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買了保險,非洲豬瘟撲殺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東鑫元


生豬養殖保險是以繁殖用種豬,育肥肉用豬為保險目標的養殖業種類保險。保險期為種豬、肉用豬自仔豬斷乳分圈飼養開始到育肥出欄為止,保險期限一般為6個月也就是一個養殖週期。如果是以種豬作為保險種類,那麼是以自選種用開始,保險期限為一年。

保險公司在投保期間,養殖戶發生下列情況均屬於保險範圍內:火災、爆炸、雷擊、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胎死、豬瘟、豬丹毒、豬肺疫、豬水皰病、口蹄疫造成保險生豬死亡及因患上述傳染病經當地縣級 (含縣級) 以上政府捕殺、掩埋、焚燒所造成的損失。

在養殖戶購買保險過後,一般保險公司會為養殖戶提供帶有二維碼的耳標,再出現生豬出現一場死亡後,可以通過二維碼進行一系列的操作。在養殖戶夠買保險後自投保日期起觀察20天,如果在觀察期間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負責任,如果未發生異常情況開始保險生效。

2019年開始生豬保險政策有所改變,在生豬投保後必須打上免疫耳標,生豬養殖過程中出現在投保範圍內的死亡情況,保險公司需要進行全額補貼,養殖戶養殖100頭以上如果保險賠付,需要按1:2.5的比例進行賠償。

去年8月份我國出現非洲豬瘟疫情以來,給畜牧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業者信心遭受了打擊,為加強非洲豬瘟防控,維護生豬生產穩定,減少養殖場戶損失,保障豬肉供給、防控市場風險,本次修訂將非洲豬瘟納入了保險賠償範圍。


同時為了保護母豬的存欄量,國家加大了對母豬的保險力度,每頭能繁母豬的保險費用為660元,國家補貼560元,個人只需交納120元保險費用,而且還可以 同時保險20頭仔豬育肥期的保險,一旦母豬發生意外死亡,每頭母豬補助1000元,育肥豬每頭補助600元。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聯合省財政廳等四部門修訂印發了《山東省畜牧業保險實施方案》將能繁母豬和育肥豬的政策性保險保額分別提高到1200元/頭和800元/頭,而養戶負擔的保險費率保持不變,在保費方面,仍由農戶自行承擔20%,中央財政承擔40%,省、市、縣財政分檔承擔40%。

所以按照有關的保險規定,養殖戶在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被強制撲殺後,是可以按照要求進行賠償的,所以養殖戶不必過於擔心,在養殖戶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和保險公司溝通,拍照留證,及時上報,這樣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


農事一鍋燴


當然會理賠的,否則這不叫保險了。

而今年的養豬情況有點複雜,由於去年發生了非洲豬瘟疫情,到現在已經有一年的時間了。據農業農村部統計,這一年的時間裡發生了不到200起非洲豬瘟疫情。而國家對疫情也是很重視的,除了積極的研製非洲豬瘟疫苗外。另外因非洲豬瘟疫情防控而撲殺的生豬也給予一定的補貼,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而國家規定:因非洲豬瘟疫情防控而撲殺的生豬給予補貼,不論大豬場、小豬場,也不論豬場的所有制性質,在補貼政策上是一視同仁的,沒有任何區別。<strong>在補貼操作層面,去年補貼結算是一年一次,而今年進行了改變,縮短了結算的週期,現在是每六個月結算一次,大小豬場一視同仁是沒有問題的。


關於豬場裡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一頭生豬的補貼是多少呢,根據2018年9月13日,農業農村部的通知我們得知:

非洲豬瘟撲殺補償標準暫按照1200元/頭掌握,中央財政對東、中、西部地區的補助比例分別為40%、60%、80%,而補助經費從2018年8月1日起實施,按照撲殺生豬數量據實結算。各省市可根據生豬大小、品種等因素細化補助標準。

而按保險公司和畜牧獸醫部門規定處理,從賠款中按承保比例扣除。若保險育肥豬體重超過100千克,計算公式為:賠款等於屍重*保額100―殘值*承保成數。若保險金額高於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時,則按出險時的市場實際價值計算。

比如遼寧省,雲南省,山東省,四川省等省份,對非洲豬瘟的保險給予一定的措施和補貼。而山東將非洲豬瘟納入生豬保險賠償責任,四川則是開展非洲豬瘟生豬保險,財政部門給予保費補貼。


因此來說:在保險期間內,一旦發生非洲豬瘟疫情,養殖生豬被政府畜牧獸醫部門撲殺,視為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但是來說在非洲豬瘟疫情的影響下,養豬戶誰也不願意散養拿到這個保險的,而現在豬價很貴,一頭200斤的育肥豬能賣到2000元以上。養豬戶們只有好好的養豬,別尋思一些“歪理斜道”,以不正當的方式尋求保險。


