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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安排部署了三项工作:一是确权。中央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到2020年结束;二是修法和立法。即修改和完善《土地法》、《物权法》,起草《宅基地管理条例》;三是改革。即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上述三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你这个问题,即涉及到了现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涉及到目前正在进行的宅基地确权、立法和改革工作,同时又涉及未来宅基地政策走向。说说个人看法。
第一,如果这两处宅基地目前都在你的名下,那么将有一处无法确权。
现行宅基地政策规定: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就是一户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肯定要坚持这个政策规定,你多出的宅基地无法确权。
无法确权的那处宅基地如何处理,要等宅基地确权全部结束以后,按照新的《宅基地管理条例》处理。
所以说,你同时拥有两处宅基地肯定违法。但是,如何处理,得等新的法律和政策。
第二,卖你宅基地的村民,无权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宅基地转让有四个条件,而且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转让宅基地就是违法。这四个条件是:1、必须是同一个村子的村民;2、必须有两处以上宅基地;3、必须符合使用宅基地条件;4、必须经过批准。
如果你们之间的宅基地转让没有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就意味着,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卖你宅基地那家,今后不允许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也就是不允许他家把宅基地卖给你了,回过头又以没有宅基地为由申请新的宅基地。
第三,如果遇到拆迁,补偿费给谁要看村里和未来的政策怎么定
如果遇到拆迁,地上附着物属于私人财产,拆谁补谁,毫无疑义。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补偿款也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全体村民所有。
村集体怎么分?
——以前和现行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是占谁补谁。就是征地时,谁家使用的宅基地,这块宅基地的补偿款就给谁家;二是按人头分。就是占地补偿款按照全村人头分,人人有份。具体采取那种分配方式,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会议表决决定。目前,多数村子采取第一种分配方式,就是“占谁补谁”。
——以后如何分?得等宅基地确权结束、《土地法》、《物权法》修改,以及《宅基地管理条例》出台以后,才能明确。
第四,卖你宅基地那户人家,仍然是卖给你的这处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
因为你们之间的交易不合法,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协议也是非法的,法律不支持和保护。
如果对方变卦,跟你打官司想要回宅基地或者要这块宅基地的补偿款,法律上肯定支持他,而不会支持你。
二胡说三农
在农村里面自己有宅基地,但是又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个房子,这样做合法吗?如果遇到拆迁的时候,赔偿款该归谁呢?
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情况出现,但是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呢?假如拆迁的时候能够拿到该有的补偿吗?
不要忽略一户一宅制。
千万不要忽略2018年出来的农村宅基地归责,一户一宅制的问题。
在你自己有宅基地的情况下,你所买到的同村人的宅基地,并且盖了一个房子,那么相关的证件有没有得到完善呢?
这种情况下,你盖的房子宅基地证是否已经办理了?还有你所盖的房子的房产证是否已经得到了呢?已经办理好了吗?
但是根据今年由于材质的要求之下,一个户口下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你想要拿到两个宅基地,就得看看你的家人里面是否还能够再分户。
如果不能够分户,那么你是不能够拿到两个宅基地证的。
农村里面一户一宅制。指的是宅基地的面积,并不是你的宅基地分了几块。假如你原本的宅基地和你盖房子的宅基地,总面积都没有超过当地所分配平均的面积。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你应该持有的是一个宅基地证。
合不合法得按照当地的相关的文件要求。
对于你拥有的宅基地是否合法,那么我们就要翻越宅基地方案里面,以及结合当地所推出的各种要求和相关的文件。
看看是否符合当地的标准,如果符合当地的标准,并没有超出宅基地面积的时候,那么这个时候是合法的。
将来即使是拆迁的情况下,只要你只有完整的各种证件,他们都是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赔偿的。
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
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不是随便可以买卖的,他必须满足几个条件要求。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我们在我们前面的万达里面有明确的写出来,所以这种情况下大家想要了解清楚的,可以关注我们的头条号,然后看一看我们前面所写的问答。
买了同村的宅基地,那么这个情况下是否通过合法的手续购买所得到的宅基地是否在村委和国土局所承认的情况下,购买和转让的呢。
所以只有你本来的宅基地或者购买的宅基地,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相对应的拆迁补偿。
假如是通过不合法或者私底下购买的宅基地,即使盖了房子,但是只要这些证件是不合法的,那么赔偿的时候,拆迁的赔偿补偿款项都是由原来的主人来领取。
我们给大家一个小建议。
假如如果需要购买同村的宅基地的,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手续,合法的流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操作方法。
