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準備了房、給了彩禮,也保證不與公婆同住;婚後岳父母跑去同住、養老,合適嗎?

盜德高點


不合適。

你岳父母去你家小住一段時間沒問題,和你們一起同住就說不過去了。

我從不同角度,來說說我的看法:

1、男方婚前給自己挖了一個坑。

在男多女少的大環境下,我聽父母輩的人說的最多的是:只要兒子能把媳婦兒娶回來,其他的都好說。

於是,在結婚前的商討環節,女方提的要求,男方儘量都答應。女方同意結婚,媳婦兒娶進門,皆大歡喜。

那些結婚的附加條件,相比結婚的喜悅,似乎就顯得沒那麼重要了。

喜悅過後,面對實實在在的生活,問題來了:女方不讓公婆同住,讓自己的父母來住婚房。

男方心裡不平衡了,我把你娶回家,房子我買的,也給了彩禮,憑什麼不讓我父母住?

自己挖的坑,並且毫不猶豫地跳下去了。

現在反悔了,男方說什麼,都覺得不對,女方都有理由反駁。

2、岳父母早已打好了小算盤。

婚前,男方保證不和自己的父母同住,但沒說不能和女方的父母同住呀!

婚後,岳父母不聲不響地給了男方一個驚喜,搬來同住。

女方父母的行為,顯得太小家子氣了,沒有考慮過女婿及女婿父母的感受。

假如是他們的兒子這樣做,他們會怎麼想呢?

他們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幫女兒分擔一些家務,讓她沒那麼辛苦。但在男方看來,這不是給他們小家幫忙,是添堵。

女方父母以為搬去和女兒住,是佔了大便宜。殊不知,不僅幫了倒忙,還造成了小兩口的感情不和睦。

明智的父母,孩子成家了,不會和孩子一起住,除非孩子需要幫忙。否則,儘量不要住到一起。

遠是親,近是瘟。

3、夫妻雙方的父母,沒有平等對待。

婚前要求男方保證不與公婆同住,婚後卻讓自己的父母去同住,對自己的父母與公婆,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妥妥地雙標。

女方這麼明顯地偏向自己的父母,完全沒把男方的父母當回事兒。

結了婚,夫妻倆就是一體的。不要求你把對方的父母像自己的父母一樣對待,至少不要偏袒的那麼明顯,讓男方心裡不舒服,憋著一股悶氣。

新婚不久的小夫妻,在感情最甜蜜的時候,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在婚姻的道路上,埋下了地雷。

男方不是不能接受和對方的父母同住,而是不能接受自己買的房子,自己的父母不能住,岳父母卻可以。

接受不了,就要想辦法解決。和女方談一談,說出自己的想法,讓女方去和自己的父母溝通。

在住房問題上,夫妻倆對雙方父母儘量一碗水端平。岳父母想照顧女兒,可以在附近租個房子給他們住。

剛新婚不久,想過二人世界,等女方懷孕了,再讓岳父母搬過來住,也不遲。


劉蕾日記


我家就是這樣的。結婚時給了彩禮買了一套房花了一百四十萬,我己經付款九十萬,餘下的五十萬兒子媳婦按揭。兒子的丈母孃因為和自己的兒媳婦過不到一塊,現在兒子家安家了。開始租房時也是拼命地擠在那狹小的空間,現在搬新家那就更是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了。裝修完後都是我們去打掃衛生,她是一動不動的,現在搬家我們說去幫忙搬,兒子卻不讓我們去,看樣子兒子的家以後丈母孃可以當家了,我們連門也進不去了,想想都覺得心酸。養大了兒子成就了別人,我們自己卻象喪家之犬樣的苟且地活著,唉,真沒意思…


手機用戶4284238474


我給兒子已全款買了婚房,兒子女友的父母農村的,父親中風,還有一弟弟讀書,我給兒子分析要明白自己肩上的擔子有多重,最初我是不太樂意的,但是既然兒子選擇了這樣的家庭,我跟他說就得扛起肩頭的責任,我們有退休金,經濟上就不要他們負擔,老了住敬老院。將來他們結婚後把岳父母接到他們一起住,好一家人相互照顧


恣意飛揚老二


算了吧,有幾個岳父母願意和女兒住一起的?自己都覺得住著不仗義!

