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夏
個人認為遇到這樣的情況,主要還是看這兩個人平時的做事風格,和行事方式。我認為遇到這種情況無非就是老死不相往來,或者做普通的朋友。
一·發生關係的情況有很多,有的是被人欺騙了,然後發生的關係;有的是屬於雙方自願的,有的是屬於不小心的……不同的發生關係的背景也就決定了兩個人以後還能不能做回朋友。
假如發生關係的情況是第一種,那麼很大程度上兩個人不太可能做回朋友,因為這樣確實太過尷尬。這樣的事可能在雙方心裡都是一道跨越不過去的坎。相見不如不見。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麼我覺得依然做朋友也並沒有什麼不妥,身邊就有這樣的人,俗稱炮友。這樣的人發生關係,個人覺得,一般不會造成相互之間尷尬的局面。發生關係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只是解決生理需求。並不涉及什麼貞潔之類的東西。過了,兩個人依然可以像沒發生什麼事情一樣。有需要了,這樣人還會再約。
第三種情況,有可能可以做朋友,有可能做不了,這主要取決於雙方看待這件事的態度。如果雙方都是特別在意這樣的事的人,那麼估計朋友是無望了。如果雙方一般看待,那麼做朋友也無妨。
有說的不對的地方望大家指出,不喜勿噴。
醉殤姒若夢流年
能。雲淡風輕的我早已經佛繫了!
初中下學期,我的成績很差,壓根考不上高中。
班主任直接讓我滾回家,不要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所以我每天就是揹著書包,假裝去上學。
把書包塞在一間破房子的牆縫裡,然後躲在山上睡到放學再回家。
有一次,我又在熟悉的山坳裡睡覺。
正在睡的迷迷糊糊的時候,被一陣爭吵聲吵醒。
我爬到旁邊的大岩石上探頭看。
一個鎮上很有名的小混混,正在和一個高中女生爭吵。
聽了一會我才知道,小混混把那個女生弄懷孕了。
女生讓帶她去打胎,可是小混混不肯,兩個人所以爭吵了起來。
吵了十來分鐘,小混混打了女生一巴掌,就甩手走了。
女生又哭了一會,突然站起來往旁邊採山石的懸崖走去。
我心提到了嗓子眼。
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膽量,我衝過去一下把她攔腰抱住。
女生嚇了一跳,瞬間又失控了,蹲坐在地上不停的哭。
我在她身邊勸了好半天,她才漸漸的平靜下來。
我看太陽快落山了,就讓她下山回家。
她抬頭問我,是不是男人都是負心漢?
我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是。
她說她不信。
說完就抱住我,把我壓在身下,還把我的手放在她的胸口。
我使勁掙扎讓她不要這樣。
可是當年我又瘦又小壓根掙不脫。
……
她一邊整理衣服,一邊問我,你都這樣了還說不是負心漢?對得起你女朋友嗎?
我委屈的回答說,我才多大,哪裡來的女朋友?
她一下子怔住了。
然後告訴我,咱們倆以後都不會見面了,她會記住我這個弟弟的。
時間過的飛快,七年過去了,這中間我都沒見過她。
有一年,鎮上新開了家理髮店,我和女朋友去理髮。
一進門就見到髮廊的老闆是那張熟悉的面孔。
我們倆都是一愣神。
女朋友就問我們是不是認識?
我臉一紅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她畢竟年齡大些反應快,就說是我表姐的同學。
女朋友就問是不是大舅家的表姐?
我連忙說是,這才瞞了過去。
那天做頭髮,她千不該萬不該給我女朋友打折。
從那以後,女朋友每次都要去她家弄頭髮。
我也因此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和她見面。
好在去的次數多了,也就尷尬少了。
現在我都是直接喊她姐。
還在她家吃過好幾次飯。
前些天她結婚了,我封了五百塊錢紅包。
我們老家有回禮的習俗。
她回了個398的紅包給我。
紅包背後寫著一行字:
‘弟弟,謝謝你!’
難得浮生閒半日
發生過關係的人還能做朋友嗎?
能!
但是不建議!
