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快車道110限速下保持110的速度駕駛,後面的車遠光燈閃,我該讓嗎?

蕪湖俊哥


給你一下正確的答案,那就是要讓行!

高速快車道限速100,而自己可能使用定速巡航100在快車道行駛,如果這個時候後面的車要超車,一定要讓行的,這是行車的規則。並不能說現在車道限速是多少,我行速多少,你超我車是超速行駛,我不讓我有理,這是不對的。因為超車行為是一個即時行為,高速限行是一個長效行為,這不是一碼事兒。

正常來說,如果自己使用定速巡航的話,正確的行車為在行車道上行速,不要佔有快車道或是超車道,這也是作為一位合格司機的素質問題。而後車遠光閃燈就是為了提標前車要讓行了,我要超車,並且人家沒有在行車道超車,就是一個有素質的司機了。這位佔用快速車的朋友,一開始就做的不對了,特別是長時間佔用的時候。

對於汽車行駛就是這樣的,如果自己跑的快,前車就要讓行讓道,這是行車的一個規則,我跑的快,應該讓我先跑,而對於高速的限行和違章來說,這是管理的問題,也是對於駕駛行為的處罰,這就是一碼歸一碼了。


百樂魚


首先要說的是,現如今的高速公路已經取消了超車道的概念,而是隻分慢車道、快車道,所以您保持較高車速佔快車到行駛從司法角度上看沒錯(假設您佔的是最左側車道),所以您的行為是合法的,至於是否讓道則取決於您的內心,換句話說什麼樣的車速、佔哪條道可能與交法產生聯繫,讓不讓道則是道德層面的問題,您想讓、還是不想讓?不讓的理由是什麼?


如今的超車道已經取消,雖然部分地區高速路段還保留著超車道的提示牌,但實際上超車道已經不存在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您保持快車速、佔快車道行駛,從法理上挑不出您的問題,一點毛病都沒有!但您讓不讓則與道德層面相關聯,俗話講就是讓你是仁義、不讓你是本分;看您如何去取捨了,怎麼做都無錯,我們沒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評價,但求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包容。。。

讓道其實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就像我們在很窄的馬路上行走、人流量非常的多,恰好您有急事、需加快腳步,這時您就會對前方擋著您的朋友說,不好意思、借過,人家自然會側身讓你通過,我們人與人之間就應該如此啊,借個過很難麼?過去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為何如今還要大家來討論?是不是因為我們有車了,就變得忘乎所以了,忘記了曾經的那份平和?

借過,您會借麼?正如您問題中所描述,後方車輛向您閃遠光(高速上喇叭效果不好,不拿遠光提示,您看不清),這就是想您借路的意思,很簡單、沒有挑釁之意,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讓人伸出脖子喊借過吧?所以在高速上閃遠光提示是最理性、最安全的方式!所以人家只是借路而已,您就說想不想借就完了,借與不借與您跑什麼樣的車速沒關係!您就算跑到120Km,該借不還是要借麼?人家就要開得更快,這不是您能管的,畢竟路是大家的,所以人家想借您這條道超車也合理,您憑什麼不讓人家超車呢。。。換句話說,場景調換您想超車,別人不給您讓,您會舒服麼?您同樣會不爽,有的時候讓別人等於讓自己,愛是可以傳遞的呀。。。



建議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讓一下

無論做什麼都要因地制宜,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讓道的合理性,簡單點說就是確保自身的安全;比如您周邊的空間較足,您變道讓路可以確保自身安全,鄙人建議您讓一下,萬一對方有什麼迫不得已的事呢,對吧?如果您左右的車輛量大、空間不足,您變道讓路容易導致事故,那麼這種情況下堅決不讓,確保自身與車內乘客的安全,才是每個老司機應該恪守的底線!這個時候就別被道德所捆綁了,應以安全為核心!實際上就是這樣,我們當然要更講道德、追求更高的素養,但千萬不能被道德所捆綁,因為讓路導致自己出危險絕對是得不償失的、無意義的!


總而言之,人家想您閃燈、借路,鄙人建議您給人家讓讓,開車又不是鬥氣,讓路也不增加您半毛錢成本,無非就是個心氣兒的問題;我們平時思考對、錯的時候,儘量別用憑什麼的思維去判斷,就像您的理由很充分,車速是足夠的,所以您容易說我又沒錯、憑什麼給別人讓道?這麼一想,思維就容易陷入死衚衕,所以讓不讓都不錯,但讓道則更能顯示出您的寬容、您的高尚,所以您幹嘛不讓呢?所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建議您讓一下,對您沒有任何壞處!


