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五常大米”品牌网上销售 被判侵权赔偿7万元

龙头新闻记者 孙海颖

五常市大米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准,注册“五常WUCHANG及图”和“五常大米”两个证明商标,其中“五常大米”商标于2012年4月27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五常市大米协会针对上述证明商标制定了相关规则,规定使用上述证明商标的产品必须是五常市境内“C”字开口盆地以内,龙凤山水库或拉林河、溪浪河水系浇灌的水田种植的大米,并具体规定了产品标准、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流程等。

钜富公司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立店铺,其店铺主页销售的大米产品标有“五常大米”、“东北五常稻花香大米”和“东北五常长粒香大米”等字样,销售的产品实物亦标有“五常大米”和“原料产地黑龙江五常市”等字样。五常市大米协会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钜富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五常市大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诉讼中,钜富公司举证证明其曾于2015-2016年自五常市四季稻香合作社购进白包大米,而五常市四季稻香合作社为五常市大米协会会员单位,钜富公司辩称其自五常市四季稻香合作社购进白包大米进行分包后销售。

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常市大米协会拥有的两个证明商标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保护。涉案“五常大米”证明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表明商品来源地域的“五常”系该商标中的主要组成部分。钜富公司未经五常市大米协会许可,突出使用“五常大米”及含有“五常”字样的相关标志,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原产地等特定品质产生混淆,属于侵犯五常市大米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诉讼中,钜富公司主张其销售的被诉侵权大米来源于“五常大米”证明商标限定的特定原产地,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钜富公司在天猫、京东、一号店、众划算等多个电商平台销售被诉侵权大米,销售产品的数量多、地域广,被诉侵权大米系由钜富公司购入“白包”大米后进行分装、包装,“白包”大米的来源、产地不明。钜富公司在本案中举示的证据仅能证明其曾从五常市四季稻香合作社购进大米,不能充分证明其所销售的被诉侵权大米来自五常市特定产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故法院判决,钜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五常市大米协会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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