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臺現“雷潮”,投資不能只看“高收益”!

核心提示:在選擇P2P網絡貸款平臺進行投資時,一定要注意平臺、產品的選擇。有的平臺並不像表面上包裝的“高大上”,所謂雄厚的股東背景、資金實力等可能就是一個幌子。

近期,P2P平臺驚現“雷潮”,一批原本“高大上”的P2P平臺出現提現困難或者“跑路”的情況。

觀察發現,一部分平臺由於市場原因,導致一些項目出現回款困難,並使得投資者提現延期的情況;

但也有一些平臺惡意“跑路”,使得投資者面臨血本無歸的境地。據業內人士介紹,此前,監管層推動P2P網絡借貸平臺實施備案,不排除一些平臺風險加劇,投資者在選擇這些平臺進行投資時需要更加謹慎。

備案延期,一些平臺已成“驚弓之鳥”去年12月,一份關於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流出,要求各地應當對轄內機構進行全覆蓋、有重點的實質檢查,可以通過核查賬務系統、資金流水、融資項目真實性、抽查借貸合同、暗訪檢查違規線下營銷和違規宣傳行為、產品合規性調查等手段,查實查透網貸機構存在的問題,嚴防被檢查機構“帶病”通過驗收。

根據通知,各地應在今年6月之前分階段完成整改驗收以及後續備案登記工作。

其中,今年4月之前,完成轄內主要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

對於違規存量業務較多,難以及時完成處置的部分網貸機構,應於5月底之前完成相應業務的處置、剝離以及備案登記工作;

對於難度極大、情況極其複雜的個別機構,最遲應於6月末之前完成相關工作。

不過,目前市場普遍認為,備案延期可能性較大,監管層正在推動統一的備案標準出臺。在備案大概率延期的背景下,一些平臺已成“驚弓之鳥”。

業內人士表示,有的平臺因為政策的不確定性,難以獲得資金的更多支持;有的平臺因為項目本身不夠紮實,加上年中資金緊張,從而出現了兌付困難的情況;還有一些涉及非法集資的平臺,明知過不了關,就直接選擇了“跑路”。這些現象的集中出現,也表明相關部門亟須對網貸平臺進行更強的監管。遇到線下門店營銷,這樣的宣傳要當心

P2P平臺現“雷潮”,投資不能只看“高收益”!


早在2013年底,相關部門對P2P平臺就劃了四道紅線,分別是:明確平臺的中介性、明確平臺本身不得提供擔保、平臺不得搞資金池以及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然而,一些平臺還是出現了違規現象。比如,部分機構出於解決信用風險的考慮,提取了部分風險備付金,這一經營模式與網貸機構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符。

監管部門曾提出,應當禁止轄內機構繼續提取、新增風險備付金,對於已經提取的風險備付金,應當逐步消化,壓縮風險備付金規模。

同時嚴格禁止網貸機構以風險備付金進行宣傳,各地應當積極引導網貸機構採取引入第三方擔保等其他方式對出借人進行保障。

此外,對於大規模從事線下營銷的網貸機構,應當削減淘汰或轉型線下營銷門店及人員,清理或摘除相關標示、標牌、宣傳牌、宣傳單等,不得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如果投資者再遇到門店營銷的話,要提防相關產品宣傳的真實性。投資P2P平臺,不能只看“高收益”在選擇P2P網絡貸款平臺進行投資時,一定要注意平臺、產品的選擇。

有的平臺並不像表面上包裝的“高大上”,所謂雄厚的股東背景、資金實力等可能就是一個幌子。在這類平臺進行操作時,要綜合考慮平臺成立的時間、此前項目的可靠性等。

對於一些高收益標的,投資者不能只看“高收益”,而要對出借標的有一定的瞭解。比如,有的標的是個人,籌資用於消費,年利率達到9%以上,雖然個人的工作背景、薪資情況已經經過平臺“審核”,但其中不確定性仍然較大。 此外,有的標的是企業,這類企業的盈利狀況往往也有所披露。比如,2017年的淨利潤達到30%以上,然而,利潤率雖高並不代表償債能力較強。有的企業可能處於轉型期或者發展受到政策、環境等多方面的限制,去年盈利能力雖然較好,但今年容易受到市場因素的影響,那麼,即使承諾的利率為本金的10%,也有可能出現兌現困難的情況

市場人士建議,投資P2P理財產品,必須先對產品進行細緻全面的瞭解,多方比較平臺資金背景,瞭解所投資對象的商業模式、收益水平和風險程度,儘量選擇年化收益率12%以下的短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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