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一區屬單位原黨支部書記俞某因工作失責被問責,俞某後悔地說,“對黨員發展對象把關不嚴,致使入黨政審流於形式,實在是不應該。”
2018年以來,金山區為進一步把好黨員發展對象政治審查關口,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區紀委監委機關、區法院、區檢察院、區信訪辦、區公安分局等五部門,聯合對2015年以來新發展的1314名黨員開展逐個審查。審查中調查人員發現,黨員孫某入黨前曾於2006年4月因聚眾鬥毆罪被金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為何有違法犯罪記錄的孫某,能夠於2016年9月在其所在單位黨支部順利入黨轉正?調查人員在翻閱孫某入黨相關資料時,看到其所在黨支部出具的《發展對象政審表》上寫著:“該同志遵紀守法,沒有紀檢監察、信訪、公安等部門不良信息反饋。”政審報告中也寫著:“經向公安部門瞭解,未發現其本人存在違法犯罪記錄”。
為了能夠入黨,孫某在黨組織對其培養考察期間,刻意隱瞞了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事實。而時任黨支部書記俞某對其進行政審時,未核實就按照“格式”進行填寫,沒有起到應有的把關作用。
入黨政審不能走形式,而要實事求是,認真對待。以形式主義應付政審工作,是對黨組織工作的嚴重不負責。最終,時任黨支部書記的俞某受到誡勉談話,孫某因違反組織紀律被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入黨政審“走過場”,是因具體經辦人員把關不嚴、責任心缺失,也是目前基層黨建工作存在“只務虛功”形式主義的表現。追求材料齊備、只做表面文章、重形式輕實效等頑症痼疾的背後,是部分基層黨員幹部思想懈怠、作風鬆散。基層黨建工作是黨的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整個黨組織的健康有序發展。各級基層黨組織應以案為鑑,不論是發展黨員還是日常組織生活,都要嚴起來、實起來,切實發揮黨組織職能作用,以落實責任為抓手,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傳導壓力,杜絕黨建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發揮好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領作用。——金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陳祥鈞
(上海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徐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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