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惠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遴選14名公務員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選任規定(試用)》等有關規定,惠城區人民法院決定開展公開遴選幹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遴選職位和人數:

面向惠州市範圍內公開遴選14名公務員幹部。其中:

(一)審判員額法官職位5名;

(二)審判法官助理職位4名;

(三)財會工作職位1名;

(四)行政工作職位4名。

二、 遴選對象:

本市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的科員級以下人員。

三、 崗位所需條件:

【招聘】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
【招聘】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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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報名與資料審查:

公開遴選遵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採取公開考試和嚴格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 公開報名。

報考者於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登陸惠城區人民法院網站http://www.hcqfy.gov.cn/報名,下載並如實填寫《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點擊閱讀原文可跳轉)

(二)資格審查。

報考者於2019年5月5日至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自帶下列資料到惠城區河南岸蘇屋墩12號惠城區人民法院602辦公室,接受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准考證。

1.報名表一式兩份(電子版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張、證件照電子版、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計生證明;

4.本人工作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擬報考相應職位所需資格證書材料複印件(以上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各一份。

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和錄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惠城區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公佈。

五、考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

(一) 筆試。

報名者憑身份證、准考證參加考試。採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崗位相關業務能力以及理論知識、分析能力綜合素質。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 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面試對象人數不足1:3比例,將按照1:3比例確定招錄人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圍人員。

(三) 體檢、考察。

按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根據總成績,按得分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惠城區人民法院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體檢內容及要求執行。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並在官方網站公告,同時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院黨組討論確定擬遴選人員。

(四) 公示。

擬遴選人員在網上公示7天。

(五) 調動及任職。

公示期滿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六、紀律要求:

(一)嚴禁弄虛作假,嚴禁洩題,嚴禁洩露或提前公佈選調工作中的保密事項。

(二)報名人員必須保證報名資料和個人情況的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名資格;已錄用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三)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聯繫諮詢電話:0752-2559700

本公告由惠城區人民法院政工科負責解釋。

來源/ 惠城區人民法院

校對/ 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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