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八十年代入股的农村信用社5元,如今去兑换分红和股份却被拒绝,我该怎么办?

十二年无为


目前我国信用社早期的股金证是没有分红的权利的,也没有股份一说,因为这个早已在2005年改革的时候变掉了。

股金证的历史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创立时确实系由各家农户合资设立的,有一元、二元,也有三元、五元的,甚至几十上百的。当初参股后,如果信用社年终核算实现盈利的话,因为持有股份,确实会进行分红。

不过由于农信社经营不规范,在加之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面临的竞争加剧,使得很多农信社的经营都出现了问题,不少甚至发生了亏损,为了控制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及提高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2003年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l号)、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58号) 。

根据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对原股金的处理方式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原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确认清理方案,经原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股金进行确认清理。

因此,根据国家的部署以及人行及银监的安排,2005年起我国各地的农信社都开始进行股本金改革,清理规范原社员股金持股比例,重新引入战略投资者。

所以很多人早期股金持有人的股金证,已经被清理掉了,这也是你现在无法领取到分红的原因。当初改革时,各地的农信社都有发布公报,要求股金证持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农信社办理兑付手续(按照入股的时间前后,给予不同的利率计息),不过由于零几年手机通信还不不像现在这么发达,当时很多都只是张贴个公告而已,有的尽职点,会逐户去通知,但是部分股金持有人因为不在家或者外出打工等等,最终并不知道这些事。所以实际中有不少人并未按期去兑换。

对于未按规定时期来信用社兑换的,并非说钱就没有了,只不过是这部分资金将不再以股金形式管理,信用社把这部分资金一并存入农信社开立的一般账户中,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在,当后续有原股东找上门的时候在进行兑付。

所以此次你去当地的农信社无法获得分红是因为农信社的改组的原因,不过你的股金应该还是可以领到的,具体可以到当地农信社核实,看如何领取,每个地方规定可能略有差别。

总结

说实在话,当初的5元股金证,你现在到农信社领取,最多也就给你几十元,而且说不得还得跑几趟,因为现在农信社的柜员很多都是小年轻,并未接触过这段历史,此外很多可以兑付的网点只有农信社总行营业部才可以兑换,可能你的交通费最终比你领取的金额还高,故而还不如把这个股金证留着收藏纪念物,可能价值更高。


鲤行者


类似你父亲这种情况,因为入股信用社年代久远拿去分红被拒绝其实有很多案例,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国信用社经历了多次改革,信用社的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信用社是我国农村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在最初诞生的时候,主要以社员入股为主,目的也是为了服务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在最初的时候入股信用社本金都不是很高,比如80年代一股只需要几块钱就可以,而且当时有很多人入股信用社每年都有分红。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旧的信用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所以在2000年之后,我国信用社经历了多次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2003年。

200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lo)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精神,对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进行指引,这两个文件也是我国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指导文件。

这两个文件在涉及社员的股权以及分红上有几个重要的变化。

第1个变化是对原来的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并对原有信用社净资产实施分配方策,然后将本金跟分红退还给社员。

第2个变化是,制定增资扩股方案,设置新的股权结构,征集新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农村信用社原股东自愿作为发起人的,优先认购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股份的权利。经过这次改革之后,农村信用社入股的门槛提高很多,每一股的认购金额最低是1000块钱。自从这次改革之后,很多信用社个人股东大为减少,大部分都是企业股东,信用社越来越像普通的银行,而不是合作社。

经历这次改革之后,很多信用社原来的社员不再成为信用社的股东。而当时各大信用社在改革的时候也通过报纸以及本社公告等方式告知社员办理相关手续,只不过因为当时信息不怎么发达,所以很多社员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因此没有及时去办理。

如果信用社原来的社员没有在信用社改革的时候及时把本金拿回来,但在信用社改革之后,你不再增加资金认购新的股份,那之后将不再有信用社的股份,也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所以你直到现在才去要求信用社给你股份肯定是行不通的。

