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神仙傳》之——王可交

王可交

王可交是蘇州府崑山縣人,靠種田、打漁自以為生,住在松江南岸的趙屯村,三十多歲了,不知道真的能修道成仙。

《續神仙傳》之——王可交

每次他釣到大魚就非常高興,用木槌把大魚打死,燉熟了,然後蘸上蒜泥韭醬吃,並對人說世上再也沒有比吃燉魚更美的事了。

有一天,他划著漁船高唱著漁歌在江裡走了幾里地,忽然看見江中有一隻綵船,船裡坐著非常年輕的七位道士,戴著鑲嵌著寶玉的帽子,披著繡有云霞圖形的帔肩,周圍有十幾個侍從都是童男童女,男的頭上梳兩個抓髻,女的頭髮梳成雲鬟樣式。船上還有四個穿黃衣的人。這時,船上有個道士喊王可交的名字,王可交正在驚訝中,自己的船已經自動靠在了道士的綵船旁了。

《續神仙傳》之——王可交

一個道士讓小僮領著王可交上了綵船,只見七位道士的面前都擺著青玉的松盤酒器,酒器餐具都透明閃光,王可交不認識那些餐具酒器是什麼製成的。

還有十幾個樂妓,手拿各種樂器站在一旁。王可交站在筵席的遠處向每個道士一一行禮後,七位道士都仔細打量他。一位道士說:“此人骨相很好,應該成仙,只是他生在人世,由於生病針灸,把眉間刺破了。”

另一個道士說:“給他些酒喝吧。”

一名侍者就拿酒壺往杯子裡倒酒,但怎麼倒酒也不出來,侍者就報告給道士,道士說:“這酒是仙酒,他必須把凡人的骨頭換掉才能喝得了這酒。酒倒不出來,正說明他命中不該喝仙酒。”

又一個道士說:“讓他吃栗子吧。”

一位道士就從酒桌上拿了兩個栗子遞給侍者,侍者又把栗子給了王可交讓他吃。王可交看那栗子是黑紅色,像棗子那樣光滑,二寸多長,一啃有皮,慄肉又脆又甜,不像人間的栗子,吃了好半天才把兩個栗子吃完。

這時一個道士說:“王可交已經和我們見過面了,讓他回去吧。”說罷就讓一個穿黃衣的人把王可交送到岸上。王可交在綵船邊到處找不到自己的漁船,黃衣人說:“不必坐漁船,你一閉上眼就到了。”

王可交就閉上眼睛,立刻覺得耳邊響起呼呼的風聲和水聲。

黃衣人讓他睜開眼,他發現自己坐在草叢中的一塊大石頭上,四周是重重山峰和參天的松柏,那黃衣人也不見了。不遠處有一個高大的門樓,有人在門樓中出出進進。不一會兒,有幾個打柴的和幾個和尚來到王可交面前,問他是什麼人,他就把詳情說了。

那些人又問他什麼時候離開家的,他說是今天早上。

那些人問王可交今天是幾月幾日,王可交說:“三月三日呀。”

那些人大吃一驚說:“今天是九月初九,離三月初三已經半年多了!”

王可交又問這裡是什麼地方,一位和尚說:“這裡是天台山的瀑布寺前哪。”

他又問這裡離華亭多遠,和尚說:“水路陸路加在一起一千多里。”

王可交十分驚訝。那和尚請他到廟裡去休息並請他吃飯,

王可交說一點不餓,只是想喝水。和尚們都圍著他問長問短,十分驚奇,就把這事報告了唐興縣並上報給台州。

越州的廉使王渢向來尊奉道教,就召見了王可交。聽王可交談了以後,非常相信,認為神仙的變化是無所不能的,誰也不可理解。

王可交身材七尺多高,儀表和一般人很不同,談吐也很高雅。

王渢感嘆地說:“王可交真是位神仙啊!”又因為王可交和自己同姓,就對他更加敬重,並讓他穿上道士的衣裳。

後來王渢派人到蘇州去了解核實王可交的事,人們都說三月初三王可交坐著漁船到江中去再也沒回來,他家的人只是找到了他的漁船,以為他一定是落入江中淹死了,到處也打撈不到他的屍體,他的妻兒只好用招魂的儀式給他辦了喪事,王渢證實了這一切後就向皇帝上表報告這件事,皇上也大為驚奇。

