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女子为给丈夫还债,以父亲要动手术急需救命钱为由,骗取网恋对象2万余元。近日,经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玩手机游戏结识“女友”
长乐男子高某在连城务工,工作之余的他会选择玩手机打发时间。2017年11月6日,高某像往常一样登录手机聊天游戏,游戏中遇上了吉林女子王某。一南一北的距离在这个通讯发达的时代算不上什么阻碍,俩人越聊越投机,互相加了微信。经过几天的聊天,俩人确定了恋爱关系。聊天中,王某告诉高某自己是做代购的,开着奥迪车,拥有一家实体店。
相恋数日“女友”便“借钱”
11月11日,相识相恋不到一个星期的王某告诉高某自己的父亲生病了,急需动手术治疗,可是自己手头上的现金都用于进货了,希望高某能借五六万元给她应急,并承诺一个月后会还钱。女友有难,高某义不容辞地答应了她的请求,立即转了一万元给对方,并在接下来的两天内,将东拼西凑的一万余元也打进了对方账户。谁知,王某并不满足,让高某去借高利贷帮她凑钱,此时的高某才觉得不对劲。
所谓“女友”已为人妻母
根据之前微信聊天共享过的位置,高某决定去见见自己的女友,问清楚情况。赶了两天的路程,高某到达吉林省舒兰市后才被告知,王某早已结婚生子,其父亲也没有生病,不需要动什么手术,开口要钱只是为给丈夫还债。女友早已为人妻,高某却一时心软并未报警,在得到王某一个月内还钱的保证后回了连城。
男子发现受骗终报警
回连城一个月后,高某数次通过电话、微信让王某还钱,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2月7日,王某删了高某的微信好友,彻底失联了。 联系不上王某的高某立即报警,连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王某进行网上追逃。2018年11月,距二人相识一年后,王某被抓捕归案。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定:王某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11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于是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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