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捡的,现在37年了,亲父母去年去老家找我,留下了电话,我该不该去看看?

你隔壁老王76303205


37年后,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是因为当初抛弃你而愧疚想进行弥补,还是老无所依,想来打亲情牌呢?谁都不知道,至于你要不要去相认,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他们,这是因为如下几点原因。



1.你必须了解当初被抛弃的真相

你有权了解当初被抛弃的真正原因,到底是父母重男轻女把你抛弃,还是出于无力抚养把你遗弃。如果是重男轻女把你遗弃的,你可以看一眼就回来继续自己的生活了。他们当初为了生儿子而遗弃你,现在让他们和儿子媳妇过幸福的生活吧。如果是无力抚养而遗弃,你可以原谅他们,毕竟生活不易,父母有苦衷,当初也是迫于无奈。


2.你必须了解他们来相认的真正目的

如果他们是因为心怀欠疚,想要找到你,看看你,弥补他们的过错,这点可以理解,也可以原谅。如果他们只是因为生活困难,老无所依,才想到来找你,我觉得你可以与他们老死不相往来了。你又不是来还债的,继然当初狠心遗弃你,现在又有何颜面来谈亲情?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你是你养父母带大的,你该孝顺的人是你的养父母。当然了,如果他们是来让你继承遗产的,你可以演一出亲人相见抱头痛哭的煽情戏。


你37了,你亲生父母也是六七十岁的人了,我觉得他们来认你的真正目的,其实还是因为愧疚,想在有生之年把你找回来,想弥补对你的亏欠。虽然你对他们毫无感情,我觉得还是去看看吧,不管以后如何相处,至少你不会留下一个遗憾。

你也为人父母了,你能理解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即使分开几十年,也还是有所牵挂的。也许他们在抛弃你之后就后悔了,这几十年一直在找你呢?或许他们一直都在偷偷关注你的成长,却一直没有来相认的勇气呢?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他们,了解当年事情的真相,能不能原谅他们,那就是你的事了。


情感帮主花小言


我是我父母抱养的。

亲生父母为了要男孩,

生下来第三天就把我送人了,

因为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

同时,我的亲生父母向养父母要了5000块钱的营养费,

(20多年前)

我跟我养父母的年龄差距有点大,

周围人都知道我是抱养的,唯独我自己不知道。

当然,我的亲生父母也一直没有告诉我。


我养父母家里上面我有一个哥哥,

但养父母对我视如亲生。

甚至在结婚后,还在经济上一直接济我。

平时给我买吃的喝的零花钱,

结婚给我出钱买房。

所以我完全感觉不到被抱养的孤独。

我是偶然知道自己的身世。

养父母并不知道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我也没有告诉他们。


亲生父母没有来找我,

但亲生姐姐直接跑到我单位,

对我说是我亲姐,对我说让我回去看一下亲生父母,

我很讨厌他们,看到他们我就觉得厌恶。

是他们打乱了我的正常生活。

当初,因为要一个男孩,因为5000块钱抛弃了我,

现在又来找我什么意思。


我不认亲生父母不是因为亲生父母家里经济条件不如养父母家,


是我想起来他们就觉得讨厌,没有一点点亲近的感觉,

我恨他们。这辈子我都不会跟他们相认的。


佛系妈妈育儿


我母亲有个刚出生一个月就送人的妹妹,姥姥家很穷但给她起的名字叫宝珠,送的是一个大户人家,以至于后来几十年私下都叫她宝珠。都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原襄樊市)居住私下彼此关注着对方。具说是因为姥姥家太穷没认我们这边,宝珠长大后传话说是刚满月就送人,姥姥家心太很了,在我十岁左右时我母亲去口腔医院看牙,遇见了宝珠(以前医院她们家的),当然没说话,但是和我大姨太像太像了,我脱口而出:那个人好像我大姨哟!我母亲看牙不能说话,就用手狠狠地打了我一下腿,宝珠是扬长而去。记得那是个星期天,母亲带我过去我还感觉莫名其妙,像类似这样的事她从来不带我的。我姥姥八十岁时去世,听说宝珠大哭了一场。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雨打沙滩1966


凯利达的一句见了也不亲,提醒了我!

