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继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宁强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别是:
1.宁强县巨亭镇龙岗坝村党支部书记陈光文、监委会主任罗义贵多次以村委会名义签单赊欠烟酒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龙岗坝村委会先后多次以签单记账的方式,从该村刘某某家商店赊账1400余元购买烟酒,用于本村召开会议和接待来村办事人员。其中陈光文直接经手签单赊欠烟酒款775元,罗义贵直接经手签单赊欠烟酒款600余元。2019年2月19日,陈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义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强县巴山镇石坝子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李玉贵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7年8月17日,在李玉贵的默许下,其子李杰在家中为女儿操办升学酒宴,宴请亲友、村干部和当地群众四百余人,设置礼柜收取礼金89490元,其中收取李玉贵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560元。2019年3月15日,李玉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抑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树牢“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悟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的重要性,加强纪律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抓好制度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特别是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对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查处问责。(宁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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