李子說農


生豬保險是種豬、肉用豬的養殖保險,保險時間是:母豬自選作種豬開始,保險期為1年。而肉用豬自斷奶開始至育肥出欄為止,保險期為6個月。

保險責任,一般因自然災害、傳染病等非人為造成保險豬死亡及患瘟疫經當地縣級以上政府撲殺、掩埋所造成的損失。目前,因非瘟疫情而被強制進行撲殺的種豬,每頭補償1200元。育肥豬每頭補償800元。病死豬作無害化處理每頭補貼80元。

至於豬買了保險,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那就要看有關賠償條款了。理賠條款有這麼一條:發生本附加險責任範圍內的死亡,每頭保險豬最高按保險金額為50%可以賠償,因疫病強制的,政府補助部分低於保險額50%的,按保險金額的50%計算賠償,高於保險金額50%的,按保險額與政府撲殺補助差額部分賠償。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在保險公司裡拿到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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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豬養殖保險是以繁殖用種豬,育肥肉用豬為保險目標的養殖業種類保險。保險期為種豬、肉用豬自仔豬斷乳分圈飼養開始到育肥出欄為止,保險期限一般為6個月也就是一個養殖週期。如果是以種豬作為保險種類,那麼是以自選種用開始,保險期限為一年。

保險公司在投保期間,養殖戶發生下列情況均屬於保險範圍內:火災、爆炸、雷擊、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胎死、豬瘟、豬丹毒、豬肺疫、豬水皰病、口蹄疫造成保險生豬死亡及因患上述傳染病經當地縣級 (含縣級) 以上政府捕殺、掩埋、焚燒所造成的損失。

在養殖戶購買保險過後,一般保險公司會為養殖戶提供帶有二維碼的耳標,再出現生豬出現一場死亡後,可以通過二維碼進行一系列的操作。在養殖戶夠買保險後自投保日期起觀察20天,如果在觀察期間內發生任何異常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負責任,如果未發生異常情況開始保險生效。

2019年開始生豬保險政策有所改變,在生豬投保後必須打上免疫耳標,生豬養殖過程中出現在投保範圍內的死亡情況,保險公司需要進行全額補貼,養殖戶養殖100頭以上如果保險賠付,需要按1:2.5的比例進行賠償。

目前很多地方是按照公斤賠付,即一公斤賠付8元。

去年8月份我國出現非洲豬瘟疫情以來,給畜牧業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業者信心遭受了打擊,為加強非洲豬瘟防控,維護生豬生產穩定,減少養殖場戶損失,保障豬肉供給、防控市場風險,本次修訂將非洲豬瘟納入了保險賠償範圍。

同時為了保護母豬的存欄量,國家加大了對母豬的保險力度,每頭能繁母豬的保險費用為660元,國家補貼560元,個人只需交納120元保險費用,而且還可以 同時保險20頭仔豬育肥期的保險,一旦母豬發生意外死亡,每頭母豬補助1000元,育肥豬每頭補助600元。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聯合省財政廳等四部門修訂印發了《山東省畜牧業保險實施方案》將能繁母豬和育肥豬的政策性保險保額分別提高到1200元/頭和800元/頭,而養戶負擔的保險費率保持不變,在保費方面,仍由農戶自行承擔20%,中央財政承擔40%,省、市、縣財政分檔承擔40%。

所以按照有關的保險規定,養殖戶在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被強制撲殺後,是可以按照要求進行賠償的,所以養殖戶不必過於擔心,在養殖戶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和保險公司溝通,拍照留證,及時上報,這樣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

當然還有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的。

保險不理陪的情況有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以下三種情況,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①被保險人及其飼養管理人員管理不善或故意行為造成死亡的。

②在觀察期內造成的損失。

③未按規定免疫程序接種、未採取綜合防疫措施或患染保險疾病後投保人、被保險人隱瞞疫情不向動物防疫部門報告又未採取有效的減災措施。

各家的不太一樣,下邊這個是人保財的育肥豬養殖保險中的責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僱用人員的故意行為、管理不善;

(二)

戰爭、軍事行動、恐怖行動、武裝衝突、罷工、騷亂、暴動;

(三)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四)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水汙染、大氣汙染、核輻射、核子輻射、核爆炸、核汙染及其他放射性汙染;

(五)保險育肥豬在疾病觀察期內患有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疾病;

(六)保險育肥豬遭受凍、餓、中暑、互鬥、中毒、被盜、走失、野獸傷害;

(七)保險育肥豬因年老、患慢性病久治不愈、僵豬而被淘汰宰殺;

(八)保險育肥豬未按免疫程序接種、未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採取綜合防疫措施和有效的減災措施、隱瞞疫情不向動物防疫部門報告的。

第六條

下列損失、費用,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育肥豬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導致死亡;

(二)保險育肥豬在保險合同約定的養殖地點以外所發生的死亡或捕殺;

(三)

政府為防止疫情擴散而對保險育肥豬進行撲殺、掩埋、焚燒。

第七條

其他不屬於本保險合同責任範圍內的損失、費用,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基本上已經說清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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