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寧最後時刻手球遭判點引爭議,于大寶手球造無視,同手球不同命,對此你怎麼看?

東球弟




在江蘇蘇寧和大連一方的中超比賽中,大連一方開出任意球,球打在了江蘇球員田依濃的手上。裁判示意是手球,為大連一方送上了一個點球。克拉斯科一蹴而就,將球打入江蘇蘇寧的球門,幫助大連一方扳平了比分。

而在前一天,廣州恆大和北京國安的比賽中,當足球打在於大寶的手臂上時,當值的英格蘭裁判卻認定不是故意手球,沒有給出點球。賽後這個判罰引發了熱議。


大部分的足球圈內人士和裁判都認為,這個手球可判可不判。按照現有的政策,足球運動員在搶球時,必須兩手夾緊身體,才可以判定,不是手球。



然而在足球比賽中,在激烈拼搶時,球員們的手臂普遍都是自然伸開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足球規則是,由裁判來認定是故意手球還是無意手球?

如果是故意手球就判點球,否則就不判。這就和中國傳統社會的以德治國是一個道理。到底是故意的還是有意的,相信很多人也根本看不出來。



這個模糊的標準就給了裁判非常大的判罰空間。要不要給點球都在裁判的一念之間,所以就出現了兩場比賽同一種情況,不同的結果。最終廣州恆大和江蘇蘇寧也只能自認倒黴,規則如此,誰也無可奈何。



當然從6月1號起,國際足聯出臺了新的規則,取消了故意手球和無意手球的標準,打到手臂上就判點球。應該說這在足球裁判史上也是非常重大的一個改進,促進了判罰的公正性。

制定規則,最怕有模糊地帶和比較大的可操作空間。所有的爭議基本上都來源於此,現在足球比賽場上的VAR就是比較大的一個進步。相信在現代足球比賽中出現的很多問題,慢慢都會得到解決。

希望在6月1號之前,不要再出現類似的問題。希望在6月1號以後,但都能夠根據相關的標準給出準確的判罰。今年的中超比賽中,裁判已經成為多場比賽的一個焦點。這對於中國足球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希望中國足協能夠想辦法來解決。


憤青談足球


北京時間2019年5月5日,中超聯賽繼續開戰,江蘇蘇寧主場迎來了大連一方的挑戰。這場比賽,特謝拉為蘇寧首開紀錄,最後時刻,大連一方憑藉點球扳平比分,最終雙方戰成1-1。

比賽臨近90分鐘,大連一方獲得前場任意球,蘇寧球員田依濃在禁區內的手球被判點球引發了外界的爭議。通過慢鏡頭可以看到,田依濃這個手球躲閃不及,如果按照昨日廣州恆大與北京國安的比賽判罰標準,這個手球應該不會判罰。為什麼引發爭議,就是因為中超比賽,總是會出現各種尺度不同的判罰。于大寶禁區手球,改變了皮球的運行路線,按照今天主裁判的標準,于大寶的手球應當是一個點球,但克拉滕伯格並沒有表示。

我們知道,中超已經引進了VAR技術,但是判罰尺度很難統一,或者說,因為這樣的判罰導致比賽結果改變,會引起比較大的爭議,至少在蘇寧與一方的比賽中,田依濃的手球不是故意手球,躲避不及,判不判罰就看主裁判的認定了。


侃侃綠茵場


這是不同裁判的理解不同,他們行使了不同的自由裁量權,造成了中超裁判“雙標”判罰。



蘇寧主場領先到第85分鐘,一方獲得任意球,球開到禁區,一片混戰,球打在了蘇寧田依濃手臂,主裁判經看視頻回放,認定為點球,憑藉這粒點球,一方打進,最終蘇寧到手的3分秒變11分,找誰說理去。

參照前一天恆大戰國安,于大寶手球,與田依濃這個如異曲同工之妙,田依濃手球,被判罰極刑,而於大寶那個沒事兒。從兩個人的動作看,都該是無意手球,怎麼就一個判了,一個不判呢?



若蘇寧這球判的準確,那恆大就吃了個啞巴虧。出現這樣的同球不同命的結果,只是本土裁判與國外裁判的理解不同,協會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造成了不同的結果。

蘇寧球迷不滿,恆大球迷不滿,甚至不少大V、媒體人、裁判專家都出來發言,甚為于大寶那球該判點球,如果拿球判了,今天田依濃被判點球,沒話說。關鍵是前一天不判,後一天就判,這樣的雙標,太讓人難以理解。

怎麼辦呢?沒辦法。哪怕蘇寧認為冤,向協會申訴也改變不了判罰結果,蘇寧和恆大或許這輪都是吃虧了。這兩傢俱樂部有什麼辦法呢?毫無辦法,只能認栽。



中超沒有統一標準,那就期待6月1日早點到來,國際足聯新規:6月1日後,禁區內只要手球,沒什麼有意無意之分,就是點球。


小言球事



判罰都沒有問題。我知道這樣的界定和說法肯定會引來很大的質疑,但是裁判都判了還能怎麼辦,何況這個判罰的前提是皮球確實是打到田依濃了手上。為什麼大家會對這個判罰有異議了,很大程度上是圍繞在這個行為到底是有意手球還是無意手球上,通過視頻來看很明顯這是一個躲都來不及躲的球打手,應該是客觀上的無意手球。

那到底該不該判罰點球了?我覺得裁判說了算。因為判與不判其實都可以有一套符合規則的說辭,按照最新規則只要球打到手上就需要判,但是這是下賽季才開始實施,顯然現階段並不適合參考。為什麼說可判可不判了?判的話他其實符合了一個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常識那就是禁區內手球的話就是點球,而且客觀上他讓皮球改變了方向獲利了,裁判需要用點球的方式來維持這種公平,所以主裁判王哲的判罰也沒錯,一般情況下也不會給犯規球員黃牌。

