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持续营造正风肃纪浓厚氛围,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兴县水台镇良田村干部集体违规接受企业资助旅游问题。2018年4月22日至27日,良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达乾,村委会副主任陈月南,良田村村长陈建文,副村长兼三队队长陈海清,四队队长陈新海等人违规接受村内2间企业2.2万元赞助费到北京旅游。陈达乾、陈月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建文、陈新海、陈海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二、郁南县林业局水口木材检查站站长杨劲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1月2日,杨劲与木材检查站职工黄富、陈志仁,大湾镇林业站负责人李擎清等人违规接受木材老板陈某、李某宴请。杨劲在明知陈某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其驾车接送,返回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杨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李擎清、黄富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陈志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罗定市罗平镇营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卢树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罗平镇营下村委会卢树汉、卢燕林、陈玲芳、邱来成、黄荣佳、梁桂杏、邱淼权等7名村“两委”干部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由村“两委”干部集体研究,以“工资、岗位责任制、电话费、车费、保险费”等名义,违规向全体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2.0092万元。卢树汉、卢燕林、陈玲芳、邱来成、黄荣佳、梁桂杏、邱淼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接受企业资助外出旅游,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滥发津补贴为小圈子谋利。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明知纪律明确禁止,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上述人员受到严肃责任追究,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政治任务,采取过硬措施,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坚持露头就打,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从严查处。同时,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持续督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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