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日报评论:理顺法规,“放管服”改革要向纵深发力

理顺法规,“放管服”改革要向纵深发力

□赵文君

国务院决定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不动产登记等6部行政法规中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理顺的是办事流程,打开的是利企便民的窗口,体现的是“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力、破除一切藩篱的决心。

如果说“一网通办”打开了政务服务的“一扇窗”,那么理顺行政法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夯实基础。过去六年来,“放管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是,政务服务效率偏低、程序不规范、办理不方便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界定不清晰,办理要求、办理程序往往不一致,导致办理依据和结果“弹性大”,企业和群众办事仍不时碰钉子。此次修改行政法规,拆除篱笆、扫清障碍。

政府服务窗口好比“轴承”,牵一发动全身,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运转的效率。这个窗口不但要打开,还要更敞亮,让“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承诺真正落地。

因此,努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力,要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的主观能动性,要促进不同部门和层级之间的协同,限制政府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政务服务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不能人为造出新的规定来为难企业和群众,办事人员不能慵懒散,要坚决拆除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一切“弹簧门”“玻璃门”,把利企便民、提高效率的实绩当作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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