我的女同學,上學的時候和一個班裡的男同志好上了,後來不知道為什麼,兩個人分手了,曖昧關係一直還在。
這麼多年過去了,兩個人都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還一直曖昧著。
前兩年,有同學過生日,兩個人不見了整整一個下午……後面就不說了。
再後來,女同學和家裡鬧矛盾了,鬧的很厲害,還聽說差點要離婚。至於後面怎麼樣,離還是沒離就不知道了,已經很久沒見。
愛就在一起,不愛就不用保持聯繫,朋友最好都不做。
畢竟兩個人曾經走的那麼近,很容易死灰復燃,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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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家均姐姐
能,我和我的女同學在學校第二年就天天在一起上課,吃飯,一起玩兒,當時我們都是有對象的,並且都不在學校,當時我的室友和我打賭,要是能和這個同學戀愛了就請我們吃飯,我答應了,並且我也和她說清楚了這個事情,她也很配合我,但是後來我們假戲真做了,漸漸的我們走得越來越近,沒想到她為了我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最後我們發生了關係,兩次之後我發覺我不太喜歡她,然後就一直躲著她,畢業後我們居然成為了同事,租房子也是隔壁,但是我也和她說清楚了,我有女朋友,她也很理解,她一直單身,期間我們再也沒發生過關係,幾年後她找了男朋友,我知道的時候居然當著她的面哭了,她是最瞭解我的人,感覺她一直在等我,(是不是太自戀了),可我沒能和她有結果!我說我對不起她,她還安慰我說,沒關係,大家都是你情我願的!現在我們都有了家庭和孩子,我們還是同事,還在見面!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相安無事!
Sunny244094217
我在酒吧認識了一個ds(就是點舞那種,我比她大11歲,剛開始還不知道),我見她第二次就喜歡上她,經歷了兩個月的努力,我覺得可能沒戲了,自那時候開始我就開始放棄了,但有一天我去那酒吧玩的時候她見到我,主動跟我聊微信,說想哭,問我要不要跟她去廁所(之前她哭也找過我),進廁所以後她問我愛不愛她,會不會娶她,還跟我說了很多她的經歷,當然沒發生什麼,自那晚上就好上了,之後的日子關係也發生了,一起大概一個月左右後分手了,她甩的我,還刪了我微信,我心裡難受,但我理智告訴我其實分手可能對大家都好,刪了微信這事我也不知道怎麼表達心情,我也不知道這種事屬於談戀愛還是各取所需,但是我真的用過心,用了一個月才走出來
捉邪治鬼
發生關係且一直保持聯繫的人大多是愛不得的那種,真心相愛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到一起,於是以普通朋友身份相交往,如果是因為空虛寂寞而發生關係的,大多不會有結果,有時甚至被欺騙。
有位朋友認識了一個婚姻不順的女人,這個女人的老公是做裝潢生意的,經常在外地幹活,有時一兩個月才能回來一次。她是做幼師的,閒暇時間比較多,我這位朋友也是週末休息,於是她邀請朋友去她家玩,他們聊天的內容大多與她老公有關,嗜賭,經常喝醉酒,對她和女兒的生活不聞不問……總之,都是說她老公不好的話。
有一次晚上,她給朋友打電話說生病了,讓朋友去陪陪她,朋友到了她的房間,結果發現她沒有生病,而且是穿著情趣內衣給他開門的,於是他們就滾床單了。
半年後,她跟老公提出了離婚,可他老公不同意,於是她請律師起訴離婚,當時沒錢請律師,跟朋友借錢,他答應了……現在,那個女人跟朋友斷絕了任何關係,包括朋友借給她的錢,一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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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可以?我的答案是能,我農村人,家裡窮,我從十五歲就出來打工了,這麼多年一直浪跡各大一線城市,做著卻是社會最底層的活,雖然一年到頭也攢點錢,耐不住我有一顆普渡眾生的心,小學時體育老師就和我說,我們要日行一善,勿以善小而不為,因此我幾乎每週都會有不同的行善方式,比如說:捐一些物資或者錢給災區,雖然我看不到這些錢到底有沒有到貧困災區個人手裡,但是每次捐過我都倍感欣慰,有一年秋天,我二姑家的表哥,也是和我犯下的同樣的錯誤,在打了校長以後成功的逃出了學校的魔爪,來南方找我,表哥比我大三歲,略顯成熟,雖然他在校上學,但是比我還了解社會,我們相聚當天他就帶著我走上了一條心靈救贖的路,我們那天喝到很晚,晚到街上連流浪狗都看不見了,我們晃晃悠悠漫無目的的走著,在路過一片城中村時,表哥突然停下腳步,我問他為什麼停下來,他說他感動了,就看見一排排柔弱的妹子,在門口站著,瑟瑟的秋風凍的她們身體微微抖動,當時我的第一想法就是她們真可憐,連個衣服都買不起,她們每個人都在向我們打招呼,問我們要不要玩?我當時以為打麻將,不一會表哥和一個妹子消失在夜幕中,我心想玩麻將就玩吧,我也跟隨一個妹子進了屋子,事後我認識她叫小蝶,從那以後我擱一段時間就會和小蝶見一面,我當時想與其捐給希望工程,不如直接幫幫身邊的人,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三年前的六月份,我離開了所在的城市,我和小蝶也不得不分開,經歷了生活的千姿百態,人情的冷熱酸甜,我好像懂了許多,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直到去年,我再次回到那座城的時候,路過那片城中村,依然是: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有時候緣分這種東西,讓每個人都捉摸不透,
期間我輾轉反側換了好幾個地方,最後還是回到了老家,一次上街趕集的時候,突然在人群中遇見了一個熟悉的面孔,那不是小蝶還能是誰?我們找到一家小餐館促膝長談,原來她就是我們鄰村的,也是生活所逼迫才外出生計,只不過這幾年家裡經濟條件好多了,她回來準備結婚,那天我們相談甚歡,聊到高潮時,她竟然把我最後一次欠的150塊錢聊了出來,我慷慨解囊,小蝶也沒有做作,離別時我們互留聯繫方式,異常的親切
今年年初表哥結婚,婚禮上我駐唱唱了一首:往後餘生,嫂子竟然聽哭了,表哥很尷尬,當我回頭看向嫂子的時候,我們四目相對:輕笑間雲淡風輕,也許這就是: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吧!