後來王可交回到他的家鄉,把一切經過都對鄉親們說了,並領著人們到江上看他遇見綵船和仙人的地方。

王可交自從吃了神仙給的栗子後就再也不吃飯了,一舉一動都像有神在佑護幫助。他不再種田打魚,帶著妻子進了四明山。

二十多年後,王可交出山到明州賣藥,讓人幫著賣酒,

把賣藥和酒的錢全都佈施給窮人。當時,人們都說王可交賣的藥是壺公給的,酒則是餘杭阿母的。

《續神仙傳》之——王可交

人們都說這藥酒非常好使,藥治病最靈,酒一喝就醉。人們有時得了疾病或家裡鬧邪,就畫一張王可交的像貼上,立刻就能好。過了三十多年,王可交又進了四明山再也沒出來,現在還有人見過他。

【原文】王可交,蘇州崑山人也,以耕釣自業,居於松江南趙屯村。年三十餘,莫知有真道。常取大魚,自喜以槌擊殺,煮之,擣蒜韭以食,常謂樂無以及。一旦棹漁舟,方擊楫高歌入江,行數里間,忽見一彩畫花舫,漾於中流。有道士七人,皆年少,玉冠霞帔,服色各異,侍從十餘人,總角雲鬟。又四人黃衣,乘舫。一人呼可交以姓名,方驚異,不覺漁舟已近舫側。一道士令總角引可交上舫,見七人面前,各有青玉盤酒器果子,皆瑩徹有光,可交莫識。又有女妓十餘人,悉持樂器。可交遠立於筵末,遍拜。七人共視可交,一人曰:“好骨相,合仙,生於凡賤,眉間已灸破矣。”一人曰:“與酒吃”。侍者瀉酒,而樽中酒再三瀉之不出,侍者具以告。道士曰:“酒是靈物,必得入口,當換其骨。瀉之不出,亦乃命也。”一人又曰:“與慄吃”。俄一人於筵上取二慄,付侍者與可交,令便吃。視之,其慄青赤,光如棗,長二寸許,齧之有皮,非人間之慄,肉脆而甘如飴,久之食方盡。一人曰:“王可交已見之矣,可令去。”命一黃衣送上岸。於船邊覓所乘漁舟不見,黃衣曰:“不必漁舟,但閤眼自到。”於是閤眼,若風水林木浩浩之聲。令開眼,已到,失黃衣所在,但見峰巒重疊,松柏參天,坐於草中石上。及望見有門樓,人出入。俄頃採樵者並僧十餘人到,問可交何人,可交具以前事對。又問何日離家,可交曰:“今日早離家。”又問今日是何日,對是三月三日。樵者與僧驚:“今日是九月九,去三月三日已半年餘。”可交問地是何所,僧曰:“此是天台山瀑布寺前也。”又問此去華亭多少地,僧曰:“水陸千餘里。”可交自訝不已。乃為僧邀歸寺,設食,可交但言飽,不喜聞食氣,唯飲水耳。眾僧審問,極異之,乃以狀白唐興縣,以達台州,以聞。越州廉使王渢素奉道,召之見,極以為非常之事,神仙變化不可測也。可交身長七尺餘,儀貌殊異,言語清爽。渢嘆曰:“此誠真仙人也。”又以同姓,益敬之,飾以道服。而遣人至蘇州,以詰其實。具言三月三日,可交乘漁舟入江不歸,家人尋得漁舫,謂墮江死,漉之無跡,妻子以招魂葬訖。王渢具以表聞,詔甚稱異。後可交卻歸鄉里,備話歷歷,及與鄉人到江上,指所逢花船之處依然。可交食慄後,已絕谷,動靜若有神助。不復耕釣,乃挈妻兒往四明山。二十餘年,復出明州賣藥,使人沽酒,得錢但施於人。時言藥則壺公所授,酒則餘杭阿母。相傳藥極去疾,酒甚醉人。明州里巷,

皆言王仙人藥酒,世間不及。道俗多圖其形像,有患掂及邪魅者,圖於其側即愈。後三十餘年,卻入四明山,不復出,今人時有見之者。(出《續神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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