即使有些岳父母出錢買房,結果倒是婆婆理直氣壯的住進來,美其名曰“結婚就是我老*家的,我住我兒子的房!”

岳父母住進來就是為了心疼女兒,讓她早點工作。

帶娃是個漫長的過程,小時候不用說了,你以為3歲上幼兒園就解放了嗎?幼兒園3:40放學,這時候夫妻倆在上班,孩子誰帶?

上小學了沒有校車,誰接送?中午在哪吃?放學基本上是4點多,5點就能到家。這時候小夫妻還在上班。到了5,6年級,孩子才能自己回家,但是吃的問題仍然不好辦。

真正省心是初中的時候,住校了,只有週末回來。但是,好多夫妻的週末只有一天,或者有些工作越週末越忙,這時候要麼讓孩子自己做飯,要麼找人給他做飯。大多數家長疼孩子,都捨不得讓他自己做飯。

誰不知道和兒女住一起憋屈?吃飯吃剩的,吃完了還得洗碗,帶娃一週7天沒有下班沒有休息!你以為丈母孃願意嗎?你真覺得他們是去享清閒嗎?別得了便宜還賣乖吧!

婆婆要是願意照顧孩子,你倒是去和他們住啊!自己落個清閒,就別看別人不順眼了。大多數婆婆自己都說是帶薪保姆,說自己看媳婦臉色,說自己怎麼怎麼累,到丈母孃這裡就成了白吃白住,享清福?做人不能這麼雙標的!

丈母孃帶孩子,至少願意聽媽媽爸爸的意見,婆婆帶娃,都是以自己為尊的!

我覺得婆婆出錢買房也不容易,但是婆婆要擺正心態,你想住進去就像丈母孃那樣踏踏實實給小輩帶娃,同時要尊重小夫妻的想法不能唯我獨尊。

如果婆婆想要清閒,就不能怪岳父母住進去,畢竟解放孩子媽,她出去上班也是為家庭增加收入,這時候婆婆應該替兒子欣慰,告訴兒子感恩,感謝有丈母孃帶娃幫他們減輕家庭負擔。

買房與帶娃都值得尊重,希望婆婆懂這個道理!


米三袋


男的娶不到老婆了啊,沒有我兒子有志氣,我兒子之前談的一個女朋友就是不允許我們與他們一起同住,我兒子果斷不談了,這個事情我都不知道,還是我兒子結婚以後才告訴我的,其實女孩不聰明,要我們與他們住一起我們也不會的,現在我們還是不與兒子兒媳婦住一起。


江蘇水過無痕


千辛萬苦的把自己的兒子培養好,又把積蓄全貢獻了,還得承諾自己不能去住,娶這樣的女人進門,就跟娶了個祖宗似的,最後還是女方的父母住了進來。

對不起,在要我承諾不能住進自己出錢買的房子起我就已經拒絕這種女人嫁進來了,這是個禍水,以後不省心。

別和我嗶嗶什麼花錢在孃家,賺錢在婆家那些毒湯。她孃家養她的時候我也在養兒子,並且花錢不比她家少。她賺錢了,是給婆家用的嗎?她有那個賺錢的能力就不會證父母住進我買的房子了,而是住進她買給父母的房子。

尊重是雙方的,咄咄逼人的要彩禮,要房子,趕公婆,這樣的女人,原生家庭的教育是怎樣的,一目瞭然,娶不起,也不想娶。


淺草7022


孝順雙方父母,不管是做為媳婦,還是做為女婿,這都是應該做的。但是這段婚姻關係,從一開始似乎就是不平等的。因為不跟公婆同住,可以理解為,年輕人不想被過度的約束,渴望自由。但是為何能跟岳父母同住?要知道,房子可是男方家裡準備的。養老沒有問題。但是不住一起,也可以孝順,也可以養老。所以,這個問題是不合適的。