非專業車評


後車提示,要不是想超車,要不提示你自己的車有情況,我建議,第一讓道,第二靠邊檢查一下。

我遇見過一輛前車,在高速上居然沒擰油箱蓋狂跑的車,我長時間閃燈,急閃,,打喇叭,先前,他居然不讓道,不停車,他100我也100,他80,我也80,緊跟不放,差不多我提示了二十公里,他先停在路邊,我隨後停下,看得出他很生氣的樣子,告知對方情況後,對方非常感謝我,真的,當時我非常滿足,並很開心的繼續前行了。


弦的寂寞


我經常回老家,走的是滬渝高速公路。這條公路只有兩股道,外加一條應急車道。小車限速110公里/小時,貨車限速90公里/小時。一般情況下我走的是行車道,車速基本是110~120之間。超車的時候才走最外的左車道,也就是我們說的超車道。我多年來在高速上都是這樣跑的,覺得這樣比較安全。

當然,這段湖北到江西的兩股高速公路也有它的弊病。在貨車多的情況下,行車道往往被大貨車佔住了。小車擠進來又怕出事,所以這時候大多數小車司機都選擇走在超車道上,只有在貨車少的時候再回到行車道來。

但是我發現現在很多小車司機不管有沒有大貨車,他們總喜歡走在最外側的靠近護欄的快車道上。即使路上沒有一輛大貨車,他也總是霸佔這條快車道。好像快車道是他們的,也好像在提醒大貨車司機:你走你的道,我走我的路,咱倆井水不犯河水。

但長期走在超車道上很危險(匝道除外),一是疲勞駕駛容易撞到護欄上,二是對面出車禍的車萬一躥出來容易撞到自己。雖然概率小,但防禦性駕駛是要有的。

“高速上快車道110限速下保持110速度駕駛,後面車遠光閃燈,我該讓嗎?” 我的回答肯定要讓。為什麼? 第一,高速雖然限速110,但許多人喜歡打擦邊球,都是以導航120的速度跑的,導航120的速度要比車子儀表上的數字要高,你開110明顯是在攔別人的路,幹嗎不讓? 第二,別以為自己車性能好就霸佔快車道,車性能比你好的多的是,別人可以瞬間秒超,你不要總把右邊留給別人,那樣別人超車很危險;第三,我們超大貨車,特別是很長很長的大貨車,往往都是瞬間提速到140左右超過去的(為的是儘量減少與大貨車並行時間),倘若這時候你正好在我的前面,那麼我肯定會很快跑到你跟前,要麼我帶一腳剎讓你,要麼從右邊超你,顯然,這兩種做法我都很被動。如果你這時候趕快讓開,我肯定會感謝你的。

總之,在高速上不管是三股道還是兩股道,我的建議是為了安全,不要長期霸佔快車道。


新月生大師


我第一車道上保持120的速度,第二車道上一個小車也差不多的速度,所以我跟他並行,後面來了個車一直閃我,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想超車,不過按理來說他超車就超速了。他閃我兩下,我知道他的意思,可我旁邊有車,我也讓不了,他就一直在後面閃,哪有這麼不落教的人?我打開雙閃,踩了一腳剎車,中斷定速巡航,速度慢了下來,右邊的車開走了,他從右邊超過來在我前面別過去別過來,我就在他後面閃燈讓它試試被閃燈啥滋味,它別了我幾次加速走了。有些人覺得車好,但是人沒素質。


道至簡


我說一個非高速公路題外話。前一個晚上,我在重慶崎嶇的山路上行,發現前方三輛消防車停在行車路線上,我正準備在不影響消防車作業的前提條件下,借對向車道繞行,突然發現有數輛下行車快速駛來,只有停車等候,我後車極不賴煩又是閃燈又是鳴笛,還想強行超車,等他剛把車頭轉出來,對向數車結隊已經殺到他車前急忙停下,差點相撞,後車的後面多車也已上移,堵住了他的退路,後車進退不得,堵死在逆行道上,好久才疏通開。不知是什麼理念支撐後車司機不顧一切向前衝,是要去拯救地球還是拯救人類,結果把自己的車子逼死了。


awang_615


【高速上快車道,110公里/小時限速下保持110/小時的速度行駛,後面的車遠光燈閃,我該讓嗎?】

首先,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這種情況如果你的右側沒有車輛,道路情況允許,就是說你有條件讓車,你一定要讓,必須讓。為什麼呢?

