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路異趣
能有什麼心態啊,正常心態而已。
難道限速120km/h的路就必須踩著限速過去才是合理的嗎?
我想問一句:人家以100/90/80km/h的速度行駛超速了嗎,人家違反了哪條法律規定?
路是人走的,車道是車開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車,我感覺並沒有什麼問題。
相反,我倒是很討厭那些開了幾天車就不知道自己是誰的人;覺著天老大地老二自己第三,一上車就像“車神附體一般”各種騷操作。
簡單的說:高速上行車只要沒有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愛怎麼跑怎麼跑;不存在什麼心態問題,提問者可以洗洗睡了。
至於他們這麼跑的原因我覺著無非就是這幾種:
1、這條路人少,我走這條路安全;
2、速度不快可能是新手,第一次上高速沒有經驗;覺著自己只要在速度要求範圍內即可,再就是新手都喜歡走靠裡的車道,可能是因為覺著這條路安全吧。
3、個人駕駛技術不行,不敢嘗試太高的速度;
4、正常車道有智障駕駛員並列行駛,無法變道;這種智障駕駛員可能就是我上面說的大兄弟,本事不咋地,脾氣倒是不小。
無雙雜貨鋪
根據我三年高速的駕齡,白天那些靠著超車道,低速行駛的車輛多半是自己的情況,我遇到過超車道打電話的,夫妻吵架的、因為副駕駛喂水導致不自然的降速了的、啃蘋果的,各種狀況都有因為分神到其他事情裡,又沒有移到旁邊車道,車速自然就降了下來,這種情況很多,其實超車道每小時100公里的速度行駛,很正常,不超速,又沒有那麼快,但是最好不要長時間佔用超車道(我就問哪條高速沒有“請不要長時間佔用超車道”的標示)為了別人的安全請不要長時間佔用超車道。
還有一種情況是高速本身就很窄,像那些五六年前修的高速,雙向四車道,一個行車道,一個給大貨車走的,一個應急車道,那行車道就兼顧了超車道,你長時間靠著行車道走,很正常啊,所以還得看實際情況,如果像京港澳那種車道那麼多,你就佔著超車道旁邊的車道平穩行駛就好了。
還有夜間行駛的時候,如果是車流量小的高速,前後基本沒有車,超車道旁邊欄杆都有反光標識,再加上你的車燈照亮道路,大家本能的心裡就會覺得旁邊有條一直向前的欄杆,靠著會比較安全,先不提各種垃圾礦泉水瓶、樹枝、爆胎的輪胎殘片之類的在超車道上擺著還沒來得及清理的東西,晚上行車有個基準線,還是比較安心的。大車基本不用考慮,甚至都不會壓上超車道的路。
最後開八九十速度的,新手也好,各種狀況也罷,為了別人的生命安全請安全駕駛,主動去行車道按交通標示速度行駛,為了別人的安全,也為了自己,呼籲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
徘徊與前進
有些人在高速上以100以下速度行駛的,我想並不是他們有壞心思,有些司機是新手,我們每次在高速上行車都會碰到新手開車,這種新手作為老司機立馬就會判斷出來,對於新手我們給於諒解,因為我們也是從新手過來的。
有些老司機是因為駕駛習慣,我有一朋友開著凱美瑞,在高速上只要上了100立馬減速。幾乎他的朋友都不願意在高速上和他同行的。
還有的司機可能車子出了什麼狀況吧,或許是司機在做什麼意識不集中。
總之呢,在高速上開慢車有各種情況。這個問題最好有喜歡開慢車的人解答比較好,我們才真正瞭解他們是怎麼回事。
不過!不管你是什麼原因,讓你在高速上低速行駛,你都應該嚴格遵守規則,不要影響別人行車,高速上有慢車道供你行駛。之所以這種開慢車的人讓人憤怒,因為這類人佔少數,就是這少數的人還總愛我行我素,不考慮別人,自己想怎麼來就怎麼來。這種人要麼是無知,要麼就是極度自私!而且,讓我們氣憤的是,我們每次上高速都會遇到這類人。有一次我就遇到一輛車在快車道上(當時我也在快車道),走得很慢,而且是深夜。我在後面看到車子一會兒剎車燈亮起,一會兒又亮,我感覺不對立馬躲開。當我剛超過他車時,就聽後面“碰~”的一聲。請原諒我當時幸災樂禍了,同時又為那輛追尾的車子悲哀。
我們在高速上遇到佔據快車道開慢車的之所以憤怒,不僅僅是因為耽誤我們時間,更重要的是危及我們的安全!
