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有毒氣體報警管理存在的7大類問題

來源:網絡(華信博潤科技整理發佈www.walsingreen.com)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在探測到裝置設施管道等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時,將洩漏信息傳遞至控制中心,並以聲/光的方式提醒、告知現場人員,有關人員將及時做出必要的人工干預及保護性響應,以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近來,應急管理部明查暗訪組、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專家每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進行安全檢查、診斷,幾乎都能查出企業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方面存在若干問題。許多企業沒有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09)和《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範》(GBZ/T 233-2009)的要求進行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的設置和管理。

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7大類

第一、未按要求設置報警裝置

在生產或使用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的區域內,有些企業沒有設置相應的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這將不能有效預防火災、爆炸和人員中毒事故的發生。在可燃氣體與有毒氣體同時存在的場所,有的企業只是設置了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但未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這將不能預防中毒事故發生。有一家企業,在其反應器設備與管道連接大法蘭處發生過兩次可燃氣體洩漏、著火,但該企業仍未按《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09)第4.1.2條的要求,在法蘭處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裝置。

第二、報警裝置硬件設置上存在缺陷

有些企業雖然在生產或使用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的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的區域內設置了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但存在著不同類型的設置缺陷。

(1)未設置就地聲光報警;

(2)報警控制器未設置UPS電源,或者報警控制器UPS電源迴路沒有供電;

(3)不符合防爆要求:有的是防爆區域的報警控制器為非防爆,有的是氣體檢測器與報警燈之間防爆接線盒防爆等級低於工程防爆要求;

(4)安裝高度或偏高或偏低,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09)第6.1條的要求;

(5)通訊、提醒功能存在問題:有的存在主線通訊故障,有的洩漏報警信號未發送至有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進行報警,還有的未在控制室設置可燃、有毒氣體閃爍報警燈;

(6)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與DCS控制系統使用同一組控制器;

(7)無儲存記憶功能;

(8)報警儀未進行固定。

第三、報警值設置不正確

沒有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09)和《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範》標準要求設置報警值大小,至少設置兩級報警值。

第四、報警裝置處於故障狀態

這方面主要問題是報警顯示值與實際不符,有的企業裡個別檢測報警裝置存在零點漂移。

第五、報警裝置未完全投用

有的屬於檢測報警控制裝置未投用,有的屬於報警遠傳未投用。

第六、報警處置及記錄存在問題

這方面的主要表現是:

(1)處於報警狀態,無處置、無記錄;

(2)處於報警狀態,記錄卻填寫正常;

(3)有報警記錄,無原因分析和處置;

(4)報警多次,實際記錄偏少;

(5)有意不讓檢測報警裝置正常報警,將報警聲音隨手關閉。

第七、其他安全問題

發現的其他問題還有:報警裝置佈置沒有實現可視化;沒有按時檢定/校準檢測報警裝置;生產、技術人員對報警閾值及可允許濃度不瞭解,對報警後應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不清楚;巡檢工判斷有毒氣體是否洩漏的首選措施居然是靠鼻子聞;操作人員去存在可燃、有毒氣體洩漏可能的區域巡檢時,未隨身攜帶便攜式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身在現場的人員不能第一時間接到現場固定式可燃、有毒檢測報警裝置的預警;便攜式報警儀測得的數據沒有即時上傳到系統,獨立於系統監管之外;報警發生時,不能實現全局立體互聯,成為信息孤島。

原因分析有以下幾點

第一。僥倖心理作祟,對報警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危險化學品生產過程發生的事故,許多與報警系統存在問題有關係。可燃氣體洩漏後不能及時處置,遇到明火就會發生爆炸事故,有毒氣體洩漏後不能及時處置,遇到防護不完備的人員就會發生中毒事故。報警與人員干預構成一道獨立保護層,報警觸發的操作行動滿足了各種標準,就可以確保有效地中斷安全事故的發生。但是,可燃、有毒氣體洩漏報警管理的重要性,沒有被企業裡各級人員充分地認識到。

一些企業裡的領導認為之前自己企業裡沒有安裝檢測報警裝置時,也沒出事故呀!一些操作人員通過對若干次報警置之不理的體驗,感覺不對那些報警進行響應,也不會出事故!其實,僥倖就是僥倖,僥倖之後如果沒有覺醒,僥倖可能就是不幸的開始。正如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技裝部副主任、明查暗訪組組長閆紹華所說,對報警“如果不及時處理,容易造成操作人員判斷失誤,產生‘狼來了’的效應。”

第二、企業人員知識欠缺,能力不足

一些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裡的人員不瞭解可燃、有毒氣體洩漏的危害,不掌握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裝置設置和管理、接到報警後正確處置的知識,自己組織的安全風險辨識、事故隱患排查發現不了企業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方面存在的問題,只有等到外部專家發現並給其指出後,才知道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管理的重要性。

第三、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

企業裡有些專業人員、相應專業職能部門對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裝置的管理並不是完全不懂,但由於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報警裝置壞了也不組織檢修,到期應該檢定、校準了也不組織送檢,屬於管理不到位。

第四、工程建設標準不高,原始設計存在缺失

早些年建成投運的老化工廠,當時安全標準要求比較低,有的部位沒有設計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裝置,有的部位設計偏少。近十幾年來,國內化工企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許多精細化工項目或者沒有經過正規設計,或者委託的工程設計單位水平較低,對可燃、有毒氣體洩漏檢測報警裝置的設計存在缺失,從源頭上就沒有做到本質安全。

第五、報警設置隨意,給操作人員帶來困惑

由於有些安全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活動存在著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分析過程點到為止的現象,對報警的增加或者刪除往往只是根據參加分析人員的經驗進行主觀判斷,缺少必要的依據,安全報警和工藝報警設置得隨意、偏多,甚至不那麼恰當。在報警優先級確定上,報警默認為高優先級報警的居多,報警指示燈及聲音經常處於活躍狀態,讓操作人員應接不暇。有些工廠裡設置的報警,只要在一個控制室中,各裝置、各崗位的操作站均會報警,並且報警聲光是一樣的。

即制氫崗位人員與加氫、重整等崗位人員接受到的報警是一樣的,每個人接受到的報警是多個裝置的,大家都基本上一直在“噪音”中忍受著,影響彼此工作,牽扯了操作人員的精力,加大了操作人員的疲勞,導致操作人員麻痺。經過長時間的運行,操作人員往往已經習慣或者厭煩這些報警聲,當報警發生時,操作人員或者直接進行報警確認或者乾脆置之不理、甚至將蜂鳴關閉、音量調小、修改報警設定限,以致可能忽略了重要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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