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新兴县水台镇良田村干部集体违规接受企业资助旅游问题。2018年4月22日至27日,良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达乾,村委会副主任陈月南,良田村村长陈建文,副村长兼三队队长陈海清,四队队长陈新海等人违规接受村内2家企业共2.2万元赞助费到北京旅游。陈达乾、陈月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建文、陈新海、陈海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
二、郁南县林业局水口木材检查站站长杨劲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1月2日,杨劲与木材检查站职工黄富、陈志仁,大湾镇林业站负责人李擎清等人违规接受木材老板陈某、李某宴请。杨劲在明知陈某已经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其驾车接送,返回途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杨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李擎清、黄富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陈志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罗定市罗平镇营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卢树汉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罗平镇营下村委会卢树汉、卢燕林、陈玲芳、邱来成、黄荣佳、梁桂杏、邱淼权等7名村“两委”干部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由村“两委”干部集体研究决定,以“工资、岗位责任制、电话费、车费、保险费”等名义,违规向全体村干部发放补贴共计2.0092万元。卢树汉、卢燕林、陈玲芳、邱来成、黄荣佳、梁桂杏、邱淼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被收缴。(云浮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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