一,必須讓,你長時間佔用超車道是違法的。

因為我國的交通管理法規中規定:

機動車行駛中需要超前車或者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與要進入的車道前方車輛以及後方來車均有足夠的行車間距後,再駛入需要進入的車道。超車時只允許使用相鄰的車道。駛入超車道的機動車在超車後,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

二,必須讓,可能後車有急事要優先通過。你應該及時讓出超車道。

三,必須讓,是因為也可能有其它更多想不到的原因。

總之,不是你保持110公里的限速就是正確的,在高速路上,不能長時間佔用超車道才是真正的原因。



侃車官


題主的問題可以概括為:你以110的速度行駛在限速110的高速公路上,是否就可以佔用任何車道?

我的回答:不!

先以交規而論,從中國的第一部交規起始就早已明確:禁止任何車輛長時間並排行駛。讓很多自以為是的老司機無視這個禁令的原因是,這個禁令沒有說明在什麼路、什麼車速情況下禁止並排行駛,也沒說明兩車並排行駛哪一部車違規。就一點,禁止長時間並排行駛。因此,別說新司機無知,老司機無視,絕大多數情況下連交警也忽略了這一條。在日常道路行駛中,它只是默認成一種駕駛潛規則,或者是駕駛的文化、道德。

但事實是,這條禁令其實完全具備可操作性!它的本義就是,無論在任何道路,以任何車速行駛的任何車輛都不得長時間並排行駛。(當然,堵車了,就不在此列。)至於,長時間兩車並排行駛,問責哪一輛車?暫不說規則,公理已經很確定:責在快車,責在小車,責在快車道上的車、超車道的車,更直接的說,長時間多車並排行駛,錯在左側的車輛!

——所以,題主的問題已經有了答案:無論你什麼車速,在什麼路上行駛,只要你是處於和它車長時間並排行駛的最左側那一輛車,依法依理,你就錯了。你的糾錯操作可以有兩種,要麼加速超越右車,脫離多車並排行駛的狀況,或者加速併入右側車道。要麼減速,同樣脫離並排行駛狀況,或者減速後併入右側車道。另外說明一點,你車可能未必和右車平頭齊尾的並行,但只要是左右兩車縱向空隙不足以通過第三輛車的,都屬於並排行駛。

回到題主遇上的問題,你在快車道被後車閃燈,最有可能就是你正處於和右側車輛並排行駛的狀況,路被你們堵塞了,妨礙了後車快速通行。在這種情況下,你以限速行駛為由繼續堵路,交警未必處罰你,但你的行為依情依理令人深惡痛絕。——你是不是以為自己110速度就能充當公路限速標杆?如是,你真有病了!

當然,你還可以留意到,如果你開的是小型客車,而且並沒有處於和右側車輛平排齊進的狀況,在當前我國高速公路上,你這樣開在右側車道上還是允許的,後車閃燈,也許另有原因,也許不是閃你。


深度2017


必須讓,起碼你擋著我了,大家還記得交通法中超速行駛的處罰規定嗎?其中超速10%以內的,只是批評教育,超速10%以上20%以下的,罰200,扣3分,問題的關鍵來了,限速110+(11)10%=121,也就是說,只要控制在120以下是不會被罰款的,如果限速120那麼就把速度控制在130以下,我經常跑高速,就是這樣計算速度的,從來未被罰。當然在固定測速儀下還是收斂一下。另外高速公路上長期佔用超車道,在有些路段屬於違章,尤其是大車。順便說一句,在高速公路上我最痛恨的就是兩輛車並排行駛很長時間,也不顧後面排起的長龍。不管怎麼樣,大家都要文明出行,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足音1


樓主真的是無知,高速路大多數為雙車道加應急車道,右邊的應急車道是應急用的,估計百分之九十的人都知道,而中間車道是行車道,也叫慢車道,算是雙功能,左邊的是超車道也叫快車道,也是雙功能。你按限速110跑是沒錯,但是你要跑行車道啊,你一直在超車道跑你還不知道要讓?超車道的功能就是超車用的,假如行車道有車也是110速度,你要麼保持車距跟著,要麼快速從超車道超過前車至安全距離後再次進入行車道以110速度安全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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