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对企业说要带大客户来看产品,让企业做好接待工作;另一方面冒充企业老板“王总”对客户说要转让厂房。宝应两名男子一番“神操作”诈骗了10万余元,但是很快被识破,近日,宝应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两名男子犯诈骗罪获刑。
“王总”要转让义乌的厂房 两名投资人前去考察
黄某是宝应人,2017年年初,他欠了不少债务,因一直被人要债,他产生了骗钱的念头。
当年2月,黄某认识了刘某和潘某。黄某自称在浙江省义乌市投资办厂,并和熟人梁某商谈,要梁某冒充该厂老板“王总”,称要将该厂的厂房转让。刘某、潘某听到黄某的话后动心了,于是和黄某一起到义乌“考察”。在义乌市一家工厂里,刘某、潘某看到了正在生产的工厂,十分满意,于是和“王总”商谈购买厂房。经过洽谈,刘某和潘某向黄某转账19万元。
潘某要求和“王总”签合同,黄某称厂房要拆迁,“王总”在新厂房里给他们一个新的车间,要刘某和潘某追加投资。刘某通过微信又转账2.9万元给黄某。作为酬谢,黄某给了冒充“王总”的梁某1800元。
此后两三个月里,刘某和潘某多次要求签合同,黄某一直称“王总”出差,再三拖延,终于引起了刘某和潘某的怀疑,于是他们决定再去厂里看看。
再次来到厂里 听到了不一样的“故事”
2017年4月,刘某和潘某再次来到义乌,找到上次去参观的工厂。刘某告诉工厂的管理者肖某,工厂老板向他转让该厂,他已经向老板支付了21.9万元。
肖某大吃一惊,表示并没有听老板说有卖厂的计划,并且厂里的老板也不叫“王总”。对于两个月前刘某和梁某来考察厂房的情况,肖某表示,当时梁某称要带重要客户来厂里考察产品,如果满意会有大的订单,叫厂里做好接待。但是事后梁某也没有带来什么订单。
刘某、潘某知道情况不好,找到了梁某,梁某承认他这个“王总”是假的,连夜带刘某和潘某赶往宝应黄某的家里。黄某承认骗了他们的钱,并写下了欠条。此时梁某已经知道自己冒充“王总”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了,他把黄某给他的1800元退还给了黄某,主动到义乌当地的派出所自首。
此后黄某设法偿还了11.44万元,但是实在无力偿还剩下的10余万元。刘某和潘某于是报警,黄某在苏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黄某、梁某因犯诈骗罪获刑
近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4月间,被告人黄某虚构在浙江省义乌市投资办厂的事实,并由被告人梁某冒充该厂老板“王总”,称要将该厂房转让,骗取被害人刘某、潘某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19000元,该款项由被告人黄某收取。后因被害人发现进行索要,被告人黄某先后还款人民币114400元给被害人。至案发前,被告人黄某、梁某实际诈骗金额人民币1046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还全部赃款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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