咖啡加蕃
無知者無畏,高速公路單起事故死亡率是最高的,達0.77;一級公路單起事故死亡率0.3;二級公路單起事故死亡率0.28;一般城市道路單起事故死亡率0.15,所以高速行車要的是安全,避免車禍的發生。
時速80km時共同行使的車輛多為貨車和低速客車,
時速100km時共同形式的車輛為貨車、客車,
時速110km時小型客車和客車,
時速120km時一般大部分時間處於獨自行駛狀態。
問題來了,什麼情況下會發生車禍
高速公路車禍多為超速行駛、爆胎,疲勞駕駛,駕駛員違規駕駛,天氣原因道路溼滑,視野不清引起的。
而高速事故中,追尾事故佔到70%。
部分駕駛者認為,低速開安全,低速行駛相比起超速駕駛、疲勞駕駛更容易被駕駛員忽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感受過,前方車輛低速行駛會給後方車輛造成視覺差距,後車駕駛員總覺得前方車輛是以“適當車速”行駛的,等到距離近了剎車也來不及了。駕駛者需要做的避免事故發生,而不是作為潛在事故的誘因,100km翻車的死亡率是100%,低速行車害人害己。
大叔帶你浪
我來說說吧,這很正常。開車最核心的是安全。開慢的,總比開快點好。開慢也許就是慢幾分鐘,開快也許就是開快幾十年,回老家報到。可以這麼說,交通事故,絕大部分都是因為速度過快引起的。所以,開車速度,要掌控在自己可控之內,否則,很危險!
開慢車有兩種人:一種新手司機,這開慢,很好解釋,因為技術不熟,所以如此;二,真正的老司機。這種司機,見慣了太多的事故,越開越怕,越開越小心。所以,開車把速度控制在可控範圍之內,是必須的。
另外,高速路上,大部分都在正常行使,一兩個慢的,你超過去就行了。各開各的,如此而已!再說,限速一百二,沒必要一定行一百二吧。搞不好超速行使,警察叔叔要找你,這也是小事,要是提前回家,你就沒機會笑了!
況且,就算是新手,多點體諒,就好了,畢竟,誰也不是一開始就是老手吖!但是,就煩那種變道或超車之後,依然慢悠悠的;正確的操作是變道或超車之後,必須最快提速,否則,大家都危險!
故爾,只要不是太慢,就好。嫌別人慢,有機會超過去就行了!多簡單!最重的,速度要合適,不可過快,過慢亦不行喲!
勇哥說彩
我覺得,只要在合理的規則之下,就沒有佔用一說,道路誰都有份,開多快,是人家權利,自己想開快點,不能強求別人和你一樣。
老司機都是一般都是嘲笑別人開車的,開的快是煞筆急著投胎,開的慢那是新手煞筆,技術不行,龜速害人。
高速路,顧名思義,速度快,但源於我國複雜的地理氣候環境,我國高速一般最高時速為120公里每小時,當然,也許還有其它方面的考慮。我國規定是左側超車,靠右行駛,但沒有明確規定左側車道為超車道,右側車道為行車道,高速只有快慢車道,以滿足不同的車輛安全行駛。在規定的行為下,所有車道都可實現超車,前提按車道規定行駛。快車道高速有最高限速沒有最低限速的按100為最低,有標誌的按各行車道標誌行駛,就這麼簡單。
其實這個問題,問出來就帶有路怒症傾向,道路不是他一家,同樣,也不是你一家。多點相互理解吧。安全到達目的地才是最重要。
最後,祝新年快樂。
兵臨天下107286591
一句話,高速公路上開慢車並不是最安全的!
我們在平時開高速跑長途的時候,經常會發現有些人在最左側的道路慢速的行駛速度也就是在60~80也不違章,但是確實很招人討厭,最早的時候我們左側都是超車道,現在雖然說取消了這個概念,但是最左側的道路一般的都是快車道。對速度的要求也高一些。
如果是經常在這些道路慢速的行駛,不僅不安全反而更危險,比如說會更加的增加刮擦的幾率,增加追尾和事故的幾率。這種情況在節假日的時候尤其比較明顯,因為在節假日的時候新手佔比居多。
這主要還和我們的觀念有關,因為我們平時在開車的時候,無論是長輩還是親戚朋友都會說一句話,就是開車慢一點,開車慢一點!覺得開車慢一點就更安全。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一直是存在的。
而且從源頭上來說就是我們的駕校體制有關係,我記得以前考駕照的時候只有科目一有關於高速行駛的一些需要注意事項,而到後面的科目和高速行駛相關的注意事項很少,也沒有高速公路上的模擬。導致大家對交通規則,對事故形成沒有一個更正確的認知。
所以說在高速公路上,在不違章的前提下最好做到4個字:順其自然!也就是根據大隊伍的行進速度進行行駛,保持合理的車距這樣的話反而是最安全的,您認為呢?