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我本人的故事:

有人说家丑不可外扬,请朋友们千万别笑话!

我有个很利害的奶奶,对我妈妈非常不好,经常打骂,最后一次,在打的头破血流的情况下,我妈丢下我逃跑了!当时我只有两岁。

在我四岁时,我继母来到我家,当时是个大家庭,有叔叔婶婶,大姑,我一直是跟奶奶,大姑住,在十三岁时才跟着继母分家单过!

在我十七岁那年,亲妈回来看我,以前我小时候,亲妈来看过好几次,家里人把我藏起来,也不告诉我,这次来看因为我长大了,藏不住了,没办法,在奶奶的劝说下,继母同意,我去看我亲妈。

亲妈是在我三姨家,三姨家离我家二里地,当我去了姨家,姨告诉我亲妈说:大姐,这就是你女儿,都长这么大了,这时候我妈就哭了,姨又对我说,这是你妈,快叫啊,我没有电视上看的那样镜头,我没哭,也没叫妈,因为我当时感觉,眼前就是个陌生人,妈字,根本叫不出口,尽管没见之前,因为不满意继母的对待,对亲妈有着很多美好的向往想像,可是此时此刻,我对亲妈一点亲切的感觉也没有!

我在姨家住了两天,始终没有叫声妈,妈妈向我哭诉了奶奶,大姑,叔叔,都打骂她的事,我没有生气,只是明白了亲妈受的苦,我没生她们气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她们朝夕相处,有了深厚的感情,尽管奶奶对妈妈十分不好,临回家时,亲妈还让我给奶奶带了十个鸡蛋,一斤饼干,那是六二年,生活困难时期,这点东西,不知道亲妈是怎么弄来的!

两年后,我亲妈就病故了,哪次和亲妈见面是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直到现在,我为我当时的无知所做的事情感到十分后悔和惭愧!我对不起我亲妈,听弟弟说,妈妈临终前告诉弟弟,(尽管弟弟只有13岁),某地方你有个大姐,当初我把她丢了,我对不起她,等你长大了,一定去找她,听了弟弟的话,我泪流满面,如果现在再让我见到亲妈,我一定会叫她一声妈妈的,并且好好孝顺她!

这是我見亲妈的亲身体验,对于题主该不该见,虽然和我的情况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我认为,你是一个成年人了,有足够的判断能力,自己足够做出正确的决定!


老李说事666


我大姨父是被人抱养的,养大了给娶了媳妇,居然千里迢迢带着媳妇投奔亲生哥哥们来了,还在那盖了房安了家,养父母不管了。

十多年后我大姨被拖拉机给压死了。我大姨父后又娶了两个老婆,七十多岁又被汽车给撞死了。

我想说无论你走到哪,别忘了为你的养父母报恩养老送终,才不妄为人。别像我大姨大姨父他们的结局非常不好。生父母可以认,但千万别抛下养父母,他们的养育之恩最大。


用户和言悦色


这个要看你自己了,如果你特被恨自己的亲生父母从小把你抛弃,你可以不去,如果你已经放下了这种恨,想念你的亲生父母,可以去看看他们,见见自己的父母,毕竟,无论你再怎么恨他们,都改变不了他们是你的亲生父母这个血缘关系。

他们来找你,两种可能,第一种,后悔当年的决定,年纪大了,越来越思念被自己遗弃的孩子,所以,他们才会来寻找你,这种可能占据了80%以上。我堂姐(二伯的四女儿)小时候被父母送人,听大人们说,当时堂姐生下来才3天,就放到一个塑料袋里,被一个人提走了,这个人走山路30多公里(70年代,没车),整整一天,当时是夏天,气温三十多度,堂姐竟然在塑料袋里安然无恙,也算是命大。



