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壕镇街道停车和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壕镇街道交通和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沿街商铺和居民的交通安全及通行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城小学、城壕镇人民政府、城壕镇幼儿园等门口禁止停车;

二、禁止停车范围内的路段车辆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人行道停车;

三、车辆必须按规定停于泊车位内,其余道路一律不准停放;

四、主街道全段禁止大中型工程作业车辆、大型客车与农用车停放;

五、在禁停路段停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市场摊位严禁停放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或摆放其他物品干扰正常秩序;

七、临街个体户、住户不得在店外或门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泼乱倒;

八、流动摊点、集日商贩严禁在市场规定区域以外场地摆放经营,学校门前200米严禁摆放摊点;

九、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街的商户、居民理解与配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本通告内容规定的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将在公众媒体进行曝光;

十、本公告内容自2019年4月30日起实施。

城壕镇人民政府 华池县公安局 华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关于规范城壕镇街道停车和市场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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