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經歷了兩年的《錦繡未央》侵權案件終於在朝陽人民法宣判決。被告《錦繡未央》原著小說的作者周靜(筆名秦簡)侵權罪名成立。據悉,周靜被判處賠償原告沈文文維權費用1.65萬以及經濟損失12萬,一共13.65萬,且自判決生效日起10內完成賠償。
根據北京朝陽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來看,除了賠償之外,周靜還要在判決生效當天起馬上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連帶噹噹的《錦繡未央》圖書銷售商,也要根據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在判決生效當天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所有銷售。
據消息所知,在2014年的時候原名叫《庶女有毒》的《錦繡未央》在一個叫“瀟湘書院”上發佈,在4年裡,這部小說從網絡連載發展到實體書籍出版,在被電視臺拍成電視劇,更被開發成同名的手遊和漫畫,塑造了一個龐大的IP。然而,關於這部小說的抄襲說法也頻頻出現。
終於在2017年1月4日,由11位作家共同訴《錦繡未央》的侵權抄襲案件最終在北京朝陽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同年2月份,知名作家溫瑞安也加入了這起抄襲訴訟案的控告人團隊,跟11位作家一起維護自己的權益。
由於這宗小說侵權案涉及的權利人非常多,其判決結果的影響範圍會非常大,在今天的首案判決後,還有剩下的11案將等待法院陸續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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