能因为法治的力度而忽视人性的温度!

我想起十多年前的一部电影《法官妈妈》,那名名叫安慧的女法官,像妈妈一样,关爱着接受审判的少年犯,以博大胸怀和无尽爱心将一颗痛苦心灵抚平,使之抱拥人间真情,磊落踏上成长路!

电影中的张帅,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一个有温度的法官!

而现实中的张扣扣,是不幸的,他没有遇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解脱出来的人!

这难道是现实与理想的距离?



总之,为母复仇的张扣扣,是一条汉子,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至少,他信奉了“冤有头债有主”,不像有些穷凶极恶的人,对社会展开报复!但并不是有人所谓的英雄——“血亲复仇”只会让人间陷入无穷无尽的仇恨之中,而永远宁日,真正的英雄,是一种超脱,起码,是在法治轨道上的寻求正义。但我们,所有的人,应该从这起充满悲情的案件中,深入反思——有很多事,可以消弭仇恨!


三水三心


张扣扣一案落下帷幕,但笼罩在张扣扣一案部分社会情绪却令人深思。

第一、法治社会容不下“血亲复仇”。“血亲复仇”是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意思是当自己的亲人遭受暴力侵害致伤或致死时候,自己可以以亲人的身份复仇致对方对等伤害。”血亲复仇”本质上就是早期社会不发达,国家力量不济时,国家赋予个人的私力救济手段。问题是,时间已经到了21世纪,国家暴力机器高度发达,任何法治社会早已抛弃了“血亲复仇”的原始法律制度,而一个当过兵复过役青年竟然采取如此复仇手段,确实令人匪夷所思。

第二,法治社会容不下法盲。从公开报道来看,张扣扣虽然知道自己杀人要偿命,法律不会容忍自己的残忍行为,但认为自己为母亲复仇有理,因为当年法院判决不公。实际上,这些都是他自己的臆想,也是自己不懂法用法的结果。退一万步讲,即使当年判决确有不公,也是一码归一码,当年的不公不能成为如今复仇的理由。他现今将一家三人杀死,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也是罚当其罪,罪当其罚。

第三,为张扣扣鸣冤叫屈是极端愚昧。网络是个大敞口,嬉笑怒骂什么人都有。但如果有人真的认为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法要容情,那只能说这类人与张扣扣一样愚昧,这类人就不要生活在当今社会,还是回到古代社会生活好些。因为处于原初状态的古代社会,什么都不发达,包括头脑;对事物因果关系的认识都是直接线性关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高皇帝远,国家管不了,一切自己料理;那样的社会很嗨很自由,正好适合这类人生活。

第四,现代社会必须厘清公权力与私权力的界限。司法权是国家的根本权力,其使命神圣不可侵犯,只能由国家暴力机关实施,绝不可能让渡给私人;张扣扣公然置国家司法权于不顾,以司法不公为由,为母亲复仇杀死三人,实际上践踏和挑战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性。

不可否认,当今社会远不完美,贪污腐败、司法不公、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还很突出,但这不是极少部分人违法犯罪的理由。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将违法犯罪的原因与犯法犯罪本身混为一谈,更不能拿这些原因为部分人违法犯罪开脱;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必须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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