但是在信用社改革之前的本金以股金是可以正常拿回来的。你父亲在80年代5块钱入股信用社,大部分信用社是到了2000年之后才进行改革的,就说2000年之前是可以正常分红的,只要当时信用社处于盈利状态,那信用社就无权拒绝支付股权分红,如果银行拒绝分红,你可以把银行告到法院去,要求信用社按照正常程序退还本金以及应该支付的股金分红。

当然,如果你父亲所入股的那家信用社在之前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那就没有股金分红,具体还是要问当地的信用社。


贷款教授


农村信用社,过去作为农村社员入股,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最基层金融机构。最开始的时候是大部分出资来自国家,社员出一小部分钱组成资本金,主要宗旨为农民在资金上互帮互助。

多年以来,信用社的体制不知道改革了多少次,上世纪90年代改革最多次,最近的改革是2004年,所以现在的信用社股金应该分为新股或旧股。

新股一般都会每年分红,大约会在次年的3月左右把分红公告在信用社门口。但旧股就有点麻烦,因为改革时有可能清理过,可能你当时没有注意看公告,来不及去领取,那这么久就没有利息,但本金应该还是有的。

当然,随着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也在与时俱进,现在国家规定,信用社每股股金底线为

1000元,低于的,要么退股,要么补交不足的股金。所以,你这5块钱的股金,大概率是没有分红,只有本金可退了。

另说一点,当时的5块钱,对农民来说,应该也有点购买力,搞成现在这样,对你父亲来说,应该很不好受,表示同情。然而现实就是如此,自己也要从自身找一下原因,自己的投资,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关心呢?寄希望于他人良心发现,或许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哦。


九万青年


按例,八十年代入股的股金,也应当可以参与分红。但是,由于八十年代的入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更多的是农民互助形式的一种合作机制,是为了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问题。

要知道,如何仅仅按照农民入股的资金,根本就没有能力为农民提供资金互助,而主要是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才使得农民在入股后,能够享受到资金互助的福利。不然,是没有这样的福利的。

而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原有的股权结构也完全被打散,该退的退了,该改的也改了,当初的入股,已经被全部消化。没有退股的,一定有其他方面的原因,而不是保留了这部分股份。

所以,即便现在持有股权,也不可能享受股权待遇。所以,没有必要纠结于这样的股权,也不要寄希望于这是一笔可以带来永久收益的股权。如果有股权证,不妨把这留下来,当作永久的纪念,可能比5元钱更有价值和意义。


谭浩俊


我九几年在农村信用社借过十万元钱,当时他们给了我一个一仟元的股金证,钱也扣除了。2011年的时候信用社改制,强行给退本金跟利息也就1300元多点,要股份是不可能的,像你这种情况,给你六七元钱就可,你还想怎样?我们这里改制所有借钱股东却还本付息,不可能有股份的。


阿新飞


才5块!我家200百一股入三股都没人理,去查老底还跟我说提了一股,票在我手里谁提的?我票上怎么没记录?一根他们较真他们就没时间总是忙,不给你处理晾你台不理你,留着当点党和国家给你的留念吧!把票保存好说不定还有收藏价值!看开吧!








晨林爸


我温州县里的,17年接到通知股金改革,换了新的股金证之后分红下来一万多,18年19年都是六千多,扣了税到手五千左右.分红下来的时候都是四月份...



老吴6255668


卸磨杀驴,信用社玷污了信用二字,农村信用社之所以有今天是村级信贷员打下的天下,各位看看现在的信贷员是什么下场,为信用社立下汗马功劳到头来老无所养,时至今日养老问题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典型的垃圾银行,无诚信可言,何谈“信用”


永恒牧草


我们家也有,更早,好像是五、六十年代,两股。当年的供销社就是这样成立的,后来被供销社员工将供销社的房子、地皮、财产都分了。股金好像从信用社拿回了,两股六元,当年买多少东西,现在买多少东西?没有可比性。谁让你是最底层呢?你只好:无奈何看着天,叹叹气把头摇!


孤鸿142103441


我不清楚反正我家有20000元股份一年给我们3000元,而且这个20000元股份随时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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