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超標的電動單車,4月15日後禁止上路,這件事你怎麼看?

歐陽建高


其實我自己都在騎這種電動單車,其實題目說的應該是沒有腳踏的吧,我開的是有腳踏的,速度一般,一個人開還是感覺挺爽的,但後面坐一個人就很慢了,只是用來省省油,不至於動不動就開小車。其實也沒見到有警察抓有腳踏的電動單車,但沒腳踏的跟以前大公主大黑沙差不多的電動車就會有人抓,那些也是比較貴的,所以買的人不會多,但小型一點沒腳踏的反而會比較多。

其實禁也好不禁也好,電動車還是很多人開的,畢竟不貴,而且超方便,這個潮流真的擋不了的,除非設卡專門抓電動單車而不抓小車,否則根本就管不了,而且抓電動單車讓很多人都不顧危險以身犯險,因為很多女人開電動單車去接小孩,都會騎進快車道 ,因為她們要躲開路邊的警察,這樣更危險。

一片草地為什麼罰款都有人去踩,因為你路設計得不合理,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最多人踩的草地開闢一條新路,而不是誰踩就罰誰。只要規範好電動車,讓大多數人守法,處理好不守法的,整個社會就會井然有序。


教你孩子學英語


闢謠:415之後超標電動車沒有禁止上路,使用規則為【登記+過渡期】、禁止的是不去登記的車輛。

415電動兩輪車新標準預計實施,這導致了很多有心人刻意製造傳播謠言以製造恐慌氣氛,其目的為何不做討論,但如嚴格的執行這些造謠傳謠的行為已經違法,電動兩輪車沒有“一刀切”。

單車又稱為正常、腳踏車,在《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發佈之後電動兩輪車區分了兩種類型三個等級,使用的標準和規則如下:

1、有腳踏板、車速小於等於25km/h、整備質量小於等於55kg、鞍座和寬度符合標準的車輛屬於非機動車範疇的電動自行車,使用這類車部分地區會要求等級非機動車特殊牌照,但並不要求投保車險、無需持有駕駛證,一次性等級上牌後後期可以無限制、無限期按照非機動車規則用車。

2、車速在25~50km/h之間屬於輕便摩托車、車速大於50km/h屬於普通摩托車,定義屬於摩托車之後則要按照機動車標準登記上牌、投保車險,並且分別持F、E級駕駛證才能合法使用,應遵守的交通規則與汽車相同。

說明:自415之後新購入的電動輕便/普通摩托車符合登記上牌的標準,車輛如在公告目錄中已經可以登記上牌,車輛是否在目錄中可諮詢經銷商。

3、符合電動摩托車標準但購車時間較早、車輛不在目錄中無法上牌的車輛,不同城市至少提供3~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車輛需要到各城市提供的便民登記網點辦理車輛和駕駛人信息登記;登記後車輛會獲得一張臨時牌照,掛牌後的超標電摩按照機動車管理可以在過渡期內正常使用。

也就是說超標車輛並沒有被“一刀切”,而過渡期也基本符合電動兩輪車的自然報廢週期,因為電動車使用的鉛酸蓄電池循環重放次數很低,正常使用1~2年續航里程和充放電效率會大幅下降,屆時電動車無法正常使用只能更換電池;而更換電池的成本非常高,在平均接近5年的過渡期內按照更換兩次計算到第三次後已經沒有更換的價值,車架的殘值也許還沒有電池的一半高。

所以過渡期和車輛的自然報廢週期實際並不衝突,而且電動自行車和電摩也在推廣升級汙染比鉛酸電池小太多的鋰電池,能有兩次更換電池組的機會已經難得了。對於已經持有的超標電摩只要提前辦理登記即可,用車成本與以往沒有區別;大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辦理,不過主觀不去不辦理臨牌後期確實會被處罰。

總結:超標車唯一的區別是曾經雖然有交法說明使用規則但用車人幾乎無人執行,掛牌後即使是臨牌也要遵守交法了,否則會按照機動車處理,對於這點只要不認為違章駕駛是應該的話則不會有不同意見,所以新規目前來看並沒有不妥之處,供參考。



天和Auto


老百姓認為利國利民的電動車。放便環保節能高效都在上路行駛。流氓標準禍國殃民標準會在事實面前碰的頭破血流。


用戶7643838302481遠


廣大低收入人民的苦難有誰來關心?禁這禁哪,為什麼不去禁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呢?整個社會那麼多生產製造有毒食品和藥品的不法分子,沒見抓幾個重判!盡去抓守法的廣大人民群上下班通勤的電瓶車。

當然,對那些騎行違章撞紅燈、逆向騎行的違章者必須抓罰處理廣大人民群眾沒有意見!


毛驢蛋


如果這標題是真的,那真省心了。可這標題就是造謠。國家花費這麼大人力經費,重挙整治電動車違章行為,每個老百姓都拍手叫好,積極響應,爭先恐後給自己的愛車上牌,一片歡聲笑語祥和氣氛,都翹首期盼4月15日以後,馬路上有良好的交通秩序,可為什麼總有造謠的人說415後,電動車禁行?說這話的人,不怕造謠,影起社會恐慌被抓起來嗎?正確看待這次全國性電動車整治,相信國家一定是為老百姓謀利益的。對國家要堅信不移,哪怕暫時小家受點委屈,也要全力支持國家整治電動車行動。


海邊偶遇


中國就是這樣,有些事該管的卻沒人去管,比如食品安全等等;而不該管的事卻有人亂管,比如這次的電動車……


好肚油肚李新平


電動車已經成為大眾生活離不開的交通工具,禁止上路將會直接影他們的生產生活。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從大多數群眾利益出發,妥善處理好電動車上路問題,不要以“安全”為由剝奪他們的權利。目前,電動車數量數倍超過汽車,但其所擁有的路權不足汽車的三分之一,汽車佔用非機車道的問題相當嚴重。如果政府再從政策上打壓電動車的生存空間,那麼處於底層的大眾確是沒有了活路。解決電動車上路問題,各級應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切實解決兩三億電動車擁有者的關切!


芙蕖秋色


汽車從速度。動力都遠遠超過電動自行車。況且事故傷亡也大都是電動車一類的車主。電動車相撞死人的很少。主要事故傷亡是汽車。為什麼在城市不禁汽車要禁電動車了?


順其自然145478


上頭怎麼說都是為了老百姓,為了老百姓的安全,為了老百姓的消費觀,為了創建美麗的城市,上面下來檢查,見路上有騎電動車的,上頭不得挨批評,不是創建汽車城市嗎?怎麼一回事,上頭的政績,啊。


用戶3214231561580


我不是生氣說的話 我是認真的 別的城市都是3年或5年過度期,太原別的不行這個挺牛逼過度期1年,是一年啊!逼著哪些剛花3千到4千元買的車賣幾百元,所謂的人們的公僕們,你們於心何忍啊!普通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買一輛電動車,普通人生活應該讓這些公僕們好好體驗一下,他們就不會這麼定規則了,說多了都是淚呀!作為一個普通人也就只有發發牢騷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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