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開車追趕前車,一直追進派出所

揚子晚報網4月26日訊(記者 張建波 通訊員 華茜)酒後開車是違法行為,司機對警察那是“唯恐躲避不及”。不過,在無錫,一位酒駕司機居然把車直接開解了派出所,這是咋回事?

2018年1月25日凌晨,無錫市惠山區某派出所院內突然闖進了兩名“不速之客”,兩輛小轎車先後開了進來。車還沒停穩,前車駕駛員就慌張地跑了出來:“警官,剛才我報過警的,後面這輛車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追著我不放!我不認識他,也沒跟他起過沖突啊!”派出所民警在查看後面一輛車時,發現駕駛員身上有很重的酒味。

面對民警的詢問,該車駕駛員張某卻是一臉茫然:“這是哪裡?我在幹什麼?”直到下了車,發現自己身在派出所,張某才意識到自己“闖了大禍”。民警當場將張某控制住,並帶其進行血液酒精檢測。經鑑定,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0mg/100ml,屬於醉駕。

原來,事發當天晚上,張某和同事聚餐時喝了不少酒。聚餐結束後,儘管同事已經提醒張某不要開車,但張某覺得聚餐的飯店距離其居住的賓館只有幾百米,自己也沒有醉意,開一小段路應該沒有問題,便還是抱著僥倖的心理開車上路。

途中,張某停車接聽電話,但是沒意識到自己擋住了後面的車輛。後車駕駛員劉某按了幾次喇叭提醒,見張某沒有反應,就下車敲張某的車窗,讓其挪車。一開始,張某忙著打電話,就挪動了車輛讓劉某通行。但掛了電話後,張某覺得劉某說話時態度不佳,越想越生氣,一時酒氣上頭,就駕車追趕劉某,想找其理論。

劉某發現張某的車在尾隨自己後,想加速甩掉張某,但轉了幾個路口後,張某仍然緊追不捨,並試圖阻擋劉某去路讓其停車。劉某害怕起來,打電話報警後仍無法安心,慌張中把車開進了附近的派出所。而喝醉的張某,因為一時“酒氣上頭”,也跟著“撞”進了法網,上演了一出“自投羅網”的“鬧劇”。

惠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司機關指控張某犯危險駕駛罪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處其拘役二個月十五天,並處罰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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