假如是私底下进行转让购买不能够得到合法的手续的时候,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面来说是不合法的。
这种情况呢,如果不合法的情况,所购买得到的宅基地,那么即使是拆迁补偿的时候,也许跟你都没有多大的关系。
农人莫小道
自己有宅基地,又买同村人房子的情况,在农村屡见不鲜。或许是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法律规定,只要自己有房子,就不可以再买同村人的房子。虽然说国家规定一户一宅。但如果是人家祖上留下的,或者是父母的遗产,那这房子也还得是人家自己的,不可能是别人的吧。如果赶上旧村改造拆迁,不管有几处房子,拆迁费还都是属于村民自己的,也不可能是集体的。所以说农村有很多的情况,不是一刀切就可以的,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题主问如果需要拆迁,赔偿款该给谁?无独有偶,这个问题我身边还真的就发生过。去年我们邻村几个村子都拆迁了,在离我们村不到三里地的一个村子里,两户村民就为拆迁款的事情,闹到了村委会,因为当初合同是由村委会盖章的。事情就是村民买了本村的老房子。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谁也没想到将来会拆迁,只要不拆迁,农村的旧房子就不值钱,所以当初买的房子也就两三万块钱。
由于买的是多少年的老房子,所以买主当时就拆了,直接重新翻盖了房子。多少年过去了,两家人相安无事,可是去年开始实行旧村改造要拆迁,这下房子的价格一下子就提升了,卖房子的人家这回不干了。说房子是买主盖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归买主,可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自己的,所以补偿款应该归自己。买主拿出了当年的合同,说当时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而且房子已经住了好多年了,早就是自己的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经村委会调解,宅基地的使用权各占一半,也就是说补偿款一分为二。
关于这样的事情,按理说,应该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补偿款就应该归谁。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改到了买主名下,那现在的拆迁费就应该归买主。可事情有时候没有那么简单,在农村买房子是一件大事,需要一些很繁琐的手续,如果当初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改变,那就只能看卖主的良心了。
如今赶上旧村改造,这样的事情实在是不少。问题是现在村里没有权利自行改变房产证上的名字,我们村就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双方只能在村委的监督下签订买卖合同,可是房产证的名字只能是原户主的名字,需要去镇上修改。而镇政府又不是随意哪天都可以修改房产证。村里领导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一家两家,一个镇上有很多同样的事情,要等到重新颁发新房产证的时候,核实情况后统一修改。
如果真的遇到了类似问题,拆迁款的问题究竟应该归谁,虽说利益当前,人都是自私的,但是做人还是应该有起码的道德底线的。
灵子
不但购买的行为合法,而且也合情合理!就算遇到房屋拆迁也是补偿给购买人,已经与原宅基地出售人没有任何关系。肯定有很多人会问,这个不是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了吗?是的。但是是合法的,符合农村的现状。为什么呢?
首先,购买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宅基地的转让与出售的限定在本村之内,这一点跟购买上情况符合。交易双方有合同标的,购买人又持有出售人的宅基地证书。所以,交易关系成立的,法律是认可的。既是涉及到拆迁,也符合实际情况!
其次,与一户一宅政策不矛盾。这是很多认的误区,一户一宅说的是只确权一处宅基地!本人有宅基地,又购买宅基地。不管确权本人的宅基地,还是购买的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政策,选择其中一个就行。如果确权时选择的购买的宅基地,那么本人的宅基地不确权,但是有老的宅基地证书,这个证书不管到任何时候国家都承认!反之,如果确权了老的宅基地,那么购买宅基地有合同、有出售人宅基地证书。这种情况国家也承认!
对于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只要你有宅基地证书、合同、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的政策承认,法律也认可。所以,对于此种情况不必多虑。
李果夫
自己有宅基地,又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所房子,这样做合法吗?如果需要拆迁,赔偿款该归谁?
首先,你这样做不违法,不犯罪,就是有点不合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是一户一宅,你已经有了宅基地,再去买同村人的宅基地建房子,这就违背了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你这房子,无法确权。虽然是双方自愿,村里也没有阻止你,但不受法律保护。
至于如果遇到拆迁,赔偿款该给谁?那就问题来了,首先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必须符合规定,你这买卖本身是违规的,肯定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在利益分争面前,那就只能靠道义了,而道义二字,又能约束多少人?
如果卖方讲点道义,那么,你们这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还是能约束你们双方,都不毁约,这种情况下,宅基地归你使用了,你也盖上了房子,这拆迁赔偿款,当然是要归你了。人家卖方不争,那么针对这土地和房屋的补偿,就是你的了,恭喜你的投资投对了。
如果卖方不讲道义,看重利益,那么,面对拆迁,肯定会后悔以前把这宅基地卖了,如果这人再懂点法律,知道你们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肯定就会耍赖了,这样的话,恐怕你们俩最好要打官司了。打官司的结果会是什么呢,合同无效,宅基地还是人家的,房子是你盖的,针对房子的补偿是你的,针对宅基地补偿是人家原主人的。甚至,如果再背后捅你一刀,把你这房子当违章建筑处理,给你拆掉,那你就血本无规了。阿弥陀佛,千万不要出现这样的结果,那样的话,当初双方情愿的买卖,最后把你们结成了冤家仇人,两家很可能就会成为世仇。
所以啊,投资也好,做其他事情也好,最好是要遵从政策法规,别冒险,也别光想好事。
齐东晏子
自己有宅基地,又买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所房子,这样做合法吗?如果需要拆迁,赔偿款……?