那不判為什麼也沒錯了?很明顯這是一個無意手球,不是手打球是球打手,某種程度來看它和打在防守球員其他身體部位的原因和效果都是一樣的,並且皮球方向不是直接往球門方向而是在遠離球門方向的過程中碰到田依濃的,所以不判也沒錯。 我個人一向的觀點就是尊重裁判的判罰,並且堅決不要去挑戰裁判的權威,如果俱樂部覺得錯判漏判過於明顯按照國際慣例直接走申訴程序就好了,多說無益。如果任何對自己主隊不利的判罰球迷都去質疑主裁判,那還要裁判做什麼,裁判就是為了避免這種主觀上的護短而生的,請我們的球迷慢慢養成這種習慣。


那問題也還是來了,昨天皮球打在於大寶手上克拉滕伯格為什麼就不判,而且他也是通過VAR清清楚楚的看到了皮球打在手上了。個人感覺我們的主裁判包括王哲對於規則的理解可能還停留在書面規則的咬文嚼字上,而像克拉滕伯格這樣的歐洲裁判其實已經有點超脫於這些刻板的文字解釋而上升到所謂意識流層面的一些判斷了。舉個簡單例子吧,這就和我們學習文言文一樣,有的人可能還在苦惱於一句話的意思理解,而有的人已經在滾瓜爛熟這些文字之後試著去感受文章背後人物命運的悲歡離合了,你說他倆誰的學習態度是錯的?我覺得都是很努力的好學生。

你也不要拿為什麼田依濃和于大寶都是球打手但為什麼一個是點球一個不是點球的問題來問我,包括一些類似的其他犯規,為什麼了?還是我上面說的那樣,裁判也有忙著認生詞理解語句意思的也有已經和文章人物同命運共呼吸的,怎麼可能要求他們的成績一樣了。高中的實驗課老師也告訴我們,要想完全判斷這兩種情況到底是不是公平的,那我們就把影響這些的變量弄成絕對相同就可以了,昨天那個手球如果是王哲他可能也就判了,公平了吧?今天這個手球如果是克拉滕伯格他可能也不判,共平了吧?可問題是他們只有一個人。

所以我們所追求的公平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這不是我說的這是前中超金哨孫葆傑說的。 對了,新聞不是說有某位專業人士對昨天于大寶的手球做出了權威的判斷嗎?你們信不信我不管,在我眼裡他們其實都不是試著去理解文言文語句意思層面的人,他們是死摳一個回字到有幾種寫法的人,孔乙己告訴我們有五種。另外我們有個優秀學生馬寧,他現在是處在識字斷句有餘而領會文章中心思想又心有不足的程度,請給他更多提升自己的時間。


奮進足球社


個人感覺蘇寧這個球不應該判,但裁判判了也沒什麼說的,裁判是最終裁決者,只能說明中國裁判界對規則的理解以及對比賽時球員動作的理解不到位,相關裁定死扣條文。



FIFA對裁判賦予的自由裁量權是讓裁判在判決時有足夠的人性考量,如果僅僅是基於條紋理解去判定手球,為何還要提出五點參考意見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所有禁區內手與球接觸均判點球,這樣最簡單,但也失去了足球特有魅力和人性化,失去了對競技體育本身的追求,大家到禁區都往對手手上踢得了唄,如果這樣,這就不是足球運動了。

隨著VAR的應用,其實是為減少冤假錯案提供了更好的技術手段,但VAR裁判介入是有條件的,而且VAR裁判本身並不做出判決,他只判斷是否是手球,而是否是故意手球以及是否判定點球有場上主裁判決定,畢竟在現場的感受和觀察比視頻體驗更直觀,如果主裁判認定需要判點球,只好認了,在這方面目前的規則是基於裁判一定的考量空間的。就這兩次判罰而言,更傾向於克拉滕伯格的判罰標準。應該說克拉滕伯格給每一位中國足球裁判員上了一課。


樂呵足球


蘇寧這個點球明顯誤判,第一這是球速太快導致被動觸手,第二此球本身並非進攻方造成即使是攻方造成也得看攻方是否有目的傳球才能判罰,這個球要是放到高水平裁判絕對不會判點球,國內由於這種誤判太多導致球迷已經不去追考規則只會拿之前的誤判來說事結果是隻要手球裁判都吹不敢不吹,生怕惹怒球迷引來不必要麻煩,畢竟禁區手球吹點都不會說成誤判,所以如何提高裁判水平已經不單單是裁判業務水平範疇了,中超真是複雜啊。


波波亞亞好生活


差別是江蘇沒有北京母猴的能對洋大人豁出去和公猴的不要面子




臧否者


這個球沒有判罰點球。

如果按照這個標準,蘇寧的點球確實比較冤枉。

可惜蘇寧不是恆大,蘇寧朝中無人,恆大有乒乓護航。



足球演義


于大寶那個是世界盃水平的判罰,克拉滕伯格是世界級的🤔

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每個裁判的理解都會有差異,每個判罰用規則都能解釋得通。在足球場上,不是每個裁判對規則的理解都“必須對恆大有利”。猴逼媒體和恆殘們最好能認清這一點。如果認不清,那你們就只管生氣好了,氣不氣?氣不氣?氣不氣?😁😁😁



專治各種恆殘


就輸一場球,瞅某隊球迷哭的那德性!小家子氣!還喊出了罷賽,退出,至於嗎?退後一萬步說,哪個隊哪個賽季沒接受過不明判罰?誰都受得起,就你恆大受不了,你是臭氧層呵?唧唧歪歪,娘們兒一樣,還千古奇冤?冷靜下來好好想想,丟人不?找沒人地方好好抽自己幾個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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