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朱垣驗骨定案

縣令朱垣驗骨定案

  • 乾隆年間,山東濟陽縣有一個差役,因為公事逮捕了一個縣民,被抓的人在押往縣府的途中死去,差役回來後即用棺材收斂安葬完畢,但不久死者家屬上告差役殺人。此案上下轉輾了三十年,始終不能決斷。上級官府下令朱垣會集縣府中人一起驗骨,屍骨埋葬在淺土之下的破舊的柳木棺材中,驗屍的官役說:“時間太久,恐怕不能檢驗清楚。”朱垣命令挖地架木,把棺材抬到木架之上,拆開棺材兩頭的板和四壁柳木板,棺材裡面的腐土露了出來。驗屍官慢慢撥開腐土,把屍骨的頭腳擺正位置,用草蓆覆蓋好,又在土坑之上搭了一個小屋,驗屍官把醋慢慢注入屍骨中。過了一會兒,只見屍骨象要分解一般。驗屍官立即宣佈驗骨完畢,報告說:“屍骨中只有腦骨上有紫血傷,傷痕約一寸左右。”眾人互相慶幸,說是得到了實情。朱垣仔細地察看了腦骨上的傷痕說:“恐怕不是這樣,這傷可以洗去。”大家都笑著說:“傷痕已入骨三十年,怎麼可以洗掉呢?”朱垣叫人用水洗刷腦骨上的傷痕,腦髓產即潔白無瑕,於是這場官司才得到了平息。
  • 有的人問:“在洗冤錄上並無此種方法,大人怎麼會明察如此呢?”朱垣說:“傷處的紫色,一定是傷處中心顏色濃而越往外越模糊,就象日月周圍的光圈顏色逐層減弱,可是這腦骨上的紫血和這正相反。這一定是屍體腐爛時滲出的血所玷汙。”眾人無不讚嘆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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