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服役年限原本是三年,現在為何減到兩年?原因真的不簡單。說到當兵,很多的人都認為當兵最多後悔三年,不當兵就會抱憾終生,後悔一輩子,現在很多的年輕人,雖然有著參軍當兵的熱情,但是對於這句話都很不明白,為何義務兵明明是服役兩年,但是怎麼來的三年之說。
其實這是在過去的一種說法,在這個說法盛行的時候,義務兵的服役年限其實比現在多一年,也就是至少要做三年的兵,其實這是在二十年前,按照國家規定,在1998年之後,才正式把服役年限改成了兩年,而在之前的時候也是三年,所以再說這句話的時候,大家就要改成兩年了。為何國家要把三年改成兩年呢?其實這不是一個數字的改動。
首先是因為部隊的實力達到了,我們國家的軍事實力比以前提升了很多,並不需要士兵們強行留在部隊裡,其實很多的人都知道當兵有探親假,但是對於義務兵來說是沒有探親假的,如果三年不讓士兵回家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和問題,然而減少到兩年的話,很多的矛盾和問題就減少了很多,對於部隊這樣既沒有降低戰鬥力,也可以解決矛盾,投入到軍事訓練中。
當時我們的國家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各行各業有很多的崗位,需要人就業,如果可以減少一年服役時間的話就有很多的退伍兵可以作為勞動力,到社會上創造財富,在這個時期, 獨生子女說帶來的勞動力的負面影響已經出現了,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服役年限的減少,並不會導致部隊規模的縮小,由於批次的增多,為部隊增添了很多的活力,為部隊的發展也提供了很多的便利。
有的人還想在部隊中多效力一些時間,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表現和優異的成績,贏得了可以在部隊做士官的機會,也為自己贏得了一份很好的前途,但是還是有一些士兵雖然很想留在部隊,但是他們卻沒有這樣的機會,他們必須服從部隊規定。對此大家怎麼看呢,歡迎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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