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規定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遼寧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到2019年底,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徵用、行政檢查等行政執法行為中全面推行“三項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將運用微博、微信公示執法信息

《實施方案》要求,明確執法公示的範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同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編制《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明確行政執法主體、職責、權限、依據等內容。各級政府統一公示所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包括執法人員的姓名、單位、職務、證件編號、執法類別、執法區域等內容。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在本部門網站上公示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

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固定辦事場所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單位、姓名、職務、崗位職責、執法種類、申請材料示範文本、辦理進度查詢、諮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佈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

各級政府及其行政執法機關要運用微博、微信、APP等載體公示執法信息。《實施方案》提出,要整合各類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同時,行政執法信息平臺要設置搜索查詢功能,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方便群眾查詢。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執法辦案系統與行政執法信息平臺的數據交換機制,即時向平臺推送執法信息。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情況的決定需進行法制審核

省司法廳制定《遼寧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審核主體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原則上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於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係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圖》,明確法制審核送審材料,規範審核程序、審核載體、時限要求、法制審核意見與擬處理意見不一致的協調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等。

查扣財產、強制拆除等現場執法活動全程音像記錄

省司法廳需制定《遼寧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修訂完善本部門各類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具體辦法,繪製行政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環節記錄的內容、方式、載體等事項,完善執法信息採集、存儲、分析、歸檔等規範化建設制度。

推行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電子化,編制《音像記錄事項清單》,明確進行音像記錄的關鍵環節、記錄方式以及應進行全過程音像記錄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場所。對文字記錄能夠全面有效記錄執法行為的,可以不進行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將音像資料及時歸檔保存。建立健全基於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範、合法、有效。

各級政府和執法機關要實現數據共享互通

推進全省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建設,做到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決定實時推送、執法信息統一公示、執法信息網上查詢。各級政府和執法機關利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數據共享互通,逐步形成集數據儲存、共享功能於一體的遼寧省行政執法數據中心,與司法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共享。

發揮人工智能在證據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閱讀與分析中的作用,聚焦爭議焦點,向執法人員精準推送辦案規範、法律法規規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生成執法決定文書,有效約束規範行政自由裁量權,確保執法尺度統一。

《實施方案》要求,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制定或修訂各項制度、清單、服務指南、流程圖等制度文件,省政府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縣(市、區)行政執法機關結合本地實際,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細化完善本部門有關制度、清單、服務指南、流程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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