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843輛電動自行車有了“身份證”

宜昌2843辆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

宜昌2843辆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证”

楚天都市報5月6日訊(記者陳俊 通訊員姚華)《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5月1日正式施行首日,市民積極為電動自行車免費申領牌照。記者瞭解到,截至6日,該市已經累計為2325輛電動車上牌,下一步將督促各縣市區全面鋪開。

目前,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總量已突破48萬臺,其中主城區超過17萬臺,仍呈迅猛增長的態勢。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何偉介紹,面對電動自行車存量多、隱患多、事故多、被盜多等“四多”現狀,眾多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電動自行車,車輛穩定性低、安全性差等問題突出。加上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上牌、事故保險等均沒有納入規範化管理,導致車輛被盜、充電失火,以及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現象普遍,不利於安全管理和規範管理。廣大市民要求依法登記、規範管理的呼聲高。為此,宜昌市出臺《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並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宜昌公安交警對電動自行車上牌實行實名登記上牌和限期退出制度。自2019年5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行駛證並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1日上午8時,便民服務上牌點迎來辦牌“小高峰”。公安交警車管所、法制大隊及各轄區大隊分片包點民警協警認真履職,熱心指導群眾填寫資料,耐心做好引導、解釋和服務工作,各上牌點按先期預約人數正常辦理上牌,無違規業務和推諉、積壓等情況發生。前期,宜昌公安交警積極做好電動自行車上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舉辦電動自行車上牌學習培訓班,為銷售商統一配發塑封機、稱重儀等相關設備。針對電動自行車銷售商代表提出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副支隊長梅德宏組織車管部門召集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負責人及城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商代表座談會,提出相關解決方案。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李濤介紹,為確保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嚴格正規、安全順利,五一小長假期間,全市公安交警車管民警全員上崗,堅守在交警部門和設立在電動自行車經銷商的上牌點,監督指導電動自行車查驗、上牌工作,積極做好上牌服務保障工作。

交管部門介紹,對於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在《宜昌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前購買的,實行限期退出制度,退出期限不超過三年。限期內駕駛人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定,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未在產品目錄內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領臨時號牌。5月1日之後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臨時號牌。消費者可以向銷售商主張退貨、換貨、賠償。

為防止市民扎堆辦理電動自行車牌照,宜昌公安交警溫馨提醒,在集中辦理牌照的三個月期間,交警以路面宣傳提醒為主,並請廣大市民合理安排辦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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