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思想的影響下,我們的父母輩在我們選擇工作時,第一想到的便是去考公務員,就算不考公務員也要去考事業單位、考教師,總的只有一點,就是一定要是“鐵飯碗”,穩定的工作。
大家是不是認為成功進入體制內就是一勞永逸了,公務員有時候也不是那麼好當的,也會有被辭退的現象。當公務員出現以下情況時,予以辭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
(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併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接受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改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五)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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