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司机欲强奸女大学生女学生机智化险

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梅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被红花岗区法院作出一审生效判决,被告人梅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

经查:被告人梅某某系“黑车”司机,长期从事非法运营活动,2018年4月9日上午,被告人梅某某以跑“黑车”载客为幌子,驾驶其五菱宏光面包车来到遵义市新蒲新区某高校接到被害人邬某,被害人邬某要求梅某某送其到遵义市深溪镇驾驶考试中心参加驾驶资格证考试,在送被害人邬某去考试的途中,被告人梅某某产生了强奸邬某的想法,在途中蓄意打听了邬某的个人信息,后被告人梅某某便以需要回家发送一份电子文件为由将该女大学生骗到其位于深溪镇家中二楼卧室,不顾被害人邬某的反抗,采取暴力、语言威胁等方式,欲强行对邬某实施奸淫行为,称若邬某不依,要用刀砍邬某并向其灌药,无奈之下,被害人邬某谎称其愿意与被告人梅某某交往,但先要前去驾考中心考试,等考试结束后再与梅某某吃饭约会,被告人梅某某信以为真便放开被害人邬某并送其离开,离开后邬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立刻组织警员将被告人梅某某抓获归案。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为保障出行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切忌图省事乘坐无运营执照的“黑车”,别图一时方便,危及自身健康,给“黑车”断油,让其无处容身,更不要在途中随意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提醒民众遇事千万不要慌张,在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尽量与犯罪分子进行言语周旋,寻找机会,肆机逃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供稿人:王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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