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29日訊(記者 楊潔規 通訊員 劉彬) 5月1日起,備受長沙市民關注的《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今日,長沙市公安局就市民群眾關心的《條例》內容和法規實施準備情況進行了通報。
《條例》制定堅持需求導向兼顧各方利益
據介紹,長沙市地方性法規《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於2015年啟動,由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辦)組織起草,市公安局承擔具體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監察和司法委提前介入相關工作並給予全程指導。《條例》經2018年8月30日長沙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正式出臺。《條例》即將於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起草過程中,市公安局先後組織召開立法調研會及各類徵求意見會30餘次,召集養犬人士、不養犬人士、小動物保護協會以及各基層執法部門座談討論20餘次,並專門組織召開立法聽證會,最大程度確保了立法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
“《條例》的起草制定,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服務導向,體現了兼顧各方利益、創新管理舉措、強化便民理念等特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制定過程中,始終將立法的關注點放在如何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尊重養犬人的合法權益和犬類的生存地位等方面,最大限度兼顧各方利益。針對犬隻信息共享不暢、流浪犬隻收容、走失犬隻尋回、犬隻傷人擾民等問題,明確施行智能犬牌、電子標識等舉措,並建立信息共享系統、設立犬隻留檢場所,進一步規範養犬管理。
已設立55個養犬許可免疫便民服務點
“我局根據市農業農村局提供的56傢俱備免疫資質的動物診療醫院(寵物醫院),逐家上門徵求意見,已確定將其中55家動物診療醫院(寵物醫院)設為我市首批養犬許可免疫便民服務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條例》的規定,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實現“最多跑一次”,公安機關的養犬許可實行網上申請和審批,為方便群眾,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種、智能犬牌發放和電子標識植入均在同一場所辦理,市民群眾可以就近選擇養犬許可免疫便民服務點。下一步,公安機關還將按照方便群眾、便於管理、自願申請的原則,會同農業農村局對已經取得定點免疫資質的動物診療醫院(寵物醫院)進行逐家審核,視情逐步增設養犬許可免疫便民服務點。
為確保《條例》的順利實施,公安機關以養犬管理工作的各項具體業務需求為引導,通過全面梳理和反覆調研,建設了養犬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同時,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和相關行業協會緊密配合,根據犬隻攻擊性、體型,借鑑外省市關於危險犬種的認定標準及種類,確認了包括比利時牧羊犬在內的43種危險犬隻目錄,並以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名義聯合出臺了規範性文件《長沙市關於公佈危險犬隻目錄的通告》,並已於3月14日通過市政府網站向社會予以了公佈。
給狗狗辦證網上申請實現“最多跑一次”
怎麼給自家的狗狗申領智能犬牌,是市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市公安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辦理養犬許可證一律實行網上申請,線下辦理實現“最多跑一次”。
據瞭解,5月1日起,養犬市民通過手機下載“68寵物”APP或者關注“96111便民服務橋”微信公眾號,即可提交養犬許可證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選擇就近的養犬許可免疫便民服務點辦理。待公安機關審核通過後,攜帶犬隻和相關資料到所選擇的的服務點即可植入電子標識並領取智能犬牌。
同時,養犬許可證信息變更和註銷犬隻,都可以通過“68寵物”APP或“96111便民服務橋”微信公眾號在網上辦理完成。
“《條例》的實施與全市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公安機關負責人表示,確立養犬制度、創新管理方式、規範養犬行為,歸根結底是要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高度關切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公平正義等問題,讓人民群眾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大家切實遵守《條例》相關規定,做到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攜手共同維護良好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
鏈接:民警答疑
問:市民如果碰到違反《條例》的養犬行為,比如有人不牽犬鏈隨意在公共場合遛狗等,市民應該怎麼做?警方會有哪些舉措?
答:《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於違法養犬行為,有權進行勸阻,並可以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或者相關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同時,《條例》對公安機關的職責也進行了明確,包括辦理養犬許可;捕殺狂犬,處置流浪犬;查處犬隻擾民、放任犬隻恐嚇他人、縱犬傷人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查處未經許可養犬、違法攜犬出戶等違法行為等。市民群眾如發現以上情況,也可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反映。公安機關在職責職能範圍內會積極迅速收集固定證據,依法規範處理違法養犬行為。市民可以通過照像、錄像等方式固定違法養犬證據,為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提供協助。
問:所有養犬人都必須為犬隻申領智能犬牌和電子標識嗎?
答:《條例》第十二、十三條將全市行政區域劃分為禁止養犬區(指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學生宿舍區及單位集體宿舍區等區域)、嚴格管理區(指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所轄街道辦事處管轄的區域,以及縣(市)人民政府劃定並公佈的其他區域)和一般管理區(禁止養犬區和嚴格管理區以外的區域)。禁止養犬區不得飼養、繁殖、經營任何犬隻;嚴格管理區實行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和養犬許可制度;一般管理區對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作出要求。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三款規定:“嚴格管理區內經許可飼養的犬隻應當佩戴智能犬牌,植入電子標識。鼓勵一般管理區內養犬人辦理智能犬牌、植入電子標識。”
版權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湖湘情懷,黨媒立場,登錄華聲在線官網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戶端,領先一步獲取權威資訊。轉載授權:0731-84329818蘇女士。轉載須註明來源、原標題、著作者名,不得變更核心內容。
閱讀更多 華聲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