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投案了。官员们主动投案这事,我曾请教过好几个纪委工作的朋友,他们告诉我说,官员们主动投案,第一个可能就是看到跟自己犯有同样问题的官员被抓,意识到自己可能也要被抓,被迫投案。秦光荣1999年从湖南省委常委进入云南官场,在云南官场深耕十多年,一路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省长、省长干到省委书记。这二十年,与他有过交集的云南省部级官员有数人落马,如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昆明的三任市委书记仇和、张田欣、高劲松,还有调到河北的杨崇勇。昔日的上级、同僚及下属纷纷落马,难免会有人跟他有过利益关联。2014年秦光荣就退二线了,这五年,想必也是惶惶不可终日。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有些官员,得到了更为明确的信息,知道自己已经被纪委纳入视线范围内,不自首迟早要被抓。被称为贪腐官员投案自首第一人的安家盛,就属于此种情况。2004年,安家盛当上了北京市国土局局长,一干就是四年。期间,他收受了一名房产商的贿赂。后者先是多次提出要在郊区给他买一套别墅,被他拒绝了。后来直接用拉杆箱装了200万现金过来,这一次他收下了。2008年,年满60岁的他退到市政协担任城建环保委副主任,2013年退休。2015年春节前,已退休的安家盛和老伴打算一起出境旅游散散心。在机场出境口,工作人员告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指示精神,你不能出境。一听说自己被限制出境,安家盛马上明白了。2015年2月4日,他走进了北京市纪委传达室请求自首:“麻烦您通报一声,就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前局长安家盛前来投案自首!”纪委办案有一个过程,有时候并不是办案人员有意走漏消息,而是办案过程中调查取证会接触大量的相关人员,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些消息被走漏出去。那些知道自己有问题本来就“惶惶不可终日”的官员,一旦得知纪委正在调查自己,为了能被从轻减轻处理,很可能会主动去投案。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部分受贿案发现,很多行贿者除了给地方一把手行贿外,还会给其他能影响自己仕途的官员行贿。一旦一把手被双规,很多行贿者就会被纪委监委纳入视线范围内。为了“举报立功”或者配合纪委办案换取从轻发落,这些行贿官员会把自己行贿过的其他官员也揭发出来。一名曾担任过副厅级官员的知情人士曾向我介绍,在一个县级官场,如果只给书记送不给县长送或者只给县长送不给书记送,很容易被当做“书记或者县长的人”。一旦被当做某个领导的人,就会陷入地方的政治斗争中。因此,多数官员选择要送就都送,送了这一任还要送下一任。在这种大环境下,贪腐官员往往是一串一串的。这种关联性行贿,使得一个官员落马后很快就会牵扯出一串其他的官员。投案的第三个可能,那就是投案如实交代罪行算自首。《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规定,若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云南,有两任省委书记和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这也算塌方式腐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