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所痛恨的聖人是什麼聖人?
莊子在《胠篋》中指出:儒家、名家、墨家等所推崇的龍逢、比干、萇弘、子胥這樣至高的賢能之士,就是聖人;他們具有盜蹠所說的聖、勇、義、知、仁五種品行。 這樣的聖人是他所反對的。只有那種無我無功無名的人,他才認為是聖人。
莊子說:“世俗之所謂知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世俗所說的有智慧的人,有不替大盜積聚財物的嗎?所說的聖人,有不替大盜守衛財物的嗎?
不管你用什麼方法,盜賊一來,會連同財物和裝財物的箱子一起盜走,人們所有的智慧,都是替盜賊們想了辦法。
莊子由此推到國家層面。他把國家比喻成保存財物的箱子,把那些諸侯國君比喻成大盜,把聖人治理天下的措施比如為盜竊“利器”。
這些“聖人”輔佐君王,治理天下的措施,如立宗廟、設置邑、州、閭、鄉等制度,“曷嘗不法聖人哉?”實際上是給當時那些獲取國家的人,如篡取齊國的田成子之類,提供了控制天下的方法。
聖人和大盜沒什麼區別
這些措施和治理好的天下,無不是為後世各代君王做嫁衣。聖人的辦法就如人們保管財物所用的工具,都是給盜國者準備的“利器”。在莊子看來,這些是不能輕易示人的,以免為竊國者所用。
對此,莊子說:“所盜者豈獨其國邪?並與其聖知之法而盜之。故田成子有乎盜賊之名,而身處堯舜之安。”聖人所立的一系列治理天下的措施,實際上給奪取天下的人,如諸侯提供了奪取政權的良好藉口,即借聖人之名行竊國之實,立聖人之標掩據天下之實,進而以聖人之法統治天下,以至於以聖人自居,那“竊鉤者”自然會被“竊國者”誅了。
如果沒有聖人的學說,那些奪取了別人政權和國家的諸侯,就難以找到篡權立國的正當理由。
如此,莊子極力抨擊儒、墨、名等學說所推崇的聖人只能擾亂天下,最有利於象田成子這樣的竊國大盜出現。
莊子抨擊聖人的時代原因
這個觀念主要是針對當時諸侯內部權力爭鬥,君權更迭和諸侯窺視周王權柄互相征伐的亂象而發。
基於此,莊子說:“聖人已死,則大盜不起,天下平而無故矣。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雖重聖人而治天下,則是重利盜蹠也。”聖人死了,大盜就不會出現,天下自然太平,反之,聖人不死,竊國大盜就會不斷出現。
他進一步論述到:“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則是非竊仁義聖知邪?故逐於大盜、揭諸侯、竊仁義並鬥斛權衡符璽之利者,雖有軒冕之賞弗能勸,斧鉞之威弗能禁。此重利盜蹠而使不可禁者,是乃聖人之過也。”
意思是說,只有諸侯階層才用仁義觀念來穩定天下,所以竊鉤者誅,那這不是盜取了仁義之名和聖人的智慧嗎?那些追隨大盜、高居諸侯之位、竊奪了仁義以及鬥斛、秤具、符璽之利的人,功賞刑罰都不能讓他們停止自己的盜竊行為。這些極有利於盜蹠而不能使他們禁止的現象,都是聖人的過錯。
莊子認為,應當怎麼對待聖人
基於此,莊子憤激地指出:必須棄絕儒家、墨家、名家、法家等學說及其所推崇聖人包括智慧機巧,因為它們人為地擾亂了天下的是非曲直,只有“絕聖棄知”“聖人已死”,諸侯才會停息紛爭,人們才會返璞歸真,社會才會混同為一。
莊子未能認識到:社會紛亂是出現了利益爭鬥,只要有利益的分配不均,就會出現不平衡,利益的不均根源又在於經濟發展,刺激了人的私慾,有了私慾就慢慢出現了私有制,私有制就促成社會階層和國家的產生。
莊子把聖人和大盜聯繫起來,極力否定聖人的存在價值。
這種觀念,貫穿了莊子順其自然的主張。雖然比較理想,也有詭辯的成分,但是他關於諸侯(大盜)借聖人之名、立聖人以立國、控制國家的觀點,有其認識論上的辯證之處,也有其深刻的歷史與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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