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网友咨询,家里有二名残疾人,其中一个是重度残,已有五保户待遇。村上最近说享受了五保,就不能同时享受残疾补贴,取消了我们的残疾补贴,说这是全省统一的做法,请问全省是这个规定吗,有没有文件依据?
我们查询了相关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文件明确: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閱讀更多 福恩公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