前几年,二妈开始想堂姐了,起初打听,得知当时收养堂姐的这一家人,已经去了湖南怀化居住,我堂弟在广州开公司,经济条件可以,就花大代价,在怀化寻找他亲姐姐,最后找到了,堂弟当时就给了姐姐10万元,也算是弥补父母当初的过错,这几年,堂姐与二妈一家人也经常走动。

所以,当时很多父母,要么是重男轻女原因,把孩子遗弃,有的是子女实在太多,养不起,只好送人或者遗弃,如今你都三十七岁了,父母估计也六十岁了,后悔了,开始寻找自己的亲生孩子,可以理解。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用是,如今你发达了,有出息了,父母想来寻找你,这种可能性虽然小,但也不排除这样的父母。前一阵媒体报道中国广西一个女孩,从小被父母送到孤儿院,被美国人抚养,如今成了世界体操冠军(上下图),父母开始寻亲,要见女孩,被拒绝。

不管父母是哪一种原因,见还是不见,全看你自己,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即便你见了,你永远要知道一点,他们仅仅是你的亲生父母,仅此而已,你们除了有血缘关系外,再无其他恩情,你真正的父母,是养父养母,不要让养父母难堪伤心,当你父母当初把你抛弃时,其实,你们已经仅仅只剩下血缘关系了,再无其他关系。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从题主提供的信息看,亲父母应该也有60岁左右,我觉得应该去看看。

60多年前,听长辈们说,那时候并没有什么避孕意识,加上当时的社会经济落后,许多家庭多生的小孩养不活,只能让别人捡回家。

我的堂舅舅今年40岁,跟您一样的经历。

外公与外婆为了能让他开开心心的生活,一直没有告诉他的身世。他35岁的那年,外婆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便说出他是收养回家的孩子。他当时大惊失色,不知道何去何从。只能先安慰外婆,而且在外婆面前说,永远只有一个妈妈之类的话。

非常纠结的他,一方面急切想找到亲生的父母,问清当年为什么抛弃他;一方面,恩重的养母还病重,不想因此事使家人受伤害。他当时身为两个孩子的父亲,知道为人父母的不容易,便把外婆的话听进去。

但是,由于当时外婆的身体比较糟糕,并没有马上就去与亲生父母联系,而是先细心照顾病重的外婆。大概一年以后吧,他起程去长沙找亲生父母。后面也是听他说,亲生父母已经将近70岁,家里还有4个兄弟,他们也曾经想过去主动联系,但又怕打扰养父母的生活,就一直等待着。

当时他的亲生父母,遇上那个年代,也实属没有办法。如果孩子不给正驻在长沙当兵的外公外婆,可能他就没有办法活下来。那个时候,如果家里孩子多,口粮是不够分的,有些孩子会饿死。

他现在每年都会去两次长沙,都是赶着寒假暑假的时候,带着两个孩子去看年老的父母。说明一下,广西到长沙的距离还挺远,而且还没有来往的高铁,只能做动车过去。他并没有抱怨过,一直在说养我恩大,生我的也不容易,能力范围内我都会孝敬,但还是养父母这边为主。

题主,建议您不要为此纠结或犹豫,在不伤害养父母的情况下,还是与亲生父母联系。换个角度想,自己家又多了一门亲戚,过年过节热闹。同时,对于亲生父母,看到自己长大的孩子,也是一件欣慰的事情。

我是凉子,凡人总会为情感而忧,希望有缘能为您解答。每天更新情感问答原创文章,右上角点关注,我们一起共同学习。如果您有更好的意见,希望您在下方分享,必定回复。

凉子淡情


换做没孩子之前,我可能会告诉你,“都没感情,看个啥?”