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农村宅基地是使用的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村集体,您只有使用权。并且农村的宅基地是禁止随意买卖的,只能在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在本村进行转让与受让。国家目前针对宅基地出来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这么几个法律法规。
对于您说,已有宅基地又买了一块宅基地。如果您以满足分户条件,比如多个子女成家,现有的宅基地不能满足居住需求的条件下,那么您私下购买的宅基地其实也是可以确权的。虽然说不允许私自买卖,但是您的确是有对宅基地的需求以及满足宅基地的申请条件,村委会也不会无故干涉的。您也可以是进行宅基地的确权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购买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地方对宅基地面积的需求。如果满足这些条件,您只需和村委会或者和村集体打声招呼,补充相关手续就可以了。而且拆迁的话也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如果您有宅基地,但是不满足分户的条件或者不满足再次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么您再次购买的宅基地就是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全都的若干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往小了说是违规,往大了说的确是违法。既然不满足再次申请宅基地,说明您现有的宅基地完全可以满足现在的居住需求,在私自购买宅基地就是违反“一户一宅”的政策落实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村委会或者村集体不干涉的话,您也不可能两块宅基地都进行确权的。一旦拆迁,您也很难获得补偿款。因为无论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宅基地的确权都不在您那。如果村委会找麻烦您是一分钱拿不到的,或者卖房心术不正的话您也是拿不到补偿款的,您是没地方说理的,因为本身您的操作就是违法违规、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此,对于您说的,我还是建议您通过村委会或者村集体来申请宅基地,在进行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有偿受让为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如果你属于本村的村民购买是合法的。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农村土地区别与城市,农村土地属于谁呢,属于村集体不属于你个人话说回来你属于村集体的人就有你一份。
其次我们要明确《物权法》房子是属于你的只要房子在占着宅基地你就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为什么有强拆房子不在土地就合法不属于你了。
所以农村人买本村的房完全合法,受法律保护,有人可能会问我是城市人城市户口可以买么?肯定不可以,但你可以租。买会有什么风险拆迁没补偿或很少,卖房人要想要回房子一纸诉状不费工夫顶多赔你买房款。
城乡阳哥
关注头条号德凯赵律师2000,如有疑问可以私信联系
你好,《土地管理法》中62条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如果你购买了本村其他村民宅基地可以考虑家庭是否具备分户条件。
另外,拆迁时根据拆迁方案,实际房屋所有人是可以主张拆迁利益的。如果原房主依据“一户一宅”主张权利,则可以寻求民事诉讼维权。
德凯赵律师2000
原来没有确权的时候是可以的,另外土地不允许买卖,因为不属于个人,是集体所有制。
不过像你这样情况再农村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自己家有宅基地,又向邻居家买了一块儿然后建房子,这种情况再民间是合法的。
拆迁补偿是需要看你对这所房子有没有合法的证件,如果你购买这块儿宅基地后村里给你出个证明,你拿证明去国土资源局办理正规审批手续,然后在建房子,再去房管局麻烦房产证那么你就是这所房子的合法主人,遇到拆迁是必须要补偿你的,这点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这些东西,遇到拆迁是无法顺利拿到补偿款的。
工地项目365
自从房价上涨以来,好像许多事情都被颠倒了,许多道理的认识都被模糊了,一些老实坦率的农民突然变得不那么诚实,不那么通情理了。
你说人家花钱买的宅基地,拆迁时房子的赔偿款能归还给你原主人吗?这道理很显然应该是谁买的房屋产权就应该归谁?拆迁款也就应该归谁。
可这简单的道理为何有人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问呢?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对卖出去的宅基地房屋心存侥幸,想要反悔。
可是别管他人原有几套房屋,当初的房屋是你卖出去的这是事实,不容否认,钱款是你收下的,你并没有把卖出去房屋的钱财交给集体,这也是事实,不容否认。他人购买房屋的钱财同样也并不是集体所出的,这也是事实,不容否认。
况且卖出去的东西是不允许反悔的,这也是几千年留下来的传统美德不容忽视,可现在为何非要本末倒置呢?
再说要求一人一套住宅,只不过是现在的要求,意思是说你有房住的村民队里就不会再重新分配给你住房了。
但对于人家原来合理拥有的多宅,集体是没有权利自动收回的,否则岂不是全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