情趣糖衣
只要兩個人曾經在一起,並且發生了關係,分手之後,還是不要再聯繫了,當個陌生人吧,總比見了面要尷尬,這對誰都好,並不是所有的愛情到最後都能開花結果,所以愛情有過,就不要再聯繫了,這未嘗不是件好事呢?
曾經我和那個戀愛了半年的男人,可能兩個熱戀期產生了荷爾蒙,不知不覺就發生了關係,讓人感覺愛情是甜蜜的,是幸福的,但是後來,就因為他是外地,我家裡反對,就和我分手了,分手不到半年,人家就進入了婚姻的禮堂,完全把我這個人都忘記了,而我再傷心難過,也換回不了他曾經的熱情,曾經所給予的愛。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問題,我卻給出的答案,卻是當個陌生人,不再聯繫,不再看到對方,如果不巧我們在大街上遇見了,請裝作不認識我,我們互相不認識,當個熟悉的陌生人,因此這就是我想要的,既然發生了關係,分手就不要再聯繫,也不要再做朋友,會讓人感覺很尷尬。
彼此都有了家庭,何必再見面,傷害彼此呢,再說了,雖然不見面,但是隻記得你的好,也是一種不錯的迴避方式,但是愛過,痛過,也發生關係的,這種最好不要聯繫,萬一那天,他們又糾纏在一起,傷害的可是兩個家庭,這真的好嗎?
所以為了防止這樣的事發生,最好永遠不要見面,永遠不要再想起曾經的那份感情,甚至那樣不堪的過去,就讓他過去了,這樣對誰都好,這樣豈不是成全了自己對家庭的和睦起到了重要的一點。發生過關係的人就不能做朋友了,還是彼此放過吧,這樣都會過屬於自己的幸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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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的時候非常喜歡一個女生,喜歡她的性格,喜歡她傻乎乎的樣子,又因為學滑板是我的徒弟,所以無微不至的照顧她,在她有對象的時候跟她表白,差不多半年出去睡過了,然後他倆分手,也拒絕了我,從這開始我的心態爆炸,又一個半年在我談過三個女朋友之後,很糊塗的又出去睡過了,第三天發現她有男朋友,哭的很慘,從此決定做朋友就好了,她開心就好了,也不怎麼聊天,前段時間工作地方離她很近就去找她玩,她跟我說:你知道嗎,我很不明白咱們兩個經歷發生了這麼多見面也不尷尬,挺好的。好個鬼,你挺好我不好,現在根本不想碰感情好嗎,滿腦子只想努力掙錢給我未來的另一半,祝福你,也祝福我自己。
孫十肆
其實吧,發生關係了,就回不去了。朋友關係己失敗,彼此性關係己超越朋友關係,需重新確定新的關係,我覺得可以上升為親人關係吧!當然,這些看法與我自己的經歷是有關的。
記得還是女孩子時,就知道女人的生命裡只有一張處女膜只能有一個男人。可是那個奪了我第一次的男人,在同居三年後,居然揹著我回老家結婚了,聽說結婚時那女人還帶有個孩子,我懵了。雖然覺得天塌下來了,也無可奈何,母親早喪,父親再娶。思來想去,真不知愛情是個什麼東西。
單身的日子很快活,可是太寂寞無聊,免不了交朋友,交朋友就會被男人鑽了空子,在之後的十年裡,陸陸續續被好幾個男人所謂的“純潔友情”騙了,說好的做朋友,結果還是為了發生床上那些關係。男人得到滿足,就要跟我和平分開。.簡單就是赤裸裸的生理需要。
朋友是做不成了,太尷尬了。又沒有愛情。到最後,我反而覺得彼此像親情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