但是有孩子之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亲父母又没人赡养,我会去看一看的,即使刚出生的时候就被送走。


每一位母亲都是爱孩子的,只是她们能不能控制自己,或者控制自己的家人对待孩子的态度而已。

我和你讲讲我怀孕的经历……

怀孕初期,前三个月,小宝在我肚子里很老实,我也没有其他人说的孕期反应,每天美滋滋的,只是禁口,不吃零食,和烧烤,寒凉的食物……

但是从第四个月开始,小宝简直要了我的命,什么东西我都吃不下,当时工作又忙,又操心,整个人都不在状态,一把花生一把花生的往嘴里吃,为了抑制自己孕期反应,胃酸反的大晚上走溜溜,睡不着觉……

……

想想,很多母亲可以选择不要这个孩子,当然也有可能他们是为了要男孩子,才选择抛弃你,但是无论如何在你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母亲是爱你的,把你留了下来,让你看见了升起的阳光,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去感恩。


换一种思维,如果你去看了亲生父母,以后就不会有遗憾,如果你没去,哪一天他们不在了,你想看可能再也看不到了。

当然,我还是希望你去听取养父母的建议,毕竟他们对你来说最重要,如果他们不太愿意你去,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去了。


秘语相传


大实话:去看看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要记得自己肩上的承担这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是要通过为他们养老送终报答的。

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因为特殊的时代因素,确实存在有一些家庭因为生的孩子太多,然后养不过来,或者说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存在,然后就会有一些家长选择把孩子送人,更有甚者会把孩子直接找一个让自己心安理得的方式丢弃。

说真的,无论什么年代,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把孩子丢弃就是恶行。而对于这些丢弃孩子的父母,我认为亲生子女是没有必要去理会的。血浓于水的说辞就是道德绑架,说难听点,当初丢孩子的时候怎么不说血浓于水,现在孩子长大了,有养老能力了,来个血浓于水,这不就是道德双标嘛。

然后,就这件事来说,自己37年前被亲生父母丢弃,然后被养父母捡到养大成人。现在,亲生父母发现自己良心上过不去,或者出于其他什么企图回来寻亲。说实话,如果是我,我可能都对这两个陌生人不会理会,反而我会更加珍惜我的养父母,并尽心尽力去孝敬他们。因为,我知道,做人需要懂得感恩,但是要弄清楚感恩的对象。

首先,从亲生父母的角度来说,自己当年生下孩子,然后选择把孩子丢掉,其本质就是图一时爽。当然,可能有人会强词夺理说什么十月怀胎很辛苦,拜托,这就是她一时爽应该承担的后果吧。如果她做好安全措施,就不用承担这个十月怀胎的辛苦。所以,这个道德绑架是不应该强制给一个未出生的孩子的。所以,希望有些人能够意识到,生孩子就是很单纯的动物行为,没什么可值得骄傲的,更不应该作为道德绑架他人的标准。

而对于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来说,这才是对一个孩子的成长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事情,因为一件很现实的事情就是,养父母如果当年不养,自己的命就没了,就不会见识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真是因为我们的生命有了延续,所以才应该感恩。如果说亲生父母给了你生命,你就要感恩,那么,这种人就是白眼狼,说难听一点,如果养父母当年不收养你,让你饿死街头,难不成你还要做鬼去报答你的亲生父母了。

所以,对于这种事情,你想去看看你自己的发源地是可以的,权当是生命的旅游了,但是,如果你想要去为生父母养老,那就是对养父母的不孝。毕竟,这个现实的世界,两个人的养老钱,你分给四个人花,对于真正付出的人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亲生父母扔掉你37年了还能找到你?这也够有心计了。

37年前扔掉你也许不是他们的本意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而之,也不必细究,我们不恶意揣测别人的心思。

既然37年前把你扔了,与他们的一切就结束了。

现在你在养父母家,无论富贵,贫穷都不应该离开,也不应该有半点思想上的变化,否则会伤了养父母的心。

对于来见你的亲生父母,以礼相待,敬而远之,明确告知无需再见,必须明确立场,不可优柔寡断,如果含糊可能麻烦缠身,还要背覆骂名。

37年了,你也成家立业有孩子了吧,养育的过程你应该知道,多么不容易。

养父母37年含辛茹苦的养育,你应该感恩,37年的养育之情,你应该永远铭记,善待养父母是你最应该做的,而不是考虑见不见亲生父母。

假设养父母大度允许你去见,你都不应该去做,道理你应该明白,你已经活了37年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