66號車坊
高速公路限速120KM/H,但是總會有人以8、90的速度行駛,這是些人是什麼心態?
先不說這是什麼心態,說說第一次跑高速的感受吧。相信大家都跟我有共同的經歷,第一次上高速往往買車不是很久,駕駛技術也不夠過硬,所以開車就比較的謹慎,會比較嚴格的控制車速。看到身邊疾馳而過的汽車,心理還會自問難道他們不怕超速嗎?不怕扣分罰款嗎?
隨著駕駛技術的進步,駕齡的增長,現在開車已經比較自信了。所以跑高速也會壓著120千米每小時的速度行駛,如果超速了,就趕緊踩踩剎車減速。現在回想起自己的經歷,也對路面上開車比較慢的朋友也能夠理解了。不會輕易的鳴笛催促,更不會破口大罵。
高速公路行車保持在60-120千米每小時的速度行車是法律允許的,因此也就沒有必要抱怨為何有些朋友只開到90或者100千米每小時了。畢竟每個人的駕駛技術,心理素質等都是不一樣的。但是選擇正確的車道還是很有必要的,低速行駛在高速車道,肯定會給別人帶來麻煩,對自己來說也不夠安全。
高速公路如果三車道,那麼最左邊的限速為110-120千米每小時,中間車道90-110千米每小時,最右邊60-90千米每小時,根據自己的車速選擇合適的車道非常重要,切勿隨意變換車道。最右邊是應急車道,非緊急情況不得佔用應急車道。跑高速你說簡單它也很簡單,你說複雜它也很複雜,因此跑高速一定要謹慎,謹慎,謹慎。
小強說說車
在高速公路上,低於90公里時速,是很危險的。相當於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用100公里時速飆車。因為你的車速與別人的車速太懸殊,車速相當反而更安全。
所以,在超車道上低速行駛,是違章行為。
如果你缺乏自信,不敢開快車,可以選擇在右側車道跟車行駛。
超車道是最左邊的車道,是用來超車的。超車當然要提速,比前車的速度高,才能超車。超車前,需鳴笛兩聲,提示前車。如果是夜間,可以閃燈兩下,超過之後,還要拉開足夠距離,打右轉向燈,變回行車道。
因為湖北的交通規則,在高速公路上,可以超速20%。可以在超車道上,用140公里,甚至150公里時速行駛。但是,千萬不要長時間超速行駛,因為現在可以計算區間行駛速度。例如,60公里區間,少於25分鐘,就算違規超速了。
大排量,加速快的車,在高速公路上超車,可以非常方便快捷。小排量,加速慢的車,會有點力不從心。
華中小隱
這不是什麼心態,而是交通法規不嚴格造成的。有一種說法是我國道路資源有限,所以超車道可以長時間佔用。但是我國交通法規定,超車道任何車輛不得長時間佔用。
長時間佔用超車道才是浪費道路資源的行為,特別是車比較少的時候,佔用超車道就侵犯到了他人的路權。
而且行車道的限速比超車道低,長時間以高於行車道的車速行駛,很容易在錯車時發生事故。
很多交通事故就是這麼發生的,有時是在超車道行駛的車輛,突然向外側車道併線,外側車道正常行駛的車輛因躲閃不及與其發生事故。有時是行車道行駛的車輛打轉向燈加速準備並道超車,佔用超車道的車輛減速不及,與併線中的車輛發生事故。
上述兩種交通事故,無論是哪方的責任,都是不嚴格執行交通法規造成的。有時候小型車佔用超車道還可以原諒和理解,貨車、客車長時間佔用超車道都是很常見的,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先不說國外怎麼處理這些行為,我國香港規定任何車輛禁止長時間佔用超車道,客車、卡車更是絕對駛入超車道,違規者屬於違法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
然後就要說一下高速公路利用效率最高的德國了,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世界聞名,但是如果沒有嚴格的交通法規,是不可能實現這一點的。德國高速公路超車道的作用只有一個那就是超車,其他的用途就是供執法車輛使用。
以很慢的速度在超車道上晃悠結果有兩個,一個是被來車撞出去,另一個就是被執法車輛驅離,也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佔用超車道引發的事故,需由佔用超車道的一方承擔相關責任。
如果繼續秉承這種模糊的交通法規,在超車道上晃悠的車還會越來越多,因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也會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