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快立快審快判” 我市公開審理四起涉惡案件

【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爍)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一步鞏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有效提升轄區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月5日至5月7日,城關區人民法院、安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涉惡案件四起。其中城關區法院審理三起,安寧區法院審理一起。對於涉惡案件法院實行“快立快審快判”。

5月5日至5月6日,城關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三起涉惡刑事犯罪案件。

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相關犯罪事實展開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向被告人訊問、發問,當庭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就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各被告人分別作了陳述。整個庭審莊嚴肅穆、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各項權利。部分市區人大代表、媒體記者、被告人家屬及群眾代表旁聽了案件庭審。

此次集中公開開庭審理的三起案件,分別由城關區人民法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刑庭負責人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出庭支持公訴。院、庭長辦理涉惡勢力犯罪案件,不僅是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體現,也彰顯了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堅定決心,有力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縱深開展。

5月7日,安寧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庭審結束後,合議庭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8月10日,被告人魏某某以破壞女友感情為由,將被害人朱某某約至安寧區金牛街碼頭附近,並打電話讓被告人夏某某送來一把劍,對被害人朱某某進行威脅、恐嚇,後又將被害人朱某某帶至省委黨校附近黃河邊對其進行體罰、毆打;2018年8月中旬,被告人魏某某夥同其餘二被告及馬某某(案發時未滿16週歲)以替張某某索要債務,對被害人薛某某進行敲詐勒索;2018年8月中旬,被告人魏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高息借款2000元。同年9月中旬,被告人魏某某向被害人李某某催收債務無果,次日,夥同其餘二被告和“魚兒”、“熊”張某某(三人正在偵查中)對被害人李某某進行毆打、辱罵、威脅,敲詐勒索10000元,因被害人李某某沒錢,被害人魏某某逼迫被害人李某某寫下10000元欠條。

安寧法院掃黑除惡領導小組高度重視此次庭審,嚴密組織,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精準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庭審過程中,合議庭組織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發問、質證、發表辯論意見,整個庭審過程嚴肅有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