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編改企”,三類在崗者可獲“補償”,金額這樣核算

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開始了好些年,逐步進行到今天,方向基本已經確定,分為三類改革,打破政事關係錯亂,體制僵化等問題,有數據統計稱,我國目前有3000多萬在職事業單位職工,900多萬退休職工,總共有超過4000萬人,可以說,改革涉及面非常的廣,涉及人群也是眾多。

事業單位‘“編改企”,三類在崗者可獲“補償”,金額這樣核算

在這次的事業單位改革中,很多人的工作生活會受到變化,有些人會調動工作崗位,有的人會失去事業單位編制,有的人甚至會失去工作,例如此前河北針對高速公路收費站進行改革,很多職工下崗。事業單位改革的三類中,有一類是要轉為企業的,就是生產經營類企業,在2020年底,要完全改製為企業,職工也要取消事業單位編制,改為按照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管理,那麼針對這部分單位中的職工,能否得到賠償呢?

具體的賠償細則,是分為三類群體來進行的。

事業單位‘“編改企”,三類在崗者可獲“補償”,金額這樣核算

1、第一類:在職職工被取消事業編制人員的養老補助

對於取消事業單位編制,改為簽訂勞動合同管理的職工,會得到一次性的養老補助,畢竟有編制和沒有編制很大的一個區別就是養老問題,而很多人當年選擇進事業單位工作也是因為退休後的養老待遇比較好,補貼的數額計算為:轉企改制前本人按國家規定計發的月基本工資×機關事業單位(軍隊)工作年限×0.5%×120個月。

這也算是不錯了,失去事業編制之後,還能得到一定限額的補償。

2、第二類:離退休人員的待遇

關於事業單位改革變為企業後,涉及到的離退休人員的待遇,按照意見稿的規定執行原有的辦法。內退人員內退期間的退休工資和待遇,按照國家和各省的政策規定,由轉制後的單位繼續負責;法定退休人員則繼續按照原定的標準執行,同時,內退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辦理退休手續之後,則其退休待遇納入社會保險統籌範圍。

事業單位‘“編改企”,三類在崗者可獲“補償”,金額這樣核算

3、第三類:解聘人員

在事業單位改為企業過程中,並不是所有職工都能順利轉為勞動合同管理,有一部分無法適應新管理標準和體制的職工必然會遭遇解僱,也可以按照標準拿到補償。

職工工作滿一年的,可獲得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賠償,工作滿6個月不滿1年也可以獲得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作為賠償。這裡的月平均工資是指被解聘人員上年應得的月平均工資。

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市同期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月平均工資低於本人同期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以及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福利、補貼之和的,按被解聘人員同期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以及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福利、補貼之和的標準計算。

以上就是在事業單位改為企業後的補償標準,你符合哪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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