我突然的就有了一種啟發,將來,如果親家要求我出房,出彩禮,要求我們跟兒子媳婦不同住,我答應的同事也補一條:也不能跟岳父母同住....這樣我才能平衡一些


懶懶推文


男方準備了房子,也給了女方的彩禮。並答應公公婆婆不與她同住。對於男方來說,為了兒子的婚事,已經做出了巨大的讓步。

結婚以後,男方信守承諾,與公公婆婆分門另住。可是女方卻節外生枝,把岳父岳母接到你的家裡,和你們同住,在此養老,這個顯然是不太合適的。

男方買的房子,應該是男方父母的一生的心血吧,用它給兒子娶了媳婦。為了兒媳婦高興,答應不來同住,這已經是男方父母做出的最大的讓步了。

女方父母呢?房子一分錢不出,卻搬來和女兒同住。對於這個家沒有任何的幫助,現在這裡養老居住。佔著男方的房,吃著男方的飯,卻讓男方不理他的父母,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過去的。

可是你能怎麼辦呢?老百姓娶個媳婦不容易,如果你把岳父岳母攆走,小媳婦倆眼一瞪,跟你耍起了脾氣。要麼出走,要麼離婚,讓你的婚姻成為泡影,這樣的結局,你還敢把你的岳父岳母攆出去?

為了保住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你還是忍下去,讓他們一碼,把婚姻進行到底。如果把岳父岳母攆出去,房子有了,卻沒了媳婦,你的傳宗接代的大業,靠誰來完成?,你家的生活,靠誰來料理?如果孤獨終老,你的一生還有什麼意義?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男方準備了房、給了彩禮,也保證不與公婆同住;婚後岳父母跑去同住、養老,合適嗎?

這不就是傳說中的“娶了媳婦忘了娘”?真不知道你為什麼會保證不與公婆同住,就算真的不會同住,專門保證是什麼意思?你爹媽白養你了?

既然你能在婚前保證不和公婆同住,那你養你岳父母幹嘛?自己親爹媽都不管了,還管她爸媽?不講良心了就直接都不講良心就是了,幹嘛你不講良心卻讓她講良心?

常說婚姻中的女人會顯得卑微,但你好像是反了,在婚姻之初就給自己的心裡加一道卑微的枷鎖,你能堅持多久?這個家需要你來支撐,你的腰彎了,如何給這個家一個挺直的大梁?

男方在結婚時準備房並給彩禮,我認為這是一個正常男人給自己的妻子的最基本的保證,這個不能作為你岳父母住到你新家的一個反對的理由,但你的保證不與公婆住一起,我感覺真是瞧不起你!

你保證不與自己的父母同住的原因是什麼?

真的很愛她,非她不娶?

既然是這樣,那你為什麼不繼續愛屋及烏,愛她就連她父母都愛著就是了,住你家,讓你養老還不是你心甘情願的?

婚後如果岳父母真的只有你們兩個人能給他們養老,我感覺那你就必須要承擔起這個養老的責任,哪怕是同住在一起。但可惜的是你們把這個理應承擔的責任加上了一個不平等的條約,“保證不與公婆同住”。

現在來問合適不合適有什麼用?給你一個不合適的心裡安慰,你會舍的離婚麼?你有勇氣去說這不合適麼?

都是爹媽生的,你能保證不與公婆同住,那就不要同意她爹媽住進來,不管是什麼原因。

否則在我看來你就是個窩囊廢而已,如此卑微的婚姻要之何用?心不甘情不願如何把日子過好?


有兩個小朋友


這肯定是不合適的。

看這標題,男方準備房、給彩禮、答應不與公婆同住這些條件都是女方婚前逼迫的。

按親情上來說,男方有自己的親生父母,與女方結婚後亦應視女方父母為自己的父母,如果女方是獨生子女,就更應與女方父母多親近。

但如果女方以物質條件甚至要男方犧牲自己親生父母的親情來成就婚姻,這樣的女方父母就不值得男方尊重和親近了。甚至可以說,這女的是不值得男的去娶的。

本來以為,女方要男方答應結婚後不與公婆同住,是女方想要過小夫妻生活,不想結婚後的生活受雙方父母干擾。

但女方在結婚後卻把她的父母接了過來同住,而且住的是男方準備的房子,這性質就全變了。

明顯地這女方一家子都是極不地道之人,婚前就已經算計好了男方一家,嫁給男方就是為佔男方便宜來的。

這樣的作為,讓男方和男方父母會有什麼樣的感受,這女的有想過嗎?

相信這女的不會去想,因為事實已證明她是一個極度自私的女人,她父母也是極度勢利的人。

如果這婚姻一直維持下去,這男的不會有好日子過,他父母也不會有開心的日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