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國說法】 德藝雙馨醫生被拷走: 法不容情,職業無特權

德藝雙馨醫生被拷走:法不容情,職業無特權

趙曉菁醫生,上海仁濟醫院科室主任,國內知名胸外科專家,為貧困地區患者免費篩查早期肺癌‘慈菁基金’的發起人,曾榮獲“2017全國崗位學雷鋒標兵”、“2017-2018年度上海市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標兵”等多項榮譽……

【豐國說法】 德藝雙馨醫生被拷走: 法不容情,職業無特權

這樣一位德藝雙馨、口碑極佳的醫生,最近卻因打架上了熱搜。趙醫生在診室與患者家屬互毆,患者報警後,不配合警方調查,又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最後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警方拷上手銬帶走。

醫生被拷走是否合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2條規定,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強制傳喚時,可以依法使用手銬、警繩等約束性警械。不論趙醫生的職業和工作環境,不論他的職業道德,從事件本身來看,發生互毆事件,警方有理由帶走雙方當事人,當事人不配合,還與警方發生衝突,其行為符合“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民警強制傳喚並依法使用械具,應該說是合乎法律的

萬眾敬仰的醫生被拷走,“好醫生”遇到“手銬”,道德模範遇到國家公權力的暴力,事件的話題性讓事件迅速在網上發酵,很多人質疑警察太過無情,質疑警察處理事件程序的合法性。可是警察對這位醫生真的不公嗎?如果是一個無名之輩因打架被拷走,估計沒有人來質疑公權力的公正性,僅僅因為他在醫療界的口碑大家就認為要放他一馬,好人就可以法外開恩嗎?

當然不行。一個人的品行是多方面的,能給父母洗腳的孝子可能殺人,成績好的學生可能偷盜,無償給學生補課的老師可能性騷擾,這些案例不勝枚舉。從這個角度看,警察拷走醫生是件好事,恰恰體現魔都執法者公正執法的態度。正如當事警察所言,如果只帶走患者,不帶走醫生,患者可能誤會警察偏袒醫生。趙醫生可能在處理事情時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患者不遵守秩序當然有錯,也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只是醫生在遇到難纏的、不遵守秩序的患者時,更好的處理辦法是向領導彙報、找醫院安保人員協助或者報警,而不是與患者互毆。

警方讓雙方都接受調查,也是很樸素的法之情理,瞭解事情的真相不能單聽一方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執法者需要全方位瞭解案情真相才能做出公正處理,因此讓醫生接受調查也是對醫生的公正。

事件在網上發酵後,我們很高興地看到,醫生和警方雙方都冷靜下來,開始理性地思考問題,沒有互相指責,也沒有為自己報冤,醫生了解了並理解警方的執法程序,警方敬佩醫生的敬業精神。警方反思自己在遇到醫生不配合的情況下,“可以尋求院方的幫助,做通醫生的工作,使醫生的情緒平復下來,而不是機械地按照法條採取比較強硬的方式”,趙醫生反思自己,以後應該警惕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患者在第一次闖入時,就應該彙報給醫院管理層或者報警。

法條是僵硬的,執法可以是柔性的,執法者公正執法的同時,適當考慮一下“民情”、“輿情”,法律的實施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遇到不配合的當事人,首先要做的是釋法明理,對每一位普通民眾“慎用戒具”,儘量避免矛盾的升級。

最後,再強調一句,任何職業在法律面前都沒有免死金牌,社會精英更應理解這一最基本的法理,法律平等地保護每一個人,同樣也懲罰任何逾越法律界限之人,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尊重法律、信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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