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纪委监委通报了
多起违法违纪案例
瑞金市
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瑞金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大柏地乡大柏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志林虚报面积套取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2016年至2017年,刘志林利用担任大柏地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虚报土地面积3.4亩,套取117198元征地款用于大柏地村土地平整等项目支出;2012年至2014年期间,刘志林违规向9户在大柏地村购买房屋或地皮建房的农户分别收取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办证费用,共计收取3万元。2019年4月15日,刘志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九堡镇沿岗村党支部书记王长发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经查,2014年王长发擅自挪用市财政下拨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7万元,用于支付村组事务管理、道路、水圳建设维修等,并将专项资金余款2276.4元长期私自截留。2019年4月15日,王长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冈面乡冈面村副主任刘七保违规为贷款人提供贫困户资料的问题。经查,2017年刘七保在明知7名贫困户未到郭某某果园务工,也未签订分红协议的情况下,为郭某某收集提供该7名贫困户身份信息资料,导致郭某某申请产业扶贫贴息贷款资料审核通过并获得贷款贴息39279.87元。2019年4月22日,刘七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南康区
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近日,南康区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麻双乡圩下村党支部副书记吴东荣群众观念淡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吴东荣在“空心房”拆除工作中作风不实,未如实将其对村民何某莲所做思想工作情况向组织汇报,致使张某鹏(何某莲丈夫)家土坯房(张某鹏与两侄女共有)在未签订协议情况下被拆除,损害了群众利益,且房屋拆除后未及时告知张某鹏夫妇,对张某鹏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一事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11日,吴东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圩下村党支部书记张九精、驻村干部邓九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包村领导吴足芳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龙华乡下村村委会会计赖中生低保评定审核不严、作风不实问题。经查,赖中生审核把关不严,未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未发现村民胡某林家经营汽修厂、购有住房和小汽车、多名家庭成员有固定收入等情况,于2017年5月16日将胡某林的低保申请提交至村低保对象评议会,并通过评议将胡某林本人纳入低保对象。2018年10月,区民政局取消了胡某林的低保资格。2019年1月18日,赖中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寻乌县
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寻乌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三标乡堆禾村第一书记谢凌云违规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违规收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时任三标乡甲子乌村主任谢凌云将集中居住在店街建设点的谢冬明、谢日良等12户农户(其中有3户不符合条件)向县里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随后,谢凌云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已取得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谢冬明、谢日良等12户农户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人民币10.8万元。此外,甲子乌村委还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取得土坯房改造补贴的谢宏成、谢东根等12户土坯房改造户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人民币3.6万元。2016年,时任堆禾村第一书记谢凌云为胡金余、胡洪茂等四户农户申报了每户2000元的民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之后又私自收取胡金余1500元、胡洪茂1000元、胡昌利1500元,未开具专用收据,而是分二次交到私人手中保管,未入村账。2019年4月13日,谢凌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晨光镇香山村党支部书记严考源违规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新建村委办公楼、虚报保障房数量的问题。2016年冬至2017年,香山村“两委”经会议讨论,决定在已有一栋三层240㎡村两委办公楼的情况下,连续二次以“42万元兴建香山村村民活动中心200平方米”、“43万元续建香山村村民活动中心600平方米”名义申报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并设计将此村民活动中心二楼用于新建村两委办公用房。2017年5月,香山村“两委”经商议申报建设10套保障房项目。9户农户上报要建保障房。随后,村“两委”又以这9户农户的名义重复申报拆旧建新项目。香山村实际符合申报建设保障房农户6户,村“两委”多申报了4户保障房。2019年4月21日,严考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章贡区
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章贡区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以及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水西镇联三村党总支书记殷英君等人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乱拍板等问题。经查,2016年5月,联三村党总支书记殷英君授意村委会主任郭玉龙在虚假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未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讨论,私下与郭玉龙将21.21万元集体资金作为办公楼工程尾款支付给施工方。另查,殷英君在组织指导联三村四组换届选举中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该小组在2015年、2018年连续两届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2019年4月,殷英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玉龙正被立案审查。
章贡区就业局副局长、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卢昕在就业培训工作中慵懒怠政、失察失职问题。经查,2018年,卢昕作为区就业局副局长、就业培训中心主任,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培训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对培训机构监管不力,违规验收通过培训机构提供的不实材料,并违规拨付学员培训费及相关补贴。2019年4月,卢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章贡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所副所长郭德钧伪造会议记录问题。 经查,2018年12月,郭德钧为敷衍应付检查,临时伪造“区供销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会议记录,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已责令郭德钧作出深刻检查。
章贡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朱小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经查,2017年7月和2018年3月,朱小清先后两次收受监管服务对象四条高档香烟,折合人民币3500元;2018年中秋节前,收受监管服务对象面额3000元购物卡。此外,朱小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朱小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审:郭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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