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不想進監獄,可以花錢平事。”2018年10月,一封實名敲詐勒索信,令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鎮富河村黨支部書記鍾瑞華忐忑不安,隨之而來的富河鎮紀委函詢通知書更如同晴天霹靂。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個體剷車經營者宋某在要求富河村委會支付2008年所欠施工款時,由於時任村支部書記已經去世,原村委會主任因其他違法問題被追究法律責任,新任村“兩委”班子經討論,認為宋某提出的工程款本息過高,並要求宋某對工程量進一步核實。宋某討要無果,將該村委會起訴至人民法院。然而,宋某卻並沒有完全依靠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通過他人交給該村黨支部書記鍾瑞華一封實名敲詐勒索信,同時向上級紀委監委反映了關於鍾瑞華的問題線索。
2018年10月,一頭霧水的鐘瑞華就宋某對其敲詐勒索一事向富河鎮紀委進行了反映,並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此後,因為宋某未再向鍾瑞華進行勒索,鍾瑞華也未就此事進行追究。
然而,令鍾瑞華所不知的是宋某反映自己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已由上級紀委監委逐級轉交至富河鎮紀委,這也就有了她收到鎮紀委函詢通知一事。
2019年3月,富河鎮紀委函詢鍾瑞華後,又通過走訪群眾、查看檔案資料等方式對兩件問題線索進行了深入調查。調查發現,宋某反映的關於鍾瑞華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線索不屬實。2019年4月16日,富河鎮紀委組織召開該村“兩委”班子會議,鎮紀委書記王振華宣佈了調查結果,為鍾瑞華進行了澄清正名。
同日,富河鎮派出所對宋某進行了訓誡,宋某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表示悔過認錯。
關於該村拖欠宋某工程款一事,宋某向旗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已判決生效,富河鎮紀委已就此事進行了協調,並將跟進事態進展,以確保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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